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财政监督工作面临更开放的空间和更广阔的领域,监督对象的活动也更活跃、更频繁、更复杂。为避免传统的事后监督造成的缺陷,应尽快建立一个以“两横一纵、纵横交错”为框架,多层次、全方位的财政监督新机制,形成对财政收支和财政政策,内部监督与外部检查,事前、事中与事后,上下级之间,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互交叉、相互制约、有机结合的监督网络,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收支的全过程,使监督更好地服务于财政管理,为财政运行的良性循环创造必要的条件。
所谓“两横”,即财政监督在横向上对全部财政收入和支出两大环节的监督检查。这是财政监督的中心任务,也是确保财政收支安全、完整,保证预算任务完成的重要手段,更是构建特点突出、定位准确、功能齐全、运转有效的财政监督体系的关键所在。
第一,对财政收入的解缴、征管、入库、退付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对本级财政收入征收机关征收情况和本级国库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本级财政收入的监督检查上来,以确保收入的完整。并根据实际情况延伸检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实现对财政收入的全方位监控。
一要...
当前财政监督工作面临更开放的空间和更广阔的领域,监督对象的活动也更活跃、更频繁、更复杂。为避免传统的事后监督造成的缺陷,应尽快建立一个以“两横一纵、纵横交错”为框架,多层次、全方位的财政监督新机制,形成对财政收支和财政政策,内部监督与外部检查,事前、事中与事后,上下级之间,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互交叉、相互制约、有机结合的监督网络,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收支的全过程,使监督更好地服务于财政管理,为财政运行的良性循环创造必要的条件。
所谓“两横”,即财政监督在横向上对全部财政收入和支出两大环节的监督检查。这是财政监督的中心任务,也是确保财政收支安全、完整,保证预算任务完成的重要手段,更是构建特点突出、定位准确、功能齐全、运转有效的财政监督体系的关键所在。
第一,对财政收入的解缴、征管、入库、退付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对本级财政收入征收机关征收情况和本级国库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本级财政收入的监督检查上来,以确保收入的完整。并根据实际情况延伸检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实现对财政收入的全方位监控。
一要强化对税收机关执行政策和法规情况的监督。重点检查税收征收机关的收入上缴情况,杜绝和制止少收、免收及擅自挪用、占用、截留的现象和行为。目前税务部门实行的税收“征、退、查”合一的管理体制,仍然是延续了分税制以前的旧管理模式,缺少必需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因此,财政监督必须将税收机关纳入自己的监督范围,严格管理,严肃税法,遏制越权减免税收、大量欠税、骗取出口退税和发票管理不到位等行为,以建立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同时,还要延伸到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监督,要对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纳税状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要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外收入的财政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作为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部纳入财政的统一管理。目前,除了要积极推行“费改税”改革外,财政监督还要积极主动地与财政各职能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继续加强对各项罚没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等非税收预算收入的检查力度;促进预算外资金管理,保证预算外收入缴存专户,防止体外循环。尤其是要规范各种保险基金、政府基金、专项收入的监督,引导资金科学、合理地流动,确保保值增值,防范金融风险。
第二,严格控制财政支出,不断探索监督支出的新途径,促进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加强财政支出监督,重点是构造对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和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机制,并针对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对那些虚报和挪用财政资金的违纪问题,予以有效的防范和严肃查处。
一要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科学有效的支出监管机制。对预算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关键在于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合法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所以,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在财力分配中,采取适度的财政政策,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并在政府和部门的基建项目和大宗采购中推广政府采购制度,对财政拨款重大支出项目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形成财政监督机构和业务支出部门的双重监管机制,建立起突出保障重点、分配规范、预算约束有力、监督严格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财政支出新格局。
二要加强对部门单位支出的监督检查,逐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主要是监督各部门、单位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情况,督促单位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肃查处虚报冒领、以领代支、擅自改变财政资金用途、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乱发奖金、实物,请客送礼,混淆支出管理,以及铺张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问题,开展对财政专项支出的监督检查,以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所谓“一纵”,即财政监督从纵向上加强财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地方财政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管理财政收支,执行和实施财政政策法规,保全国有资本金的职能部门,在经济活动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为了有效地防止财经活动中不良行为和违法活动,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效能,围绕平衡国家财政收支预算,从内部对地方财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遵纪守法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一要建立财政机关内部的监督保证制度和日常监督机制。财政监督在内部监督的对象和内容上,应当既能覆盖全面,更能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在监督主体上,既能充分发挥监督机构的作用,又能发挥全体财政干部的作用,形成多种力量齐抓共管的局面;在监督形式上,既注重事后监督,又注重事前和事中监督,既注重自上而下的监督,又注重自下而上的监督。
二要完善上级对下级财政机关的监督约束机制。对下级财政部门执行财政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财政监督部门的基本任务。同时,对其他有可能影响财税法规贯彻执行,导致财政收入流失和支出浪费的不当行为,上级财政监督部门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因此,财政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了解下级政府及财税部门出台的涉及财政收支的政策规定。对与国家财税法规有抵触,可能导致收入流失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促使政府和部门进行纠正;对其他涉及收入征管的不当行为,如强令减免税收,擅自决定征收数额,包税、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收入等行为,各级财政监督部门应制止或查处,以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
三要加快地方财政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内部监督制度的运行,注意发现管理和运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促进财政部门各项制度的建设,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透明度,逐步完善财政运行机制和约束机制,并形成内部监督的经常化和制度化,以制度规范行为,使内部监督活动贯穿于财政日常活动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