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乡财政试点工作正在全国各地区进行着,并有一些好的经验。下面仅对民族地区如何建立乡一级财政问题,结合青海省的一些实际情况,谈谈个人的想法。
一、民族地区乡一级财政的类型。解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民族地区的乡(镇)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但和内地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乡(镇)相比,大部分乡(镇)的经济基础仍然非常薄弱。少数民族聚居的大多数乡(镇)处在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差的边疆和边远地区,发展多种经营困难大、效益差、速度慢,一般乡(镇)除每年征收的为数不多的农牧业税外,基本上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因此,民族地区的乡(镇)财政收支,除处在交通沿线靠近城市或自然资源(主要指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地方的乡(镇)可保持基本平衡外,大部分乡(镇)的支出都要靠上级财政补助。所以,民族地区的乡一级财政基本上属于支出大于收入类型的财政。
二、民族地区应当建立乡一级财政。国家每年用于民族地区乡(镇)的各项事业费、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支援农村牧区发展生产的专项投资和借款等数额并不少,而且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方面,还有较大潜力。个别地区,资金使用不当,浪费现象也是有的。这主要是对支农资金的使用不顾客...
目前,乡财政试点工作正在全国各地区进行着,并有一些好的经验。下面仅对民族地区如何建立乡一级财政问题,结合青海省的一些实际情况,谈谈个人的想法。
一、民族地区乡一级财政的类型。解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民族地区的乡(镇)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但和内地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乡(镇)相比,大部分乡(镇)的经济基础仍然非常薄弱。少数民族聚居的大多数乡(镇)处在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差的边疆和边远地区,发展多种经营困难大、效益差、速度慢,一般乡(镇)除每年征收的为数不多的农牧业税外,基本上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因此,民族地区的乡(镇)财政收支,除处在交通沿线靠近城市或自然资源(主要指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地方的乡(镇)可保持基本平衡外,大部分乡(镇)的支出都要靠上级财政补助。所以,民族地区的乡一级财政基本上属于支出大于收入类型的财政。
二、民族地区应当建立乡一级财政。国家每年用于民族地区乡(镇)的各项事业费、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支援农村牧区发展生产的专项投资和借款等数额并不少,而且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方面,还有较大潜力。个别地区,资金使用不当,浪费现象也是有的。这主要是对支农资金的使用不顾客观条件的限制,不重视信息,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盲目使用造成的。但与基层财政单位没有有效的财政预算管理机构也有很大关系。据我省有些州、县反映,有的乡(镇)没有把国家支援农村牧区发展农牧业生产的资金全部用于发展生产,而是用它干了别的,造成了国家资金的浪费。为了管好用好国家拨给的各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的管理和监督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就必须建立乡一级财政。
三、民族地区乡一级财政的机构及其任务。民族地区的乡一级财政的建设工作,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应循序渐进,不能搞“一刀切”。应在有条件的乡(镇)设立财政所,在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先设财粮员,然后,视其条件成熟程度,再建立健全乡财政。设财政所的要和税务所密切协作,相互配合。
乡财政所的编制,一般三人左右为宜。乡财政所的机构,所长由乡正、副乡长中的一人担任,以加强对乡财政所的领导;设总预算会计一人担任副所长,负责日常的业务工作。
乡财政的具体任务是负责乡范围内的农牧业税及附加、契税和农林特产税的征管工作;征收乡(镇)、队企业应交纳的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等;向农村专业户征税和组织其他收入;管理各项事业费支出;管理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的使用;负责支农周转金的发放、管理和回收工作;负责国库券的推销工作和管理其他支出;监督检查乡(镇)、队企业财务工作;编制乡财政预决算,并定期代乡政府向乡人代会报告乡财政收支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