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国耀在《农业经济也必须以计划经济为主》一文中说:“有的同志认为,农村实行责任制后,农业经济似乎可以不要强调计划指导了。这是一种糊涂认识。必须看到,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后,从责、权、利等几个方面调整了集体和社员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农民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有着比过去更多更复杂的问题需要正确处理。”
他还谈到了一些商品粮地区出现的“国家要谷子,农民要票子”,油菜籽发展过于迅猛,烟叶提价使其种植面积急剧增加等新情况和新矛盾,并且着重指出:“如不实行有效的计划指导,同时结合对农民进行思想政治的教育工作,就很难保证整个农业经济沿着社会主义轨道健地发展康。”“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国家发展农业的全面统一的计划,来协调农业同国民经济其它各业的关系,规定整个农业的发展方向,使生产不致陷入无政府状态。如果把实行生产责任制,保障生产队的自主权同计划指导对立起来,甚至以为可以不用计划指导了,是不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的。”
(摘自1982年1月23日《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