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的要求,青海省西宁市积极探索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通过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流程、采取“先点后面,积极探索,逐步铺开”的方式,2014年探索出以政府委托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为重要内容的“西宁模式”,走出了一条新形势下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新路子。
先行先试
探索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服务
转变职能,探索政府购买培训项目实施办法。早在2010年,为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充实职业培训力量,西宁市打破由政府职能部门指定培训机构的单一做法,采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形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导鼓励优势培训资源参与全市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中标的社会优秀培训机构与原有的指定培训学校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关系。同时,通过统一验印培训合格证、统一执行培训补贴标准等措施,把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政府补贴资金显性化、具体化,使西宁市的职业培训步入良性发展阶段。
2014年,西宁市探索按照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技能成果的思路和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西宁市政府购买职业培训项目实施办法》和《西宁市政府购买职业培训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办法...
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的要求,青海省西宁市积极探索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通过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流程、采取“先点后面,积极探索,逐步铺开”的方式,2014年探索出以政府委托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为重要内容的“西宁模式”,走出了一条新形势下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新路子。
先行先试
探索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服务
转变职能,探索政府购买培训项目实施办法。早在2010年,为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充实职业培训力量,西宁市打破由政府职能部门指定培训机构的单一做法,采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形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导鼓励优势培训资源参与全市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中标的社会优秀培训机构与原有的指定培训学校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关系。同时,通过统一验印培训合格证、统一执行培训补贴标准等措施,把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政府补贴资金显性化、具体化,使西宁市的职业培训步入良性发展阶段。
2014年,西宁市探索按照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技能成果的思路和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西宁市政府购买职业培训项目实施办法》和《西宁市政府购买职业培训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办法》,进一步规范职业培训,以“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为原则,鼓励企业、院校及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对紧缺型技能人才的培养。2014年安排预算资金1732万元,培训专业有挖掘机驾驶员、皮绣、家政服务等15个技能培训工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36家培训机构承接政府补贴培训任务。2015年安排预算资金2954.35万元,培训专业有民间工艺、电子商务等44个技能培训工种,通过先后两次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了32家培训机构承接政府补贴技能培训任务、10家培训机构承接创业培训、6家培训机构承接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能力提高培训。经过近两年的努力,西宁市探索出了一套规范、高效的公开招标方法和按培训成果支付政府购买职业培训资金的办法,政府职能也从“规则制定者”转变为“社会服务者”。
坚持就业引导培训,以需求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在培训项目的选定上,西宁市贯彻就业优先的原则,把“一切围绕就业,一切服务于就业,一切为了就业”放在第一位,并在工作实践中大胆创新,摒弃过去为完成任务指标、获得政绩、不考虑就业需求开展培训的做法,采取从乡镇、社区逐级收集的办法,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状况、企业用工情况,围绕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岗位工作能力的培训目标,对劳动力资源和培训需求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力争做到培训方向与劳动力需求和企业需求相一致,如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文化水平较低和缺乏就业技能的特点,开设以建筑业和家庭服务业技能为主的初级工培训,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养老护理、病患陪护、家庭保洁等服务培训,缓解家庭服务业用工水平低、从业人员缺口大的问题;针对有一定市场前景的产业进行扶持培训,利用区域、民族特色,围绕打造文化旅游产业、民族特色工艺开展专项技能工种培训,鼓励、引导农牧民、生态保护异地搬迁(留守)妇女在当地就业,打造劳务品牌、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两年来,培训农村劳动力35000人次。通过以岗位需求确定培训工种和岗位,而后确定培训工种、培训数量,制定年度购买职业培训项目计划,以培训后人员的就业状况来研判培训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率。健全政府职业培训补贴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补贴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引导社会参与
打好“舌尖保卫战”
政府购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服务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西宁作为青海省的省会城市,辖四区三县,7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00多个行政村,共有30887家(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说点多、线长、面广,监管任务十分繁重。执法人员与监管对象数的平均比例达到1:163,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呈现面宽量大、事多人少的局面,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矛盾突出。为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满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青海省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服务列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一项内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下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服务实施办法》,主要是向社会组织或企业购买食品药品协管员岗位,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选聘有一定食品药品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热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心较强的人员组建专职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履行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协管员服务报酬由省、市、县(区)三级财政分别按60%、20%、20%的比例承担,政府购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4年西宁市首先在城中区、城北区和湟中县分别选择2个社区开展了试点,共聘用18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在各自辖区内开展了食品药品市场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按照协议职责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服务。
2015年,在总结试点地区实施政府购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服务经验的基础上,西宁市以区县为单位,共聘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782名,采取“网格化”管理的模式,赋予其食品药品安全协管职责,定期对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城市社区巡查覆盖率必须达100%,城乡结合部巡查覆盖率必须达80%以上。根据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分的协管区域,协管员必须每月进行两次巡查,并在工作时佩戴统一制作发放的《协管员上岗证》、携带《协管员日常巡查记录册》。西宁市还建立起一整套管理制度,将工作实绩与补助报酬挂钩,完善了激励奖惩机制。
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通过政府购买食品药品协管服务工作,有效提高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网格体系,形成了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保证监管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协管员的日常巡查,提高了问题发现率。尤其是在较偏远的乡镇进行食品药品巡查时,协管员能够及时发现一些藏匿在偏远村庄、监管人员不能及时发现的食品加工黑作坊。通过对餐饮单位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三防”设施、索证索票登记情况等方面的巡查,餐饮服务单位的持证率大大提高,餐饮消费环境和卫生条件得到改善,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辛苦的工作,取得了对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的实际成效。
责任编辑 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