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財政厅七月份在天水市召开了財政工作会議,討論了全党全民办財政和建立乡財政問題,由于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对于找財源有了明确的方向。我們信心百倍,决心苦战五个月,大搞生产,开辟財源,大办厂場一千,增加財政积累200万,以支援工农业生产大跃进。
我們計划今年工业、农牧业等生产总产值达到4,828,400元,其中工业生产总值为4,603,400元,其他尙有农牧业、交通运輸业、建筑企业、文敎卫生事业等。积累占生产总值40%,計1,940,471元;另加县上下放鎭上的預算收入5万元,保証超收达55,000元;自筹12,500元;总計为2,007,971元。我們采取的是土办法、穷办法,設备簡单,費用低,原料就地取材:
(1)不投一文錢就办了工厂。北道鎭就在鉄路旁边,鉄路部門和其他建設单位需要大量的砂石,我們就动員了一批沒有正式职业的居民,組織他們挖掘砂石,不仅解决了他們的就业問題,到現在已积累了2,000元的建設資金。又动員居民組織了一个撿拾破烂小組,收集被抛弃的破袜子、烂鞋、烂麻袋、稻草經过加工,造成人造纖維。起初只維持人員工資,解决生活費用,以后慢慢有了积累,可以扩大生产。現在就在这个基础上正筹建一个日产3,000斤人造棉的工厂。
(2)只要少量的錢和自带工具就办工厂。比如化肥厂,我們是組織一些人力,买一些生产必需的东西,找几口破鍋加以修理就进行生产。縫紉厂也是动員自带縫紉机,組織起来进行生产。
(3)需要投一部分資金办的厂子,比如炼鉄,就要花一部分錢买耐火磚、煤等,这部分資金主要是动用以上积累来解决。
劳动力方面,我們解决的方法是組織城鎭居民;动員职工家属。此外是尽量使农业机械化,提高劳动效率。比如农村車輛化以后,已經节省很多农民劳动力;現在我們正大搞化肥,以化肥代替土肥,如果全鎭用化肥以后,一方面可以把农业社員从繁重的运送土肥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就可节約农村30%劳动力,投入工业生产。
到目前为止,我們已办起了549个厂子,已經投入生产的400个,产値已达10万元,幷已积累1.5万元。为了及早实現我們的計划,采取以下的几項具体措施:
1.書記挂帅,全民总动員。我們向党委汇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傳达会議精神,展开两条路綫的大辯論。一条是多、快、好、省,先发展生产,組織联社。一条是少、慢、差、費,墨守陈規,滿足于現有成績。經过先党內,后党外,先領导,后一般干部,逐級討論,弄通思想,統一認識,統一行动,然后交給全民大鳴大放,大爭大辯,澄淸思想障碍,提高全鎭人民社会主义覚悟,使全鎭人民都能发揮高度的革命干勁。掀起全党全民办財政、大搞生产的社会主义建設新高潮。
2.加强領导,成立联社組織。在我鎭工业筹建委員会的組織基础上,加强領导,成立联社組織,設立支部,幷抽調鎭委書記(或委員)、鎭长(或副鎭长)2人,干部3至4人,再在群众中选拔若干較强干部,組成联社委員会。委員会下設办公室,具体办理日常事务工作。
委員会領导6条战綫:(1)工业战綫,包括冶炼,化工,机械,紡織等;(2)农牧战綫,包括一个农場,畜牧場;(3)交通运輸战綫,包括搬运,运輸;(4)建筑战綫,包括基建队;(5)文敎卫生战綫,包括文化活动,医院;(6)服务战綫,包括合作食堂、城鎭理发、旅店。
3.摆資源,找門路,訂生产規划。我們鎭的資源是相当丰富的,截止現在已发現的有鉄矿、硫磺矿、銅矿,有丰富的麦、稻谷、蔬菜等农副产品可以充分利用。但是这些还远不足我們生产要求,准备再发动群众来一次报矿运动。組織一支勘探队伍,摸淸資源,然后訂出生产規划。我們采取边規划边生产,边生产边修訂、补充規划的办法。要搶时間,以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冲天干勁和时間賽跑,做到联社有粽合規划;各条战綫有战斗規划;各厂(場)有生产規划,各人有創造发明規划;幷且联社各战綫、各厂、各人都訂出实現規划的具体措施,以保証規划完滿实現。
4.白手起家,土法上馬,然后机械化。我們大办一千厂决不要財政投資一文錢,我們的办法是:先有人,后有錢,有人就有錢。先小搞,后大搞,由小到大,由大变多。
5.挖掘劳动潜力,充分发揮群众的主覌能动作用。我們北道鎭的自然条件,比不上樟市乡,但是我們也有有利的一面,我們鎭的人口比樟市乡多的多。毛主席說过:“六亿人口是一个决定因素,人多議論多,热气高,干勁大”。我們有比樟市多1.5倍的人,就是我們的資本。我們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有利因素,动員大量的城鎭居民、职工家属組織生产。如果将农业社的劳动力再加以合理使用,就可組成几千人的劳动大軍。有几千人来办工业,不怕生产搞不起来来。
6.发現矛盾,就解决矛盾,决不向困难低头。过去我們只知道大搞工业,但不知如何管理。樟市乡先进的联社組織,就給我們解决了管理上的問題。但是根据我鎭具体情况,在运用联社的經驗中,可能遇到一些新的問題,現在就我們估計到的問題,規定以下的处理原則:
(1)領导关系。联社的組織,实質是鎭的經济組織,在鎭党委和鎭人委直接領导下进行生产。联社收支規划,統一由鎭党委、鎭人委决定安排。同时,对上級工业、手工业等部門在业务上予以領导。
(2)联社的經营范圍。联社的生产,不能挤中央、省、县;同时和农业社也有合理的分工,以发揮农业社办工业的积极性。联社主要以发展工业、支援农业生产为主,以經营化肥,农业机械制造,冶炼,农副产品加工为骨干,組成鎭的工业生产体系。其他附属工业,交通运輸,建筑等圍繞上述骨干厂,为骨干厂服务。农业社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其經营的工业,应該是自造自用,和农具修理,不直接对外銷售,如果需要对外,必須通过联社統一規划和生产。
(3)产、供、銷問題。联社經营的产品,在本鎭范圍內可以自銷,由农业社作出規划,联社直接撥給。农业社領到联社的产品价格,由农业社負責还給联社,其归还的办法是:由农业社投放联社的劳动力所得分紅中抵还或农业社出售农副产品时抵还。对外經营的产品,由联社与商业局訂立合同統一包銷。
(4)工資問題。联社組織后,不能减少社員工資待遇,原来手工业社的工資,仍然維持原来标准;由农业社投放的劳动力,以計件包工計算工資,不发給个人,統一撥給农业社,作为农业社的副业收入。在联社工作的农业社員,回到农业社統一分紅;居民和职工家属工資,研究給予适当报酬。此外,拟制訂奖惩制度,以刺激生产积极性。
(5)固定資产处理問題:凡由群众投入的大型机具,統一折价归联社,先記帳,半年后归还(今年暫不还)三年还清,幷酌量給予适当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