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2 作者:朱斌 江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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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49年到2019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战胜各种艰难曲折,经历各种风险考验,创造了国人称颂、世人瞩目的辉煌成就,谱写了自强不息的壮丽篇章。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江西同全国人民一道,栉风沐雨,砥砺奋进,全省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财政收支快速增长,财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1950年全省财政收入只有1.2亿元,1978年跨过10亿元关口,1995年超百亿元,2010年跃上千亿元台阶。2018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达到3795.8亿元,是1950年的3163倍,平均每年增长12.6%,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江西省财政总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50年的1.8%提高到2018年的2.1%,提高0.3个百分点。2018年江西省人均财政收入达到8190元,比1950年人均财政收入8.1元增长了1010倍。在收入蛋糕不断做大和中央财政支持下,全省财政支出规模快速扩大。1950年,江西财政支出仅有4900万元,1995年超过100亿元,2008年突破千亿元大关,2012年突破3000亿元,2015年突破4000亿元,2017年突破5000亿元,六年内迈上三个台阶,2018年总量达到5667.5亿元,年均增长14.8%,比全国平均增速高2.2个百分点。2018年,全省人均财政支出达到1.2万元,比1950年的3.4元增长3595倍。<...
1949年到2019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战胜各种艰难曲折,经历各种风险考验,创造了国人称颂、世人瞩目的辉煌成就,谱写了自强不息的壮丽篇章。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江西同全国人民一道,栉风沐雨,砥砺奋进,全省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财政收支快速增长,财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1950年全省财政收入只有1.2亿元,1978年跨过10亿元关口,1995年超百亿元,2010年跃上千亿元台阶。2018年,全省财政总收入达到3795.8亿元,是1950年的3163倍,平均每年增长12.6%,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江西省财政总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50年的1.8%提高到2018年的2.1%,提高0.3个百分点。2018年江西省人均财政收入达到8190元,比1950年人均财政收入8.1元增长了1010倍。在收入蛋糕不断做大和中央财政支持下,全省财政支出规模快速扩大。1950年,江西财政支出仅有4900万元,1995年超过100亿元,2008年突破千亿元大关,2012年突破3000亿元,2015年突破4000亿元,2017年突破5000亿元,六年内迈上三个台阶,2018年总量达到5667.5亿元,年均增长14.8%,比全国平均增速高2.2个百分点。2018年,全省人均财政支出达到1.2万元,比1950年的3.4元增长3595倍。
70载风雨兼程,生养在红土圣地上的江西财政人,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康庄大道砥砺奋进,绘制了一幅锦绣灿烂的江西财政改革新画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财税改革蹄急步稳,预算制度不断健全,税制更加科学合理,初步构建了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现代财政制度,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大潮中,立柱架梁、积厚成势,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推动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预算管理改革致力体系完善。2000年,江西省推出以部门预算改革为核心的公共预算制度改革,把预算编制纳入制度化轨道,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执行力和监督管理。到2010年,全省全面建立起自上而下的部门预算编制体系。2015年,江西省印发《关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意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着力改进预算控制,全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三年滚动预算。着力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着力理顺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印发《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意见》,先后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水利领域和医疗卫生领域改革方案。着力推动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运行机制。着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制定《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江西省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明确风险防控底线。着力推行省本级零基预算,2019年选取部分省直部门开展零基预算试点,2020年推广至省直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
特别是,加强专项资金改革,实现多点突破。算好“减法”,清理归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由2015年的332项压减至39项,是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并实行“两个一般不”,即:省级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一般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同时实行清单管理。算好“加法”,选取部分现有专项资金,统筹部分比例,按照“各计其功”的原则,集中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项目建设。算好“活账”,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和部门的存量资金,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将变现的收入用于弥补减收缺口或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用政府的“紧日子”换来百姓的“好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19年省级力争压减幅度达到10%以上。
——税制改革致力市场减负。紧跟中央税制改革步伐,全面释放改革红利,让全省人民更多更好地享受改革成果。继分税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企业所得税改革等重大改革后,2013年全省启动“营改增”改革试点,2016年全面推开,当年减负170亿元,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2014年起试点、2016年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全省煤炭、稀土、铜矿等30种资源品目全部实施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率降为零。按照税法授权,全省完成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法的配套立法工作,确保两税按新税额顺利开征。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2018年、2019年两次大幅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成为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主力军。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江西省按照中央授权的最大幅度即50%,顶格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附加”。同时,积极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1—8月,全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税616.9亿元,全年预计减负规模将达到1100亿元。
——支持方式改革致力发挥效益。随着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江西财政不断改变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利用财税政策、经济杠杆等手段,综合运用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以奖代补、融资担保、信用基金等一系列“组合拳”支持项目发展,推动经济增长。组建省资产集团,支持全省污水处理设施、棚户区改造、移民搬迁等重大公益事业建设。创新政、银、企合作模式,2013年和2014年,先后推出“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由省财政、银行、工业园区、基层政府多方合作,帮助省内中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获得金融贷款,大力纾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截至2018年,“两通”累计发放贷款2336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10万户次。特别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架构采用母子基金“1+N”模式,逐步统筹财政性资金200亿元为基础,募集社会资本,形成规模约千亿的政府投资基金集群,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江西发展。
