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1月16日,财政部、水利部印发《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从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日前,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年来,中央财政在支持山洪灾害防治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我国是一个山洪灾害易发多发的国家,山洪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近年来,中央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山洪灾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2010—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79.38亿元,支持全国2058个县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据水利部统计,各地共新建雨量、水位自动监测站点4.9万个,简易雨量站16.7万个,简易水位站2.4万个;安装无线预警广播系统12.8万套;购置锣鼓号59.74万套,手摇报警器22.26万台;开发建设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1880个;编制完善了2.5万个乡镇和20.9万个行政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制作山洪灾害防御警示牌、宣传栏69.19万块,发放明白卡4782万张;组织培训124万人...
2014年1月16日,财政部、水利部印发《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从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日前,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年来,中央财政在支持山洪灾害防治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我国是一个山洪灾害易发多发的国家,山洪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近年来,中央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山洪灾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2010—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79.38亿元,支持全国2058个县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据水利部统计,各地共新建雨量、水位自动监测站点4.9万个,简易雨量站16.7万个,简易水位站2.4万个;安装无线预警广播系统12.8万套;购置锣鼓号59.74万套,手摇报警器22.26万台;开发建设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1880个;编制完善了2.5万个乡镇和20.9万个行政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制作山洪灾害防御警示牌、宣传栏69.19万块,发放明白卡4782万张;组织培训124万人次、演练344万人次。2013年,全国共有1702个县发布山洪灾害预警4.8万次,累计向97万防汛责任人发出预警短信2133万条,启动预警广播9万余站次,转移危险区群众超过345万人次,最大程度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方群众称赞其为“生命安全的保护伞”、“政府惠及民生幸福的工程”。
问:制定《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尽管目前已初步建立了2058个县级监测预警体系,但与大江大河相比,山洪灾害防治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山洪灾害仍然是防洪减灾的薄弱环节。根据有关规划,全国有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山丘区(防治区)面积约为487万平方公里,约占我国陆地面积的50.7%,涉及29个省(区、市)的2058个县。全国现有初步查明的山洪沟约1.98万条,泥石流沟2.8万多条,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灾害隐患点约20万处。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总体规划,2013年,财政部、水利部印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提出在前期实施非工程措施项目的基础上,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面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为提高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完成规划建设目标任务,财政部、水利部在广泛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办法》。
问:《办法》在内容上有哪些突出特点?
答:此次颁布的《办法》共十九条,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一是总则,主要说明立法宗旨等。二是使用范围,主要明确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和开支范围等。三是明确资金分配与下达,主要规定中央补助资金分配方法、下达程序等。四是管理与监督,主要规范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工作。五是附则,说明办法的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等。《办法》在内容上体现了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立足实际需要,统筹支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中央财政通过增加投入,调整资金使用结构,将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及重点山洪沟(山区河道)防洪治理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范围。一是山洪灾害调查评价。也就是在山洪灾害防治区,通过全面普查、详细调查、现场测量、分析计算、综合评价,掌握我国山洪灾害的区域分布、影响程度、风险区划以及不同区域的预警指标等状况,为及时准确预警和灾害防御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为各级政府实行灾害风险社会管理奠定基础。二是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主要是在已经实施的2058个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监测系统补充完善、预警系统补充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应急保障系统建设等工作,实现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三是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洪水风险图是对可能发生超标准洪水的特征进行预测,以标示受洪水灾害的危险程度的重要防洪措施。通过编制重点防洪保护区、国家蓄滞洪区、黄河滩区、重点和重要防洪城市、重要中小河流、山丘区重要城镇和重要集镇的洪水风险图,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四是重点山洪沟(山区河道)防洪治理。对危害严重且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1650条山洪沟(山区河道),采取护岸、堤防、清淤疏浚等措施进行治理,并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形成相对完善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
第二,盘活结转结余资金。按照积极盘活结转结余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办法》规定下达地方的中央补助资金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一律视同结余资金,收回地方同级财政统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有关中央部门要将结余资金全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并根据结转资金情况和项目年度资金需求情况,统筹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第三,划分支出责任。为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办法》明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同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地方财政负责落实已建成的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运行维护经费,确保项目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
问:按照《办法》规定,支持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支持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是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加大投入,严格执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