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部边疆地区开始实施以定居兴牧和安居富民为主要内容的农牧民安居工程,使农牧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致富增收途径增多。作为深入民心的惠民工程,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计划衔接不够。由于西部边疆各受援地与对口支援地计划安排编制时间不一,确定年度计划时援受双方未能充分衔接,以及受各对口支援省市援助资金预算投入总量限制等多种因素,致使各对口支援省市安排的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小)与西部边疆地区当年批准计划(大)存在差异,部分建房户无法享受支援省市补助。二是安居工程政策执行有偏差。国家没有统一的对口援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目前,各受援地各自出台了援助项目和资金的暂行管理办法,但各对口援助省市的项目建设标准不统一,项目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管理方式等各异,对口援助资金的账户设置模式、拨付流程、监督方式也不一致,不利于援助资金和项目的统一规范管理。三是安居工程资金补贴程序与实际情况不吻合。每年年初,上级各部门要求统计本年度安居工程预计补贴数量时,即上报计划,作为基层政府,只能按照上年度补贴量进行上浮或下调,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上级补贴资金到位后,如到位补贴资金量达到了本年应补贴资金量时,各乡镇按规定按标准及时发放给应补贴群众;如到位补贴资金量少时,只能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本年可领取补贴的群众,这种方式造成了部分群众当年享受不到国家补贴。
在边疆地区实施安居工程是党和政府对各民族群众的关怀并给以经济上的实惠,是把民心凝聚到建设美好家园上来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民族团结、稳固边疆、和谐发展的需要。笔者建议,要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大局意识,积极稳妥推动安居工程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安居工程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应把安居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制定工作标准,落实年度推进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及时分析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拿出解决办法。具体执行部门要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加强协调,加快项目进度。对口援建省(市)和受援地政府协调衔接工作要到位,制定的援助计划如有缺口应及时调整;在可能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安居工程可否当年先不要下达补贴计划,而是根据当年乡镇实际完成量结算补助资金,以减少补助不公平的问题,即第二年安排的补助资金为前一年完成的工作量应得的补贴资金;严格资格审查,加强惠农政策基础信息录入工作,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而给群众带来损失,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杜绝一户多购的问题。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建议中央出台统一政策,对补贴资金进行整合,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和发放,切实解决政出多门、工作交叉重复等问题;改进补贴方式,对所有安居工程补贴资金进行整合归并,避免重复交叉,在确保不降低农民实惠的基础上,减少补贴项目,提高补贴额度;加强对配套资金的管理,各地应量力而行开展安居工程建设,在制订项目计划和标准时,应综合各地经济的实际情况、财力状况等重要因素,不要超出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确保项目计划科学严谨、切实可行。对地方政府承诺配套资金的要明确资金来源,是地方政府安排的要纳入预算,是银行贷款的,要有银行的承诺函;要加强资金的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等监管工作,确保资金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或以虚列工程内容、虚报工程量、虚增定额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
三是多措并举,推进安居工程建设。政府主导,多种供应方式并存。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也应以市场化运作为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功能,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农牧民安居工程领域。加大对安居工程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定居点水、电、路、气、通讯、学校等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基本配套,让农牧民无后顾之忧。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户的资金支持等措施,切实优先解决贫困户的住房问题。对一些特殊的贫困户,建议国家实行全额补贴或给予银行贷款贴息,保证特殊贫困户具有基本的居住场所,具备基本生活必须功能,体现以人为本。
责任编辑 陈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