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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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强化财政收支管理
福建省推出六项举措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一是用好用活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积极支持自贸区和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完善和强化抓落实的制度保障,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腾出更多的财力,集中用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支出。三是着力调整优化财源结构,强化税收征管,建立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四是完善预算执行进度的通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硬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五是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做好新增和置换债券资金安排使用工作,妥善处理好促进发展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关系。六是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将存量的地方债务项目进行PPP改造,制定推进PPP试点财政扶持政策,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冰卿)
青海: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管理
2014年以来,青海省财政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调整工作,对国家已明确取消和不适应本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予以取消和调整,同时,建立了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评估和调整机制,逐步实...
福建:强化财政收支管理
福建省推出六项举措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一是用好用活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积极支持自贸区和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完善和强化抓落实的制度保障,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腾出更多的财力,集中用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支出。三是着力调整优化财源结构,强化税收征管,建立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四是完善预算执行进度的通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硬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五是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做好新增和置换债券资金安排使用工作,妥善处理好促进发展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关系。六是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将存量的地方债务项目进行PPP改造,制定推进PPP试点财政扶持政策,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冰卿)
青海: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管理
2014年以来,青海省财政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调整工作,对国家已明确取消和不适应本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予以取消和调整,同时,建立了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评估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调整工作的制度化管理。一是严格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和青海省关于清理省政府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要求,结合省财政工作实际,共取消财政行政审批事项8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项。二是优化办理流程。省财政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并形成了《青海省财政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待审查批准后将按程序公布。三是放管结合。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省财政将2项审批事项下放到市州财政局的同时,及时开展了审批事项业务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四是突出便民公开。省财政将6项财政审批事项进驻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一个窗口统一办理,便于相对人办理审批手续。在强化对审批事项全过程监管的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五是实施动态评估管理。严格按照财税管理改革和依法理财的要求,对财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财政审批事项进行评估,及时实行取消、下放等动态调整,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周国)
山西和顺:强化监督服务财税政策运行
山西省和顺县财政局强化财政监督对财税政策的服务职能,从政策设计、执行、效果三个层面服务财税政策运行。一是发挥财政监督“倒逼改革”功能,科学财税政策设计。将财政监督向财税政策决策环节延伸与嵌入,在强化会计监督检查、保障会计财务信息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预算编制依据与预算编制技术纳入监督重点,尤其是在跨周期预算平衡机制改革中,关注预算周期内各年度预算之间的衔接、预算周期的平衡性、预算需求与实现中长期目标的一致性,当好政策制度完善的“助推器”。二是发挥财政监督“把脉问诊”功能,强化财税政策执行。按照财政治理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的基本要求,将财政监督动态介入财税政策执行的全过程,确保审批流程有标准、对象遴选有标准、资金分配有标准、资金拨付有标准,打造兼具精准性与严密性的框架体系,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三是发挥财政监督“纠错纠偏”功能,确保财税政策效果。通过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政策效果的跟踪评价,及时反映财税政策运行链条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通过构建“评价—反馈—运用”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及时总结政策运行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既将财税政策锁定在正确的轨道上,又避免财税政策的大起大落,为财税宏观调控的预调微调当好参谋,降低财税政策的运行成本。
(本刊通讯员)
江苏宿豫:促进资产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江苏省宿豫区财政局通过推进信息系统建设、规范预算编制流程、严格资产审批管理、加强资产收入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一是细化资产分类,统一标准。通过分类制定标准和细化管理指标等方式,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细分,分门别类的对资产的购置实施限额控制。二是建立资产信息化,核实存量,做到资产和预算管理动态化。宿豫区借助江苏省统一的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与各个资产管理部门配合,核实存量资产与账面数字。强化增量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管理的科学性,实现从资产“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与此同时,宿豫区正在摸索对资产管理系统与部门预决算管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三是建章立制,强化预算严谨性。宿豫区结合上级部门管理办法,因地制宜,出台了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规程,要求资产配置预算要和部门预算相结合,购置审批要和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相结合,处置审批要和收入管理相结合。
(米宏阳)
安徽寿县:着力发展工业经济
2015年,安徽省寿县坚持以工业化为核心,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着力绿色发展。围绕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项目,加大绿色投入,构建新型绿色产业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有关政策,坚持生产过程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原则,推动工业节能减排。鼓励推广节能产品,实施节能改造、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工业节水,不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水平。二是突出重点产业。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全县工业主导产业“211”发展工程。立足资源和市场优势,打造劳动密集型和资源精深加工型产业基地。健全完善工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和放大效应,引导创凯电子、汉邦日化等一批亿元以上龙头企业不断做大做强。三是扩大有效投入。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配套,主动承接,融入合肥经济圈的产业链布局,提升工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重大工业项目跟踪帮办机制,切实做到高层次介入、高频次调度、高标准要求。四是推动提质增效。鼓励自主创新,做好科技创新服务,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平台。继续推进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智慧园区”和“智慧企业”建设。规划建设电商产业园区,引导组建专业的电子商务运营团队,搭建公用电子商务平台,为县内缺少人才和技术的企业,提供网上销售服务。
(李国胜)
河南三门峡:构建农业产业保障体系
