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82年开始,上海市缝纫机公司和制伞总厂经财政部税务总局同意,试行扣除协作生产单位已交纳税额的办法征收工业环节的税,简称扣税法,这是进行税制改革,试行增值税的一种新的征收方式。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专业化协作的发展,不少生产整机的工厂,把原来由自己生产的一部分零部件让给其他工厂进行专业生产或加工,协作厂完成的产品在售给整机厂时,按照现行税法要照章交纳工商税。这样,从这个产品来说,其税收负担要比扩散前增加,出现了全能生产与非全能生产在税收负担上不平衡现象。前两年,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企业在工业公司所属系统扩散的零部件按规定协作价结算,可免税一至二年。因这种做法,既要受协作价格的限制,又有免税时间的限制,矛盾并未解决。
试行扣税法,能适应任何形式的专业化协作。从扩散对象看,不受工业公司系统内的限制。从扩散形式看,不论是进销或加工,零部件厂已交纳的税额,在整机厂都能如数扣除,不增加税收负担。另外,整机厂以零部件与别的企业搞联营,联营企业返回整机厂的零部件已交纳的税额,在整机厂同样可以扣除。因此,在目前情况下,对一部分日用机械行业实行扣税法征税,有利于专业化协作的发展。试行中...
从1982年开始,上海市缝纫机公司和制伞总厂经财政部税务总局同意,试行扣除协作生产单位已交纳税额的办法征收工业环节的税,简称扣税法,这是进行税制改革,试行增值税的一种新的征收方式。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专业化协作的发展,不少生产整机的工厂,把原来由自己生产的一部分零部件让给其他工厂进行专业生产或加工,协作厂完成的产品在售给整机厂时,按照现行税法要照章交纳工商税。这样,从这个产品来说,其税收负担要比扩散前增加,出现了全能生产与非全能生产在税收负担上不平衡现象。前两年,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企业在工业公司所属系统扩散的零部件按规定协作价结算,可免税一至二年。因这种做法,既要受协作价格的限制,又有免税时间的限制,矛盾并未解决。
试行扣税法,能适应任何形式的专业化协作。从扩散对象看,不受工业公司系统内的限制。从扩散形式看,不论是进销或加工,零部件厂已交纳的税额,在整机厂都能如数扣除,不增加税收负担。另外,整机厂以零部件与别的企业搞联营,联营企业返回整机厂的零部件已交纳的税额,在整机厂同样可以扣除。因此,在目前情况下,对一部分日用机械行业实行扣税法征税,有利于专业化协作的发展。试行中产生的问题,可在实践中逐步解决。
董鼎荣
(摘自上海财政研究198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