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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0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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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3年1月19日(83)财税一字第27号
贵州省税务局:
你省(82)黔税字第317号报告收悉。关于邮电企业市内电话新装用户收取初装费征税的问题,经研究,我们同意你局意见。为扶持市内电话的建设与发展,对其所收取的初装费中列入“专用基金”的部分,可免予征税,其余部分统一按3%征收工商税。抄送:各省、市、自治区税务局(西藏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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