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冬季开始,当PM2.5这个专业术语成为街头巷尾谈论的话题时,“霾”也从汉语词典和专业书籍中走了出来,走进大众的视线,并有了自己特定的气象学符号,在天气预报里占据“一席之地”。尤其是最近两年,对于我国不少城市来说,“霾”这个不速之客更是“不请自来”,带来严重的空气污染,并不断扩大着自己的“势力范围”。
从现有的古代文献资料看,“霾”字最早出现在《诗经》里,有“终风且霾”的诗句;《说文解字》里对霾的注释是“风而雨土为霾”;《释名》里进一步解释:“霾,晦也。言如物尘晦之色也。”可见,自古有之的“霾”字,其意为因风夹杂、裹挟着雨水和尘土而形成的一种阴沉晦暗的自然现象。仔细揣摩一下,这种解释所描述的天气状态似乎更像是“沙尘暴”、“扬尘”等,而非“霾”现在被赋予的气象学上的含义。“霾”的现代意义上的概念解释可以从《辞源》中找到答案:“空气中因悬浮着大量的烟尘等而形成的混沌的天气现象”。这就意味着,这个穿越时空来到现代社会并成为热门词汇的“霾”,它所代表的内容已经发生了变化,其成分在很大程度上是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为活动”产生的负面产物。尤其是霾借雾势,雾助霾威,就形成了雾霾,造成严重空气污染。
在西方国家里,对于“霾”这种天气现象有一个名词,称为“smog”,即“烟霾”,最早是由一位伦敦医生在1905年创造出来的,意思是雾加烟,后来延伸为指所有因空气污染特别是那种因阳光与二氧化氮或是碳氢化合物之间发生反应而形成的雾蒙蒙的天气状态。研究表明,这些污染物主要来自汽车废气、生物燃烧及工业燃烧,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发生在1943年的因汽车尾气而污染严重的“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和1952年因燃煤污染而造成的“伦敦雾霾事件”正是霾所造成危害的典型事件。
前车之鉴,足以警示世人,而我国不少地方接连遭遇的十面“霾”伏,更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治理雾霾污染的严峻形势。抗击雾霾,没有局外者,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个人。
环境是公共产品,治理雾霾,保护环境,政府部门责无旁贷。如何妥善应对严重的雾霾天气,探索出有效的方法,是对地方政府部门的考验。如2015年12月份严重的雾霾天气来袭时,北京市政府提前31个小时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首次发布了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采取全市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停课;名单企业停限产等。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当然,迎战雾霾,仅靠政府的行动还远远不够,我们每个人不能忽视了自身的担当。雾霾是污染造成的,污染的产生又与每个人密切相关,大量私家车的尾气排放、城乡供暖的煤炭燃烧、违法排污的廉价工业产品的使用等都是污染的来源。遗憾的是,许多人并没有把自己视作污染者,而是站在受害者的道德高地上,冷漠围观,呛声作势。或许,应对雾霾,我们应首先扪心自问:我做了什么?其实,面对雾霾,我们每一个普通人可以做的事情很多:绿色出行、驻车熄火,节约能源、低碳生活,远离烧烤、停放爆竹,举报污染行为、倒逼监管到位……抗击雾霾,遏制污染源头,还一片蓝天丽日,我们不能做看客,要做行动派,要拿出自己的担当。
责任编辑 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