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地区各级财政部门,去年在扶持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对农村一些人口多、收入少的困难户进行了适当扶持,帮助他们发展正当的家庭副业,增加收入。据不完全统计,他们借出周转金150,950元,共扶持困难户1,293户,其中养牛667户,养猪564户,种蘑菇35户,养蚕13户,其他养鱼、养蜂、养鸡鸭等14户;共增加收入235,890元,平均每户增收182.43元。
过去财政部门支农主要是扶持集体发展生产。去年农村普遍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后,出现了热气腾腾的新气象,人民群众搞生产的劲头很足,但是一些人口多、劳力少的户,收入仍然比较少。针对这种情况,咸宁地区各级财政部门,本着搞活农村经济、帮助农民劳动致富的精神,对部分困难户进行适当的扶持,帮助他们搞好家庭副业生产,摘掉贫穷帽子。他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扶持的原则:要求资金有借有还,只限发展正当的家庭副业,不支持搞贩卖,禁止投机倒把等非法活动。具体做法是:先由困难户提出申请,经生产大队签署意见,报公社财政所审定后,签订合同。合同写明:扶持项目、金额,投产和还款时间,大队签章作监证单位。公社财政所并经常下去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帮助受援户出主意、想办法。通城县水兴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