近年来,河南省三门峡市财政从三个方面着手积极构建农业产业保障体系。一是完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财政政策。改进财政资金扶持范围和扶持方式,体现扶优扶强原则,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提高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二是稳步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继续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经营等新型机制,鼓励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流转形式,发展规模农业。三是继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和补贴力度,加快发展和完善农业信用担保组织和制度,对重要农产品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者实现强制保险和补贴倾斜,积极探索政策引导下的商业性农业保险政策,帮助农业生产者规避风险,增强农业经营主体抵抗农业风险的能力。
(李少民)
湖北竹溪:创新金融扶贫风险共担机制
2014年以来,湖北省竹溪县积极探索创新金融扶贫风险共担机制,设立金融扶贫专项风险金,撬动银行资金投向扶贫开发。由县财政出资设立金融扶贫贷款风险基金,开设“互惠贷风险金专户”、“助农贷风险金专户”和“扶贫贷风险金专户”,银行按贫困户1:5、企业1:10的比例发放扶贫贷款,贫困户贷款采取3户联保或自然人保证的担保方式,无需质押。对共同认定的扶贫贷款出现的不良损失,政府风险基金承担50%、银行承担50%。同时,县财政从扶贫资金中安排800万元作为扶贫贴息资金,对扶贫贷款进行贴息。为确保扶贫资金的规范运行,竹溪县根据脱贫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大小,对贷款额度、贴息年限制定了比较科学合理的标准。对贫困户扶贫贷款额度每户不超过10万元,扶贫贴息年限为3年,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90%,第三年贴息80%;对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扶贫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扶贫贴息年限为2年,每年贴息50%。其中,对带动贫困户占比达到50%或年带动贫困户脱贫达到10户以上的给予全额贴息;对县域龙头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贫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扶贫贴息年限为1年,贴息50%。目前,竹溪县已初步建立了“政策引导、银行参与、农户贷款、政府贴息”的金融扶贫新机制,已有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4家银行开展金融扶贫工作,创新开发了扶贫贷、助农贷、互惠贷、助保贷等9个金融扶贫产品,已发放金融扶贫贷款1.7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644户,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119家,扶贫龙头企业10家。
(邹蔚烈)
广西荔浦:筑牢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防线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今年以来,广西荔浦县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筑牢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防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是清理整顿。对资金类别相同、性质相近,以及长期“休眠”的财政专户进行撤并归集,共撤销了4个财政专户。二是规范资金拨付。进一步明确职责划分,按照“管钱”、“管账”分开的原则,细化职责分工,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三是完善对账制度。每月月终3个工作日内,支付中心与各业务股室、银行认真核对每笔资金,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四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除了按月向局领导报告财政专户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还实行台账管理,方便随时查询财政专户信息,确保资金安全、透明。
(邓纹波)
四川广元: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特点突出
四川省广元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呈现四大特点:一是严格执行筹资筹劳政策。鼓励农民积极参与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筹资筹劳标准,筹劳每个劳动力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每个标准工价不得超过40元,农民以资代劳资金存入乡镇“村财民理乡代管”银行账户。二是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各县区都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公共运行维护试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操作手册》和《村级农村公共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手册》发放并落实到乡镇和村。三是项目管理把关严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采取农民自行建设、自主招标等方式,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补助办法,使政府投入和农民投工投劳相结合,构建“投、建、管”三位一体的建设机制,严把群众议事关、项目审批关、项目验收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体现村民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四是项目后续管护有力。项目建成后,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村委会与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合同,管护资金由村民一事一议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资金里解决。
(本刊通讯员)
云南富源: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
云南省富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2014年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2015年每人每年470元,增幅达24%。随着财政补助标准的提高,富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进一步调整,门诊不设起付线,一般疾病为每人每年累计300元、慢性病为每人每年累计800元、精神疾病患者每人每年累计1000元,实行门诊月平均处方值制度,月平均处方值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不超过45元,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不超过35元。住院实行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起付线、乡镇最低,按比例补偿,设置封顶线的管理办法。对重大疾病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免起付线,支付封顶线为:一般疾病为每人每年累计8万元、重大疾病为每人每年累计12万元。
(张怀能)
宁夏原州: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三措并举,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一是认真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建立健全消化结余资金长效机制,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理的原则,认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逐笔分析、查找原因、分类处理,统筹安排。二是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对预算已安排但当年不能形成支出的,及时调整用于其他急需项目。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审核支付,减少资金滞留,尽早发挥效益。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避免和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发生。三是规范国库资金管理,认真清理往来资金。建立暂付款回收机制,全面清理消化历年暂付款挂账,能核销的要按程序尽快核销,该收回的及时收回,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避免国库资金在单位账户沉淀;巩固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成果,压缩专户数量,强化财政专户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实现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统筹使用。
(王顺平)
新疆巴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新疆巴州财政局主动作为,提振市场信心。一是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加大项目前期和招商引资投入,安排项目前期费和招商引资经费1200万元,落实项目建设发展年各项措施,争取重大项目尽快落地达产;支持县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部分资金对各县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利息给予贴息;支持农林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安排部分资金支持自治州农林牧业、农副产品加工、农村合作社、土地治理等事业的发展;加快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督促各县市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进度。二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及时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凡在目录内的,按政策规定和标准收缴;目录外的,企业可以拒缴。从2015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缓征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停止缴存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对以前年度已经缴存的,在5月15日之前全部退还。同时,高效利用资本市场为企业提供多种融资渠道,落实小微企业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建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制度。三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及时盘活各类沉淀资金。提前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现有存量债务摸底盘查。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PPP模式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激发市场活力。
(本刊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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