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2 作者:越南民主共和国財政部部长 ★黎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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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的財政已开始在国民經济不断增长的基础上沿着劳动党和政府所指出的道路向前发展。
抗战期間,在“保証我国生活各方面的自給自足”和“一切为了前綫,一切为了胜利”的口号下,財政在动員人民积极参加国家的一切工作方面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战后,党和越南民主政府利用財政发动人民群众来恢复国民經济、发展社会文敎工作和巩固越南北方,使它成为实現国家統一的斗爭中的支柱。
現在我們在这篇文章里向讀者介紹一下越南民主共和国財政的建立和发展中的几个重要阶段。
越南的經济特征
越南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在1945年八月革命以前,它是法国的殖民地。由于殘酷的剝削,使得越南停留在农业国的发展水平,国內还有封建殘余,在山区甚至还殘存着原始公社制度。
越南南部有許多肥沃的土地,其大部分面积都是种植稻谷。北部是人烟稠密的地方,这里有許多矿藏,在平原地方也是种植稻谷。以前,无論在南部或北部所有的土地都是掌握在封建地主以及天主敎敎会和法国殖民者手里。在越南有90%以上的居民都是农民,他們中間的絕大部分都沒有土地或者只有少数的土地,而且所有的也都是零星分散的小块土地。因此,农业沒有...
在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的財政已开始在国民經济不断增长的基础上沿着劳动党和政府所指出的道路向前发展。
抗战期間,在“保証我国生活各方面的自給自足”和“一切为了前綫,一切为了胜利”的口号下,財政在动員人民积极参加国家的一切工作方面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战后,党和越南民主政府利用財政发动人民群众来恢复国民經济、发展社会文敎工作和巩固越南北方,使它成为实現国家統一的斗爭中的支柱。
現在我們在这篇文章里向讀者介紹一下越南民主共和国財政的建立和发展中的几个重要阶段。
越南的經济特征
越南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在1945年八月革命以前,它是法国的殖民地。由于殘酷的剝削,使得越南停留在农业国的发展水平,国內还有封建殘余,在山区甚至还殘存着原始公社制度。
越南南部有許多肥沃的土地,其大部分面积都是种植稻谷。北部是人烟稠密的地方,这里有許多矿藏,在平原地方也是种植稻谷。以前,无論在南部或北部所有的土地都是掌握在封建地主以及天主敎敎会和法国殖民者手里。在越南有90%以上的居民都是农民,他們中間的絕大部分都沒有土地或者只有少数的土地,而且所有的也都是零星分散的小块土地。因此,农业沒有发展的条件。
越南沒有自己的重工业。法国殖民者侵占我国以后,对工人进行殘酷的剝削,幷利用他們来开采原料,然后运回本国滿足本身的需要。另一方面,他們又到处設置关卡征稅,霸占市場从中攫取巨額利潤。法国資本家在农业方面也进行了投資。例如,他們在南部投資发展橡胶园、胡椒园和咖啡园,在北部則将大量資本投入采矿工业,因为这里便于加工并有着良好的运輸条件。
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爭前夕以及战后不久,法国殖民者才开始发展輕工业,对当地出产的原料,如生絲、棉花等进行加工。与此同时,越南資产阶級的輕工业企业也逐漸开始扩大,但这些企业因为沒有力量和法国的商品竞爭,所以不可能发展。由此可見,在八月革命以前,越南的經济是落后的,是完全依賴于殖民者的經济的。
越南人民与法国殖民者进行了十五年的战爭,战爭使越南遭受了严重的物質損失。战爭严重地破坏了农业,使农业的发展更形落后。在暫时由法国占領的城市中舶来品充斥市場,最低生活費与日俱增。
