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鋼鉄元帅升帳,高速度地进行我国社会主义建設,节約使用人力、物力、財力,加强財务管理,降低产品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鋼鉄生产以“小、土、群”为主,坚持自力更生的原則。一切人力、物力、財力,均由本公社負責調配和供应。凡属本公社能够解决和可以解决的物資(如粮食、蔬菜、原木和小型工具等),均由本公社供应;凡属本公社确实不能解决者,如动力、机器等,根据生产需要申請上級調撥,但所需資金均由公社負担。
二、根据勤儉办鋼鉄的精神,以少花錢多产鋼鉄为原則。合理地使用人力、畜力、物力、財力。凡本公社能生产的,力爭自己生产;凡本公社原有的物資(如柴油机、煤汽机、小鋼磨等)尽量調配使用,幷合理組織劳力,深入开展技术革新运动。对所需物資能代用的代用,能节省的节省,能不花錢的不花錢,幷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加强核算,大力降低成本,防止浪費。
三、鋼鉄兵团的財务管理采取“統一領导,分級負責”的原則。所謂統一領导,就是一切人力、物力、財力,均由兵团統一規划、統一調配,所需資金由本公社根据生产任务大小統一进行調撥。所謂分級負責,就是由兵团分給各营一定的財政管理权限,由各营自行掌握开支。
四、在“統一領导,分級負責”的原則下,对各营采用“三包干,一分配”的办法:
(一)三包干,卽:生产費包干,生活費包干,行政管理費包干。生产費包干,系指正常的生产費包干。
1.包的原則:(1)根据促进生产发展,以完成和超額完成鋼鉄生产任务为原則;(2)在突破技术关后,首先确定开支定額,按照生产鋼鉄計划預領,經过驗收鋼鉄后的产量包干报銷;(3)属于发明創造、技术改革和試驗性的开支等,实支实报。
2.包的办法:卽根据生产任务,实行定人員、定物料、定費用的办法,按照各項定額,統一計算生产費,总額包干,其耗用定額是:每生产一斤鉄,需用煤二斤(包括机器用煤);每斤炸葯崩出矿石三千斤;杂項生产費如小型工具購置,机器和其他用具修理,購买輔助材料如机油,滑潤油,生产用灯油等,每生产1吨生鉄包干款二元四角。
生活費包干:
1.包的原則:(1)在节約的原則下,保証鋼鉄大軍能够吃飽吃好,有病及时医疗,促进生产发展;(2)按实有人数总額包干发給各营自行掌握;(3)节約的資金或物資,由各营自行处理,一般应用作改善生活及社員福利事业,但如有超支,归各营自行解决。
2.包的办法:除将本公社按国家供应标准直接供应口粮外,其余部分每人每月食油四两,食盐一斤,菜金九角,煤二十斤,医葯費一角等按实有人数全部折款包干发給各营。
行政管理費包干:根据实际需要,本节約原則,一般每营每月七——十元,兵团每月十——十五元。兵团經費应将脫产干部按原机关标准自带的办公費扣除后,不足部分由公社补助。差旅費,規定凡因公出差到本公社沒有食堂的地区,一律凭本兵团統一飯票就餐,否則不予报銷(特殊情况須經营領导批准报銷);凡出差到本公社范圍以外的地区,自带干粮者,每餐补助一角,不带干粮者,每餐补助三角。車船費凭据实支实报。
(二)一分配,卽:凡属国家調撥或全兵团性的物資,如机器設备、大型工具、焦炭等,由兵团統一調撥分配。
五、建立預决算制度、会計帳簿和审批手續、以及驗收制度:
1.各营所需一切开支,每月开始前必須編造預算,报經兵团批准后执行。每月月終編报收支平衡表,以便及时准确地反映本兵团的全部財务收支情况。
2.团、营建立总分类帳和实物帳,分別記载投資金額,資金运用和庫存物資。
3.各营在生产費方面,凡开支在一百元以下者,由主管营財务人員审批;一百元以上者由营領导审批;超过营包干范圍者,需报請兵团审批。生活费方面在規定范圍內归营掌握。
4.兵团对营实行一月一結算,半月一撥款的办法。生活費上半月撥款不得超过包干数的60%。生产費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掌握。
5.建立驗收保管制度,对生产鋼鉄,經过驗收合格者,开具驗收单,幷将产品交专人保管,实行专人負責制,防止損失浪費。
6.每月月終根据驗收单报銷生产費用,如未完成生产任务者,按实际完成的产量,根据包干的各項标准,分別計算报銷,其超支部分在下月包干內調剂解决。
六、兵团設財务供銷处,暫配三人,負責本兵团的財务管理和物資供应保管等工作,各营設財务供应組,根据任务繁簡可設三——五人,負責各該营的財务管理和物資供应保管等工作。
兵团財务供应处,对本公社財政部和县鋼鉄指揮部負責,按月向本公社財政部和县鋼鉄指揮部报送收支平衡表。兵团所需資金,全部由本公社撥付或以本公社名义向銀行貸款。鋼鉄出售后,首先归还銀行貸款,其余部分,全部归公社財政收入。
公社財政部和县鋼鉄指揮部对兵团財务供应处負有指导和监督檢查之責。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試行,如有未尽事宜和不妥之处,各营可提出修正意見,报請兵团統一研究修正,各营不得自行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