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县各种会议用于农村不脱产人员的误工补贴每年都有5一10万元。过去这些补贴都是发现金给与会的不脱产人员个人。按照财政制度规定个人所领补贴应上交所在生产队或大队,归集体收入。多年的执行情况表明,极少有人上交生产队或大队,而所在大队、生产队还得照记工分,误工补贴实际变成了与会人的“香烟钱”、“零用钱”,变成了私人所得。针对上述问题,东台县财政局改误工补贴发现金为发“误工票”,与会人员持票到所在大队、生产队记工。年末大队、生产队把集中起来的“误工票”送交公社,公社再送交财政局,各级之间的结算按现行标准计算金额后,一律采取汇款转账的方法,实行非现金结算,并开收款收据。改革后的结算方法,经过一年的实践,效果很好,简单易行,解决了多年来存在的弊病,保障了生产队或大队的集体利益,实是一个好办法。 (陈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