根据日內瓦协定,法国軍队从越南北方撤走了。法国軍队破坏了企业所有的設备,并且强迫成千上万的越南人流放到南方。
从1954年7月起越南暫时被分割为两部。南越的土地非常富饒,但是人口的密度却比北方要小。南越完全处于帝国主义者的統治之下。而北方則是独立的,这里的土地比較少,居民的密度却比較大。
越南北方在抗战期間建立了人民民主經济,国营經济成分在不断发展。从1953年起农村中的生产关系和阶級关系也开始改变,出現了低級形式的集体經济雛形。
在达成和平协議以后,越南人民开始恢复被敌人破坏了的經济,同时并进行了土地改革。在农村中出現了合作社和互助組,修复了水利灌溉工程(如堤、埧、运河等)。从法国人那里贖回的許多工厂都复工了,并且新建了許多工厂。在国內实行鼓励私人資本在生产上投資的政策,局部地解决了失业問題,对許多主要商品規定了固定的价格,扩大了城乡貨物交流,开始进行了国外貿易,成立了消費合作社。从1956年起,越南开始走上了国民經济有計划管理的道路。
越南人民所获得的上述成就虽然促进了越南經济結构的改变。但是,国民經济的恢复工作还远沒有完全結束。因为封建制度和帝国主义者的統治以及战爭所遺留下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同时在实行土改中所犯的錯誤也带給国民經济发展很大的困难,在执行計划中也有許多缺点。
由于这些緣故,因此財政的建立和发展碰到許多困难。越南民主政府不得不經常地改变財政政策,根据抗战期間以及恢复和平后国內的情况来执行这些政策。
民主越南的新財政的建立
越南国家財政的建立經历了四个发展时期:(1)从1945年8月革命成功之日起至1946年12月19日开始全民抗战止;(2)从1946年12月19日起至1951年春天越南人民解放軍在边境地区获得胜利止;(3)从1951年起至1954年7月印度支那停战之日止;(4)从恢复和平之日起到現在。
第一时期
八月革命前,越南人民处在法帝国主义、日帝国主义和为殖民者服务的越南封建主三种势力的压迫之下,要繳納許多种苛捐杂稅:人头稅、土地稅、貨物稅(工商业稅)、农民房地产稅、关稅、間接稅和其他各种稅捐。另一方面又深受着各种专卖(盐、鴉片和酒精飲料的专卖)的苦恼。
在日本占領期間(1940-1945年),法国人勾結日本法西斯分子向居民搜括了所有的稻谷,强迫居民毁灭玉蜀黍和甘薯,幷将所有的油料作物送回本国。日本和法帝国主义者一方面用上述的方法攫取資金来弥补自己的支出,一方面又发行印度支那銀行鈔票,引起恶性的通貨膨脹。由于这种連續不断的剝削,在1944到1945年北部和中部北边地区的居民遭到了严重的飢荒,結果,餓死了将近200万人。
1945年8月由于帝国主义者不愿修补北部地区的堤埧,发生了很大的水灾;大水冲毁了堤堰,淹沒了居民的田园、住宅和財产。当时,在越南北方还剛剛建立人民的政权。政府的第一步工作就是必須对遭受帝国主义者所引起的水灾、飢荒的居民給予帮助。
在这一时期,在越南北方还遭受着另一种灾难——蔣介石匪帮軍队的騷扰。蔣匪軍除了破坏治安、搶劫人民財产、进行反人民政权的暗中破坏活动,同时还在越南領土內伪造中国和外国的貨币,使得国內的財政經济情况混乱不堪。
根据1945年8月27日的資料,当时中央国庫的現款一共只有1,231,000皮阿斯特,而国債則达到566,365,000皮阿斯特,其中包括国庫未支付的支票、国家欠人民的現款以及短期債款。虽然国家的債务如此巨大以及国家面临的任务(組織新的管理机构、建立軍队、保护水利建設工程,救济灾民等)如此迫切,但是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还是决定先頒布各种法典,其中規定廢除人头稅、农民房地产稅,廢除受水灾地区的土地稅,幷将全国各地土地稅降低20%,禁止出卖鴉片和制造酒精飲料,規定向食盐产地購买食盐的固定价格。
由此可見,許多种稅廢除了,某些稅則是降低了。但在当时征稅是比較困难的,因为我們的宣傳工作做得不够。越南居民对帝国主义者的殘酷稅捐的記忆犹新,因此,連沒有廢除的那些稅捐也都不愿意繳納。同时,某些工作干部本身也沒有彻底地了解稅收政策,因此,在收稅时不能表現出必要的积极性。
