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7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会议确定,创新政府管理;优化“双创”服务,大力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推动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拓展融资渠道,推广专利权质押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鼓励地方政府提供风险补偿或保费补贴,稳步扩大创业创新公司债券试点规模,推动国家出资的基金设立扶持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创投基金;促进产业升级;强化人才支撑。
深入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7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以更有效的救急救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增强救助可及性和时效性,完善部门协调、信息共享等机制,简化救助审核,落实“先行救助”,确保应救尽救。二是政府对临时救助的投入只增不减,鼓励地方多方筹集救助资金,通过上级财政预拨资金支持等方式,推动在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救助水平。三是实施政府购买救助服务,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积极性,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企业等参与救助。地方和有关...
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7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会议确定,创新政府管理;优化“双创”服务,大力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推动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拓展融资渠道,推广专利权质押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鼓励地方政府提供风险补偿或保费补贴,稳步扩大创业创新公司债券试点规模,推动国家出资的基金设立扶持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创投基金;促进产业升级;强化人才支撑。
深入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7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以更有效的救急救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增强救助可及性和时效性,完善部门协调、信息共享等机制,简化救助审核,落实“先行救助”,确保应救尽救。二是政府对临时救助的投入只增不减,鼓励地方多方筹集救助资金,通过上级财政预拨资金支持等方式,推动在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救助水平。三是实施政府购买救助服务,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积极性,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企业等参与救助。地方和有关部门要负起责任,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屡屡发生。
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
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一是要坚持“四大基本原则”,即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产业为本,注重实效;加强引导,强化风控;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二是要抓好“六大实施环节”,即立足优势产业选好项目,严格选好实施主体,注重形成物化资产,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切实保障贫困户收益,适时开展动态调整。三是要夯实“五大保障措施”,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风险防控,严格监督管理,健全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强“全面改薄”工作
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资金落实,加强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和本地区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相关投入,综合考虑地区财力差异,分档、分类划定省、市、县资金分担比例,对困难县市坚持省级“拿大头”,足额落实规划承诺的资金,确保不留资金缺口。2017年全面改薄相关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县提前实施项目,确保列入当年实施计划的项目,都能按规划中确定的数额落实资金。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工程规划,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
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明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财政部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明确财政电子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要求统一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统一财政电子票据编码规则,统一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构建财政电子票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和运用机制;建立财政电子票据监督检查体系,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体系。
2017年发行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地方政府为政府收费公路发展举借债务采取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方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级政府确需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由省级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经省级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应当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管理。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
财政部修订并印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按照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操作流程,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以及法律责任等分章作了规定,并重点围绕三方面内容进行修订:一是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权责对等。在明确采购人在落实采购政策、加强内部控制、编制采购需求、公开采购信息、开展履约验收等重点环节职责的同时,增加了采购人对采购活动的参与度,合理扩大了采购人的采购自主权,进一步强化了权责对等要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规范采购行为,并重点从加强采购需求、履约验收管理,加强评审行为监督,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强化各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三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进一步保障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降低了供应商参与投标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
财政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明确政府以货币、实物、权益等各类资产参与,或以公共部门身份通过其他形式介入项目风险分担或利益分配机制,且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及物有所值评价通过的各类污水、垃圾处理领域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通知》要求优化财政政策,大力支持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面实施PPP模式工作,未有效落实全面实施PPP模式政策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相关预算支出。各级地方财政要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领域财政资金转型,以运营补贴作为财政资金投入的主要方式,也可从财政资金中安排前期费用奖励予以支持,逐步减少资本金投入和投资补助。加大对各类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涉农资金整合中充分统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相关支持资金,扩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形成资金政策合力,优先支持民营资本参与的项目。
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制度
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财政票据核销分为日常检查核销和专项检查核销两种方式,财政票据月使用量原则上在5000份(含)以下的中央单位,采取日常检查核销方式,执行“核旧领新”制度;财政票据月使用量原则上在5000份以上的中央单位,采取专项检查核销的方式。已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中央单位,采取网络电子核销方式,实现票据信息及时传输、共享。
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财政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公开征求对《关于取消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取消保证金制度;明确企业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企业应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其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中造成的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地下含水层破坏、地表植被损毁等进行治理修复;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筹集治理恢复资金,专项用于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地下含水层破坏、地表植被损毁预防和修复治理等方面;建立动态监管机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