——“放管服”改革致力自我革命。主动“自我革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不断提升财政政务服务水平。多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瘦身”,主动取消多项审批事项。截至2018年,省财政厅仅保留了2项行政许可事项。2013至2017年,共取消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82项,实现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目前全省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2016年的103项减少至57项,下降44.6%。其中,中央48项,省级9项。涉企收费项目由2016年的72项减少至30项,下降58.3%。2019年7月1日起,又进一步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按50%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等。创新政府采购模式,省本级政府采购推行“网上购物”模式,实现采购人、监管部门、供应商等多方共赢的新格局。2018年上线至今,网上商城成交订单8000多笔,交易额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800余万元。此外,对接“赣服通”平台,实现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会计师事务所网上报备,实现“只跑一次”“一次不跑”。
——财政管理改革致力依法理财。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会计法,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实效性大大增强。加强地方财政法治建设,2015年和2016年,先后颁布实施《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财政收入征管更加有法可依。注重内控管理,制定《江西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11个配套内控办法,有效防范权力风险。夯实“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大平台,建设“账户资金运行管理”“国库动态监控”和“财政资金监管”三大系统,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运行、网上监管。推进厉行节约,出台全省性的会议、培训、差旅、因公临时出国等经费管理办法。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在全国率先建设财政资金运行动态监控体系和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实现全程留痕、实时监控、在线预警。在全国率先建设投资评审信息化管理系统,不断扩大预算评审规模和范围。积极稳妥推进惠农补贴“一卡通”、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公务用车等重大改革,确保各项改革行稳致远。
以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为导向,江西财政破冰前行,攻坚克难,在深化改革的积极探索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改革要顺利推进,必须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作为财政部门,不仅要“有财有政”,而且要更加突出“政”。在推进全省财税改革的实践中,省财政厅坚决贯彻执行党对财税改革规划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省财税改革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厅党组高度重视深化财政改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省财政厅财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配强配齐机构人员,全面负责全省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对每一项重大改革,都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注重跟踪评估,及时推广应用改革成果,确保各项改革符合中央和省委深化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同时,主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顺利推进全省财税改革营造浓厚的政治和舆论氛围。
——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须以理论制度创新为先导。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财税体制改革实践表明,没有理论创新就没有大刀阔斧的财政改革和探索,唯有坚决打破僵化思维,坚决革除体制弊端,才能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改革理论,指明了改革路径。江西省在这些理论指导下,以《江西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顶层设计,将中央财税体制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与江西实际有机结合,形成了既落实中央部署又发挥江西特色的改革举措。6年来牵头实施了74项、配合实施了200多项财税改革任务,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努力探索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改革要持续深化,必须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70年来,财政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先行军”,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和支撑性的作用。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进步,2017年全省GDP突破2万亿。全省财政改革始终坚持“心系群众,为民理财”的指导思想,在为民办实事、优化发展环境方面频频出招。连续13年实施民生工程,累计投入9940亿元,2019年达到1800亿元,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同时,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着力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2016年—2018年为全省企业减负1300多亿元。
——改革要实现突破,必须以体制机制的变革为动力。江西财政大力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经历了由高度集中、一灶吃饭到分级管理、分税分权的发展过程,逐步理顺了政府与企业,省级与县市的分配关系,有效地调动了各方积极性,推动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壮大了各级财政实力,全省财政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转折性变革。江西财政体制历经多次调整与改革,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框架日益清晰,清晰界定了政府出资人和管理者两种身份,有力推动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特别是,在调整省以下体制上,江西财政更加注重财力向下倾斜,极大调动省市县乡和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201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精神,江西出台《江西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将现行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办法,调整为按主体税种比例分享的规范办法。增值税地方部分中,省级分享10%,市县分享90%;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中,省级分享20%,市县分享80%。同时,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省返还和各市县上缴基数;市县上划省级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市县既有财力不变。调整后,与2014年基期年相比,每年省级集中的财力增加约1.3亿元,平均每个市县仅100多万元,既理顺了收入划分,又保证了地方既得利益。而且,省级通过横向调整增加的财力,将全部通过纵向的转移支付,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民生支持。2018年,全省县级可用财力占全省的63.7%,比重为全国第三;而省级财力仅占全省的14.6%,居全国第27位,远低于全国地方21.0%的平均水平。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基层组织运转保障能力。省财政连续5年大幅度提高乡镇(街道)、行政村和社区经费补助标准,年补助经费总量从2013年的16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47.8亿元,增长近两倍,基层组织运转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其中,省财政对每个乡镇(街道)、行政村和社区的平均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10万元、6.4万元、1万元提高到150万元、12万元和10.5万元。
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历史节点上,江西财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动力,聚焦总书记提出的“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财政改革发展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感恩奋进、砥砺前行,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谱写新时代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 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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