为了弥补支出,政府开展了居民自願捐献运动。为此发动了“献金周”,在这段时間內建立了一定的基金。此外,还利用了其他一些輔助性的資金。由于人民的爱国热情,暫时解决了弥补国家一切主要支出的問題。
到1946年国家的支出还在繼續不断地增加。政府乃認为必須制定一个居民捐款办法。因为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劳动人民是負有将自己收入的一部分捐献給国家的任务的。按照1946年5月10日的指示,成立了国防捐款委員会,越南的全体劳动人民,除老年人、病人和丧失劳动能力者以外,每人捐献五个越元。
为了有自己的独立的通貨,政府在1946年进行了发行越南貨币的准备工作,以便在将来用越南貨币逐漸代替印度支那銀行(在人民掌握政权以后,当时銀行还不在人民政府监督之內)所发行的鈔票。越南貨币开始是在中部南边地区发行,然后逐漸推广到其他地区。同时新币在起初只是在农村地区发行,而后才逐漸流入城市。在发行初期,越南貨币是与印度支那銀行的皮阿斯特一幷流通,但它不久卽获得了人民的信任。发行新越南币是帮助政府准备力量粉碎在1946年12月19日发动战爭的法帝国主义者的侵略阴謀的重要条件。
第二时期
在抗战初期,我們国家是四分五裂的,許多城市都暫时被敌人占領。軍民的斗爭主要是以农村为据点,战爭的形式是在广大地区进行游击战。保証供应抗战所需要的一切的国家財政的基础是分散的农业經济,收入极其微小。在抗战初期一共有四种稅,卽直接稅、貨币稅、关稅和間接稅。貨币稅征收的数額很小,間接稅也不及法国統治期間的稅收的百分之一。
当时的支出一天比一天增加,資金都要用在軍火、彈葯和服装、葯品、給养,破坏公路、鉄路、城市、水利工程,建立战区和农村地区的新的生产基地,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伤員和遭受破坏的地区給予帮助等方面。同时,敌人还在不断进攻,破坏我国国民經济和財政,封鎖对外貿易,霸占主要的公用事业,几乎破坏全部印制鈔票的工厂,对共和国的貨币进行反宣傳,惩治持有共和国貨币的人,印制伪鈔借以使共和国貨币的价值波动不定。
为了克服这些困难,政府提出了下面几条原則:各地区应自力更生,利用从学校收来的学費、游击战中所取得的物資,建立大米儲备,发展畜牧业和組織伤員互助会等等。当时,党中央委員会已在研究稅收政策的問題。这主要表現在征收某几种实物稅(谷物)。另一方面,政府又动員人民購买1949年发行的抗战有奖公債和1950年的国家公債。
虽然如此,但是所有的收入还是少于支出。例如,在1946到1947年,收入仅占支出的28%,1948年占20%,1949年占18%,1950年占23%。国家支出的大部分都是靠发行貨币弥补的。从1946年底到1950年为止貨币发行总額一共增长了18倍。在絕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市場上都是通用越南貨币,完全排斥了敌人的貨币。同时,貨币的发行均系計划外的,沒有考虑到收入的增长情况。这就引起了粮食漲价。与1946年相比,1950年底大米的价格一共漲了26倍,对劳动人民的生活以及整个經济起了很不好的影响。
随着战爭的发展,我国的經济情况愈来愈紧張,战爭日益要求增加支出。
分析了这一时期的財政政策以后,我們可以发現在这方面有着下面一些缺点。一直到1951年为止,財政还处在分散的状态,但当时的情况却日益需要集中。虽然,人民将巨額資金繳作地方基金和中央政府基金,但这些基金不是集中地用来滿足抗战的主要需要,卽滿足前綫的需要。
同时,在这一时期还沒有提出关于制定有关人民捐献办法的問題,也沒有充分認識到用发行貨币的办法来弥补財政支出的危害性。在人民捐献方面并沒有合理的办法,主要只是将法国統治时期的納稅制度加以修改。这种办法不能合理地利用各个阶层的力量,同时也是不符合当时的經济情况的。就人民的捐献来看,穷人捐献的要比富人多得多,工商业大大落后于农业。
第三时期
自1950年底在边区越南北部与中国接壤地区——俄譯者注获得胜利后,战爭更加激烈了,前綫的需要也更加迫切了。因此,政府决定从根本上改組財經方面的工作。从1951年中起,国家財政根据下列原則进行了改革:扩大收入和减少支出、統一管理全国的收支以便平衡收支、尽量避免发行貨币。結果,国庫情况改善了,人民捐献增加了,各地区再沒有違反中央政府征稅办法而从人民征收过多款項的情形。这样就有可能更全面地动員人民的資金。
