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山东省临沂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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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临沂市以“财政改革管理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分片设立县区财政局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把财政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财政监督关口前移,推动乡镇财政资金监督走向日常化、常态化、持续化,从而实现了财政资金全覆盖、无缝隙监管。
坚持重心下移,着力夯实财政监督基础
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临沂市财政局提出了加强基层财政监督、分片设立县区财政局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的工作建议。临沂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直接明确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是县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其编制、人员、经费归县区财政局管理,具体业务受县区财政监督机构的指导,主要负责辖区内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性资金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支农惠农和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并对辖区内各财政收支单位、所属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其它收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011年5月,临沂市财政局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兰陵县、河东区开展工作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逐步推开。在分片设置上统筹考虑,选择在交通便利、经济发展基础好的中心镇设立,就近监管3—5个乡镇。新录用人员都通过...
山东省临沂市以“财政改革管理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分片设立县区财政局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把财政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财政监督关口前移,推动乡镇财政资金监督走向日常化、常态化、持续化,从而实现了财政资金全覆盖、无缝隙监管。
坚持重心下移,着力夯实财政监督基础
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临沂市财政局提出了加强基层财政监督、分片设立县区财政局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的工作建议。临沂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直接明确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是县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其编制、人员、经费归县区财政局管理,具体业务受县区财政监督机构的指导,主要负责辖区内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性资金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支农惠农和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并对辖区内各财政收支单位、所属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其它收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011年5月,临沂市财政局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兰陵县、河东区开展工作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逐步推开。在分片设置上统筹考虑,选择在交通便利、经济发展基础好的中心镇设立,就近监管3—5个乡镇。新录用人员都通过考聘上岗,平均年龄36岁,中级以上职称占55%,大学以上学历占93%,为做好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到2012年11月,全市12个县区全部成立了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共设立财政监督办事处44个,调整充实监督办事处人员198名,市县乡三级财政监督网络初步形成。
突出监督重点,着力增强财政监督实效
一是依托预算执行监管平台,打造监督“千里眼”。依托预算执行监管系统,将市直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执行监管系统,实现了所有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单位财务核算和集中支付过程的“全覆盖无缝隙”监管,足不出户就能发现违规问题。财政部门通过系统提取财务数据、汇总分析、实时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预算单位账务处理、会计信息质量、预算执行情况等情况,实现了对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的全程监管。二是发挥贴近监督优势,练就监督“顺风耳”。监督办事处人员常年工作在乡镇,熟悉镇情、村情、民情,灵活机动,轻松掌握“苗头性”问题,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可以进行事前介入、事中事后全过程有效监督。2013年以来,兰陵县财政监督办事处深入农村,掌握线索,共查处种粮大户虚报面积近500亩;查实能繁母猪补贴乡镇滞留资金300余万元;受理财政资金信访案件5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3件;核减库区移民补助人数700多人;查实挪用农村互助资金协会财政配套资金近100万元,确保了惠民政策落实。三是监督与服务并重,做好监督“宣传员”。近年来,监督办事处采取“主动出击”、“上门服务”的方式,对各类财政性资金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对粮食直补、种粮大户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库区移民补助、农户贴息贷款、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家电补贴、农机补贴等支农惠农资金进行常态化监督。同时,积极宣传财政支农惠农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2013年5月,郯城县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对全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高峰头乡北张庄村有5位农民购买微耕机未得到补贴后,及时向他们讲解补贴政策,跟踪落实补贴款发放,并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处罚。
推行集体稽核制度,着力提升财政监督层次
为促进基层财政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乡镇监督办事处与乡镇财政所相互配合,推行乡镇财政集体稽核制度,着力打造财政监督管理的“双赢”格局。集体稽核由监督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负责同志全程现场监督,乡镇财政所人员、乡镇直部门财务主管会计、现金出纳会计等参加,相互监督把关。所有财政性资金及财政经管的账务统一集中展放,实行轮流交叉审查账务,对发现的问题逐笔记录,集体讨论认定,主管会计限期整改。采取月稽核、季稽核和不定期稽核的方式,把稽核分为3个阶段17项工作流程,做到了过程“双监督”、业务“全覆盖”、程序“无缝隙”。这一制度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财政所、各业务部门及广大财会人员的普遍认可。有位乡镇政府负责人说:“开展集体稽核非常管用,促使和帮助我们从思想上重视财政监管工作,在源头上、制度上堵塞财务漏洞,铲除违规违纪的‘土壤’,有效保障公共财产安全和群众利益,也保障了我们基层干部的安全。”乡镇财会人员表示:集体稽核每次只需半天时间,而且不需要额外增加成本,时间短、成本低、易操作、效果好。据统计,仅沂南县在2013年通过集体稽核就理顺规范账务830余处,归还原资金渠道1600余万元,询证核实往来款项9900余万元,清理化解2800万元,有效地遏制了乡镇财政公款挪用、私存、私借、债权债务不清、“打白条”等问题的发生。
加强监督资源整合,着力构建纵横贯通的监督体系
紧紧围绕“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协调指导、步调一致”的目标,注重市县乡三级监督力量的整合联动,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形成运转高效的监督体系。一是纵向联动。既对市县乡三监督机构的职责进行明确分解,又加强上下协调配合。市级监督机构发挥“总牵头、总抓手、总调度”的作用,每年年初制定全市监督检查计划,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县区开展工作;县区监督机构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对上完成市局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对下加强对乡镇办事处的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做法、推广经验、提高监督水平;乡镇监督办事处发挥贴近一线、掌握第一手情况的优势,扎实开展辖区内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高效运行。近年来,临沂市围绕重点领域统筹联动安排检查工作,分别组织开展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惠农专项资金、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暂存暂付款等专项检查工作。201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检查,共组织检查力量342人,其中抽调乡镇监督办265余人,组成了30多个检查组,重点检查了264个预算单位,重点检查面达到10%以上,累计发现违规违纪户数共277户。通过限期整改、抓好落实、完善制度,有效规范了财经行为。二是横向联合。积极借助相关部门力量,形成乡镇财政监管的工作合力。财政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查处工作涉及多个方面,需要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调查工作,形成财政监管的合力。如兰陵县各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与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农村工作室、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实行联合办公,形成了“三位一体”监督检查机制。2014年,该县联合开展了乡镇卫生院财务检查、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活动,累计追缴违规资金160.7万元,罚款90万元。同时,积极探索与审计、物价、税务、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的有效途径,不断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外部监管合作机制。三是交叉互查、市级巡视。为增强监督实效,市里定期抽调乡镇监督办事处人员实行交叉检查,县区各监督办事处之间协调配合、互查互促,放开手脚、查深查透,然后由市财政监督部门对互查情况进行巡视。开展跨县区的检查,有效地避开监督中“人情面子”问题,减少了人为干扰因素,还达到了“互相学习、实战练兵”的目的;对检查出的问题,由市财政局统一处理,杜绝了避重就轻、以缴代罚、以罚代刑、变相降低处罚标准与门槛等问题。
责任编辑 刘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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