《人民日报》1984年12月14日评论员文章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除了人要吃饭这个原因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农业能够向工业提供原料,二是农村是城市工业产品的大市场。随着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大规模商品生产的发展,农业对工业的重要作用逐步显露出来。一方面,农业能够源源不断地向工业提供大量原料,离开了农业的原料供应,许多工业会成为无米之炊。这一点是永远改变不了的,因为工业再发达,也取代不了农业,农业会创造出工业无法创造的东西。我们目前轻工业原料的70%,是由农业提供的。另一方面,经济发达的农村,是工业产品的大市场,工业产品主要靠它来消化。如果没有农业的高度发展,农民的购买力低下,大量的工业产品就销售不出去,工业生产就会萎缩,甚至会被窒息,丧失再生产的活力。在国民经济中,农业是基础,工业是主导,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需要协调发展。
近年来,许多地方对农村产业结构进行了初步调整,注意发展农村工业,使群众尽快富起来。这是十分可喜的现象。在农村,“无工不富”是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重工轻农,第一条还是“无农不稳”。农村无论什么时候,都应以农林牧渔业为基础。农村经济要综合发展,绝不是简单地创造新的工业区,而首先是创造先进的农业区,创造先进的大农业,促进自然界的良性循环和生态平衡,用先进科学技术、工业化的手段生产出大量的农产品。党的十二大提出的“翻两番”的宏伟目标,是一个整体概念,既包括工业,也包括农业。如果农业上不去,工业就会被拖住后腿,即使一时上去了也不牢固,最后还会掉下来。从这个意义上讲,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工农业产值的翻番,是建立在农业发展、农业翻番基础之上的。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工业、科学技术、国防的现代化,都不可能实现。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过去.我们坚持并在实践中贯彻这一方针,很对。现在,发展商品经济,改革经济体制,进行四化建设,仍然应该坚持并在实践中贯彻这一方针。随着时间的推移,认识的加深,“基础”的内容会不断丰富。但这个方针是不容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