人民捐献办法是根据平等、合理和簡便的原則确定的。政府規定了七种稅收,卽农业稅、工商业稅和关稅等等。除此以外,不得再征收任何稅捐。征稅的原則是:平等,合理,考虑居民納稅能力,同时幷鼓励农业、工业、手工业、商业的发展,滿足国家的需要。
在越南經济中农业占主要地位。因此,在恢复和平以前,农业稅是国庫的最主要的收入,同时也是劳动人民最重的負担。
工商业稅全部由工商业者繳納。这种稅已比从前公平得多。
与工商业稅一样,征收所得稅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私人工商业免受敌人經济的排挤,使越南的資产阶級按着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規定的正确的經济路綫向前发展。
集中管理一切收入和支出,为縮减(全部或一部分)不是抗战所必需的支出、为减少大后方脫离生产的人員創造了条件。同时也有可能为前綫动員一切力量,使解放战爭接近胜利。
由于实行新的政策以及全体人員(首先是农民)的爱国热情,在1951年到1954年期間共和国的財政情况已大大巩固。收支逐漸平衡。1951年收入只为支出的30%,但在1952年收入已占到支出的78%,到1953年收入則已超过支出的116%。不过,在1954年,卽恢复和平后,收入又只为支出的80%。这是因为,当时有了新的支出,同时在解放的各大城市中建立人民管理制度的时期,在征稅方面还沒有取得良好的效果。由于收支达到平衡,就有可能限制貨币的发行。
在这一时期中,越南財政进行了整頓。它的任务是:滿足战爭、經济、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促进資金的节約。
在上述的三个时期(从1945年8月人民政权建立之日起至1954年7月恢复和平止)中,越南民主共和国的財政有下面几个特点:
首先,它是进行民族解放战爭的人民民主国家的財政。因此,它是依靠群众的支持动員人民的一切力量来滿足革命斗爭的需要。財政在“一切为了前綫,一切为了胜利”的口号下正确地实現了这一任务。
越南財政是随着抗战的发展而发展的。如果說,在抗战初期,財政是分散的,那么,在以后它已开始統一幷过渡到集中管理。这种情况在战爭扩大和战时供应日益增长的时候就已經发生了。正因为如此,所以財政能够順利地担負起在恢复和平后的新任务。
战爭时期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是农业稅。农业稅是按实物(稻谷)征收的。这种稅是受落后的农业生产的影响的。因为农业生产在頗大程度上决定于自然条件。例如,水灾和旱灾对庄稼就是一种可怕的灾难,同时也直接影响到預算收入。
由于越南經济的落后,国营經济成分还沒有得到发展,因此,收入的主要部分都是靠居民稅捐来保証的。剛剛建立起来的国营企业还不能保証供給国家基本投資必要的資金。
越南財政在自己的发展中經历的道路是,从发行貨币弥补支出到征稅、稳定物价和鼓励生产。財政的这种发展方向自1951年以来基本上是正确的。这种政策动員了人民的力量,使我們长期艰苦的抗战取得了胜利。
第四时期
这个时期是从恢复和平之日起一直到現在。在这一时期中,越南人民的民族解放斗爭已經轉变为恢复和巩固和平的政治斗爭。在这种条件下国家財政的任务是:首先滿足为巩固和平、实現全国統一和在整个越南地区取得完全的独立和民主的斗爭的需要。
国家已开始着手有計划地恢复經济。財政体系应保証滿足完成国家計划方面的最迫切的需要。在这一时期中,恢复和发展国民經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支出已比抗战期間大大增加。同时,在新建和改建国营企业(它是新經济中的主要成分)方面也需要大量資金。
为了滿足国家的一切貨币資金需要,財政体系应保証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財政政策收进收入。收入在恢复和进一步发展經济的基础上愈来愈增加,它是国家基本投資的保証。
和过去一样,在这一时期中的收入主要来源也是来自居民的收入,卽稅收,因为新的国营工业企业还在兴建阶段或者是剛剛投入生产。
