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9 作者:甄国安 岳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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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怀柔县是北京市一个以农、林为主的郊区县,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88.7%。过去,由于“左”的错误影响,片面执行“以粮为纲”的方针,违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毁林开荒,砍牧为粮,农业经济发展比例严重失调,大面积水土流失,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山区的农民生活水平到1979年人均年收入只有114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怀柔县财政局在市、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和中央1983、1984年两个一号文件精神,积极深入山区,进行调查研究,支持发展商品生产,扶持穷队改变贫困面貌,在振兴山区农村经济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积极支持商品生产
怀柔县财政部门遵循中央和北京市关于“服务首都,富裕农民”的方针,支持农村乡队利用本县山、水、地等各种自然条件,根据首都市场的需要,建设干鲜果品、养鱼、禽蛋、蔬菜等副食品基地,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1.发掘广阔的山场潜力,发展林果商品生产。怀柔县山场广阔,适宜发展干鲜果品生产。西部浅山区的黄花...
怀柔县是北京市一个以农、林为主的郊区县,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88.7%。过去,由于“左”的错误影响,片面执行“以粮为纲”的方针,违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毁林开荒,砍牧为粮,农业经济发展比例严重失调,大面积水土流失,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山区的农民生活水平到1979年人均年收入只有114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怀柔县财政局在市、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和中央1983、1984年两个一号文件精神,积极深入山区,进行调查研究,支持发展商品生产,扶持穷队改变贫困面貌,在振兴山区农村经济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积极支持商品生产
怀柔县财政部门遵循中央和北京市关于“服务首都,富裕农民”的方针,支持农村乡队利用本县山、水、地等各种自然条件,根据首都市场的需要,建设干鲜果品、养鱼、禽蛋、蔬菜等副食品基地,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1.发掘广阔的山场潜力,发展林果商品生产。怀柔县山场广阔,适宜发展干鲜果品生产。西部浅山区的黄花城、沙峪等乡盛产板栗,年产量占全市的60%左右,素有京郊板栗之乡的称号。北部深山区的碾子、宝山寺等乡有生产杏仁的悠久历史。城关乡等丘陵地区,有栽植苹果、红果的习惯。这些地区各有优势,是山区发展经济的主要资源,1983年初,县财政局农财科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山区14个乡.20个大队做了调查,了解到目前影响林果生产发展的主要原因是:水利灌溉设施少,管理粗放,优良品种没有得到普遍推广。于是,他们对症下药,从三方面集中资金,支持林果生产:一是投资35万元,修建水利设施,改善灌溉条件,扩大灌溉果树面积16.300亩;二是投资30万元,支持苗圃建设,培育优良品种,8个乡61个生产队,建设板栗优种苗圃76处,共1,865亩,育种292,000斤;三是投资9.5万元,支援新建果园,扩大果林面积,种植集中连片山杏15,666亩,板栗2,377亩,红果10处783亩,建大扁树园4处,栽植大扁树60,450棵。在财政部门的扶持卞,山区农村改变了老果区的生产条件,加速了新果区的建设,使全县林果生产有了较大发展。1983年全县干鲜果总产量为2,241万斤,比1979年增长43.2%,其中板栗产量达到550万斤,比1979年(从1980年后财政陆续给予扶持)增加了425万斤。林果生产的发展为农民增加收入387万元,不仅繁荣了农村经济,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改变了山区的落后面貌,还为首都市场和外贸出口提供了大量深受欢迎的商品。
