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山西财政通过密集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让企业轻装上阵,努力以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清理规范涉煤收费
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山西对违规涉企收费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抓死角、堵漏洞”,持续做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工作,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2014年在全国率先清理规范涉煤收费,2015年、2016年、2017年重点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逐步形成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格局。规范资源领域税费关系,建立税收自动调节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按8%从低确定税率,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改革后,累计为企业降费920亿元,煤炭负担由吨煤184.65元降低为83.24元,吨煤负担减轻101.41元,减幅54.92%。吨煤成本的降低,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工业经济趋稳向好。2016年,启动其他矿产品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当年7—12月,税收减幅达23.85%。2017年,着力推进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工作,区分行业制定城镇公共供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从低确定农业生产超限额和农村人口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税额,从高确定超采地下水和不合理用水等水资源税税额等。与2017年水资源费相比,2018年采矿排水水资源税减收4.8亿元,同比降低18.36%,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大规模密集实施减税政策
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全省增值税纳税人总体实现净减税483.2亿元。2018年5月1日起,降低增值税税率,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分别降为16%、10%;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净减税87.36亿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2018年减税0.53亿元。2018年7月1日起,落实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2017年减税2.25亿元,2018年减税7.49亿元。2019年1月,在税法和中央授权范围内,率先按照最大幅度50%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实施后,全省近80%的小规模纳税人受惠。在此基础上,山西自加压力,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将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现行标准的75%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负平均降低25%。政策实施后,全省100%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受惠。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这两项减税政策是叠加享受的。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上限提高至1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50万元;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100万元。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为5%,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为10%。2016—2018年,共减免增值税和营业税45.23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3.92亿元。这些举措进一步减轻了小微企业成本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改善了营商环境,提振了市场信心,加快促进了山西经济高质量转型升级。
(撰稿人:薛朝阳 常淑红)
责任编辑 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