在平衡預算收支方面,各兄弟国家,首先是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越南民主共和国签訂的援助协定,起着极重要的作用。
在这一时期,稅收制度根据新的情况进行了改革。农业稅,和以前一样,仍然是保証国家的大米需要的收入来源,同时它对稳定大米的零售价格也起着促进作用。在农业稅方面,政府逐漸减輕了农民的負担。
在城市中征收的一切稅收也进行了改革,結果規定了10种稅,卽关稅、土地稅、工业者稅、商业者稅和手工业者稅等等。征收这些稅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这就是动員恢复工商业的一切可能性、提高人民的購买力。除了整頓稅收制度借以增加国家收入和发展經济以外,政府还規定了盐和酒精飲料的专卖制度。
为了整頓財政,必須保証收集稅收、减少支出、統一收支。所有这一切是用下面的办法实現的:加强財政紀律、統一財政管理、发揮地方的主动性、简化預算。
在恢复和平以后,越南財政有了很大的变化。城市中所征收的稅收都投入了工商业。城市稅收开始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其数額也超过了农业稅的收入。来自工业企业的收入在国家基本投資总額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来自各兄弟国家的收入在平衡收支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財政体系在发展經济和文化方面显示出巨大的力量。但管理費用仍然很高。
1956到1957年民主越南的財政情况
1956年是完成恢复国家經济、发展文化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計划的一年。为了順利完成这一計划,財政体系应当:(一)保証国家为过渡到有計划地发展經济所必要的基本投資;(二)規定固定的价格以便为恢复經济和滿足人民生活需要創造良好条件;(三)减少不必要的国家支出,特別是建設方面的不必要的支出。
在越南民主共和国国民会議第六次大会的前夕,財政部公布了1956年預算的执行結果。与1955年相比,預算收入增加了51%,支出增加了58%。收入完全可以弥补支出。这些成就是越南全体人民的忘我劳动以及努力完成年度計划的結果。另一方面,我国財政收支之所以达到平衡,也是由于各兄弟国家的无私的援助。这些国家为越南人民派遣了专家,幷且供給各种設备和商品。
1956年,稅收在全国收入总額中所占比重已达69%,比1955年增加了20%;来自国营企业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27%,比1955年增加了350%。国家收入达到49%,比1955年增加了37%。
由于兄弟国家的援助所获得的收入占1956年預算全部收入的51%。必須指出,这些收入在預算中是有着很重要的意义的。虽然越南全体人民付出了很大的力量,但他們的繳款只能滿足預算支出的半数。
目前,稅收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因为国营經济成分建立伊始,所以,和以往一样,人民繳納的稅款仍然是主要的收入来源。1956年的稅收計划已經完成了。
在1956年預算中,农业稅的收入比1955年减少了7.5%。这是在土地改革后实行旨在减少农民稅收負担的政策的結果。1956年农业稅約占全部农业产品的13%。土地改革后,农民的生活已大大改善,他們的購买力提高了,食品消費量也增加了。
工商业稅占全国收入总額的36.3%。
如上所述,1956年来自国营企业的收入比1955年增长了二倍半,占預算收入总額的27%。这說明了国营經济成分已經大大加强,同时也表明越南財政經济情况的变化。来自国营企业的收入是国家用在不断发展生产力和巩固人民民主經济以及向社会主义过渡方面的基本投資的主要来源。
来自兄弟国家的收入占預算收入的51%,其中三分之二是表現为供应机器設备和派遣专家等方面的援助,三分之一是表現为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的收入。这种比例在恢复經济的时期是符合我国人民和国家建設的利益的。但是,来自兄弟国家的收入所占的比重很大,这也說明了越南的財政还有着很大的困难。