2.开发利用水产资源,支持建设商品鱼基地。怀柔县财政局投资68万元,开发利用闲置多年的故河道、沟谷、坑塘等,分期建成优质商品鱼基地750亩。1984年又安排了500亩,现已陆续竣工投产.对原有坑塘加深防渗,改善生产条件396亩,养护水库水面11,926亩,购置渔船网具20件,培训技术员90人次,全县的饲养技术普遍得到提高,为大规模地发展商品鱼生产打下了基础。1983年全县鲜鱼总产量已达292,765斤,比1979年增长59.2%,农民增加收入30多万元。为了摸索饲养、管理的规律,县财政局同水产部门协作,在杨宋庄乡西树行大队进行了鱼池铺膜防渗和饲养管理技术科学试验,获得了成功。1983年单池亩产800多斤,每亩收益达1,000多元。虹鳟鱼是珍贵的冷水性鱼类,适合于在流水中高密度饲养。怀柔县有冷水泉700余处,为了挖掘养鱼生产的潜力,充分开发、利用山区冷水资源,县财政局积极安排资金,投资15.3万元,在三渡河乡桃峪大队龙潭水泉建起了虹鳟鱼养殖场。经过一年多的试养,获得成功,为全县开发利用冷水资源,找到了新途径。
二、调整支农资金的分配支持山区穷队建设
怀柔县有深山区乡13个,半山区乡4个。大部分山区乡资源缺乏,交通困难,自然条件差。1979年,有9个山区乡吃国家供应粮135.4万斤,年分配最差的队人均只有40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逐步落实,县财政部门为了大力支持山区穷队,尽快改变面貌,不断调整支农资金的分配,转变支持方向,在原有山区投资的基础上,增加了投资,集中资金从小流域治理,荒山造林等基本建设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1.合理安排资金,适应山区发展。近几年来,县财政局针对山区水源缺乏、水土流失严重的情况,合理调整支农资金,重点支持山区穷队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小流域治理的投资,由1980年的10万元增加到1984年的55万元,荒山造林补助费平均每年投资68万元。1984年山区农业投资占支农资金总额的71%。其中,打井修渠等补助费已占全县支农资金总支出的50%以上。
与此同时,还安排资金,在9个乡,114个生产队,治理了438条沟,垒坝19,395道,动用土石方139万立方米,封山育林66,583亩,封山育草706亩,垒果树盘14,008个,治理面积达31平方公里。通过治理,基本上控制了这些队的水土流失,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为改变山区经济落后面貌起了积极作用。例如,位于深山区的碾子乡石片生产队有44户,203口人,水土流失面积近3平方公里,农民的生活水平很低。通过几年的综合治理,扩大了耕地面积,改善了生产条件。1983年,在大旱的情况下,粮食总产达到166,900斤,比1979年增加35,400斤,人均分配达到274元,比1979年增加172元。
2.支持林业生产,开辟致富财源。林业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生活的大事,发展林业既能为社会主义建设积蓄木材,为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又能开辟山区人民致富的新途径,是造福后代的长远之计。1979年以后,县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一百多万元,支持山区穷队发展林业生产。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与林业部门密切配合,根据乡队宜林荒山的具体情况,对造林面积和种植计划,提出要求,规定标准,采取集体、重点户、个人签订合同,秋后由财政、林业、农业银行等部门统一组织验收,按成活率付款的办法,加快了造林进度,提高了成活率。据统计,到1983年完成荒山造林181,744亩,封山育林206,500亩,沟谷河滩造林10,000亩,农田防护林9,500亩,培育树苗11,054亩。
三、利用本地优势支持发展乡镇企业
中央1984年四号文件指出,乡镇企业是多种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柱,是广大农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来,县财政局每年安排100多万元的支农资金,本着扬长避短,发挥优势的原则,积极支持以当地资源为主、就地取材和同城市大工业协作配套的乡镇企业,共扶持21个乡兴办企业135个。
解决山区乡镇办厂难的问题,是支援贫困地区发展生产的有力措施。县政府对偏僻山区发展乡镇企业作了统一规划,在县城附近,划出300亩荒石滩,安排山区乡队下山办厂,发展工副业生产。县财政局积极支持这项工作,他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针对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帮助筹集资金修建厂房,购置设备,解决原材料周转金等。从1982年以来,共投资126.8万元,支持深山区的8个乡到县城办厂22个。目前,这个工业小区已有厂房15,330平方米,职工980人,生产产品20余种。1984年的总产值,预计达到537万元,创利润80万元。
几年来,在县财政部门大力支持下,怀柔县山区乡队的落后面貌有了显著改善,1984年山区人均生活水平已达到350元,比1979年增长207%;人均口粮520斤,比1979年增长16%。目前,县财政部门正在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财政支持,帮助山区改变生产条件,发展商品生产,尽快使山区农民富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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