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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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三五”规划建议发布
中共中央公布《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十三五”时期要在已经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以下新的目标要求: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建议》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印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开展农业补贴改革试点,将现行的“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优化补贴支持方向,突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持与现有政策的衔接,调整部分存量资金和新增补贴资金向各类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三五”规划建议发布
中共中央公布《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十三五”时期要在已经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以下新的目标要求: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建议》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印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开展农业补贴改革试点,将现行的“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优化补贴支持方向,突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持与现有政策的衔接,调整部分存量资金和新增补贴资金向各类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合理确定支持力度,不人为“垒大户”。进一步拓宽财政支农资金的渠道,突出财政对农业的支持重点,持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完善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的投入机制,强化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机具购置等的支持力度。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快捷高效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对农民收入补贴的办法。
在全国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
10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该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500万元以内部分免征、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二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股东和技术人员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监管重点,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和手段;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关系,界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关系,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工作;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建立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机制,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
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印发《关于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明确从2015年8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经批准同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的项目,均可以享受财政贴息或补助支持。贴息方式按照“主体自筹、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模式运行。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主体负责落实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的资本金,以及借款本金的偿还;开行为实施主体提供不超过项目总投资80%的中长期信贷支持,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按照基准利率水平,给予全额全程贴息。补助方式按照“主体垫资、银行贷款、财政补助”的模式运行。其中,实施主体负责垫付不低于项目总投资1/3的资本金,以及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偿还;开行负责为实施主体提供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3的中长期信贷支持,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待项目建成后,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实施主体垫付的资本金部分(项目总投资的1/3)给予全额补助。
加强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补助资金支持范围为中西部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校舍改扩建、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严禁用于偿还债务;严禁用于平衡预算、发放人员经费。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各省份,由各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具体分配因素包括: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数、人均可用财力、基本办学条件相关指标、工作努力程度等。
国家农发办着力强化竣工项目验收工作
国家农发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竣工项目验收的通知》,明确省级农发机构负责本地区竣工项目的验收组织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验收办法,做好验收工作方案、人员培训、组织实施、督促整改等工作,地市级农发机构负责督查所辖县级农发机构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省级和市级农发机构应聘请有关部门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组,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要求,以核实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为核心,以查验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为重点,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以及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和施工合同等,突出对重大核心工程的查验,深入细致开展竣工项目验收,进一步提升验收工作质量,确保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标。
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有关经费支持方式
财政部印发《关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有关经费支持方式改革的通知(试行)》,明确中央财政对原来有财政预算支持的行业协会商会按原经费管理渠道继续给予一定支持。同时,以2015年财政拨款数(不含离退休人员经费)为基数,以2016—2017年为财政拨款退坡过渡期,实现中央财政直接拨款与脱钩进度挂钩并逐年递减。从2018年起,中央财政取消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直接拨款。用于安置历次政府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财政资金,仍按原规定执行;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离退休人员经费,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另行明确处理方式。在逐步减少直至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财政拨款的同时,中央财政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管理规定,将适宜委托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加强信息公开和绩效管理。
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
财政部决定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此次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将全面检查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地方各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对象为各省(区、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覆盖面达到100%(涉密部门除外)。重点检查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即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公开内容是否符合《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三公经费决算是否披露详细。检查只针对2015年预算和2014年决算公开情况,不溯及以前年度。
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12月1日起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下列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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