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图书馆,偶而翻阅到1950年中央财政部制定的《各级税务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看后,启发颇大。《奖惩暂行办法》是促进广大税工人员正确贯彻国家财政政策,税收法令,提高工作效率,保持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的一种好方法。没有明确的奖惩规定,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很不利于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我们希望中央财政部尽早恢复实行《各级税务工作人员奖惩办法》,使广大税收工作人员在贯彻八字方针和四化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使税收工作不仅适应新的经济情况的要求,而且能促进经济的发展。
上海市黄埔区财政局 周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