1956年越南民主共和国的預算資金的支出如下:
預算支出是根据越南民主共和国的政策办理的。这些政策都是为了下列的目的:卽恢复經济、提高居民文化、巩固越南北方的各个方面,使其成为为統一全国的斗爭中的支柱。
国家預算全部資金中約60%是用在經济文化建設和滿足人民的最迫切的需要方面。1956年的国防支出占預算总額的22.6%,而在1955年則占32%。这一点鲜明地表明了越南人民的和平預望以及他們巩固自己祖国国防的决心。
行政管理机关經費支出(1956年为15.2%)虽然比1955年的支出(16.9%)要少,但还是很高的。必須逐漸减少这种支出,幷将騰出来的資金用来恢复經济和进一步发展文化。
1056年所实行的国家資金支出政策規定应将資金的大部分用在建設方面。因此,1956年用在建設方面的支出占全部支出的57.3%。这些基本投資中的絕大部分是来自兄弟国家的收入。
虽然1956年財政体系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但是,由于动員了国內的力量以及兄弟国家的帮助,这些任务都順利地完成了。
在执行1956年預算的过程中,越南財政体系碰到了許多困难。首先是收入和支出极不相符。必須指出,如果沒有兄弟国家的帮助,那我們就未必能做到收支平衡。
越南財政还是依賴着决定于自然力量的落后的农业。因此,財政是不稳定的。在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之間有着比例失調的情况。在稳定价格方面也有着許多困难。在非生产領域中从事工作的人很多,因此,預算的負担很重,工人和职員生活的改善也遭到困难。
經济管理工作的水平仍然很低,时常发生貪汚和盜窃公款的情况,对1956年国家計划的执行起了很不良的影响。
在1957年,已經克服了上述的一些困难,特別是为平衡預算收支創造了良好的条件。
1957年是越南北方完成土地改革和巩固反封建革命的胜利的一年,同时也是完成恢复經济的任务的一年。这一年的主要財經任务是:完成恢复經济的任务,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制度,幷在这一基础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强国防,为发展經济和文化創造条件以便使越南北方成为为統一全国的斗爭中的支柱。
为了順利完成1957年的国家計划,財政机关应当向全国各阶层的居民解释及时征稅的巨大意义,因为稅收是預算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还应当扩大来自国营企业的收入;合理地利用兄弟国家的援助;促进工农业产品产量的增加、商品交换的扩大、建筑业的发展、国营經济成分的加强、国家积累的增加、文化的发展、国防的巩固和为統一全国的斗爭的加强。
另一方面則必須提高財政在管理經济中的作用。为此,应由財政机关对經济組織的活动进行监督,促使企业增加产量,厉行节約,加强財政紀律,稳定流通中的貨币,規定固定价格。
这些任务是否能够完成,主要要看生产的成果如何、节約制度遵守得如何。因此,目前在越南开展了为增加产量和厉行节約、为动員全体劳动人民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增加国家积累以及不断巩固国家財政等等的运动。这就是面临着許多需要克服的困难的越南財政的迫切任务。
在劳动党、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以及我們敬爱的領袖胡志明的領导下,在全体人民的支持下,在各兄弟国家,首先是苏联和人民中国的无私的援助下,越南財政无疑地将会不断巩固、发展和完成所負担的任务。
(藍夫譯自“苏联財政”195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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