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历史上是清代皇家猎苑。由于种种原因限制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直到1995年财政收入仅4076万元。而支出达6200万元,还只是用于保饭碗,根本无力量投资生产和建设,财政经济形势非常严峻。经过短短的四年的艰苦努力,围场县的经济得到快速发展。1998年财政收入达到7453万元,财政收入年递增达1000万元,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如期实现了财政自立。
一、找准自身优势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发展后劲。围场县位于河北省最北部,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农业总产值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50%以上。针对这一实际,他们提出了“经济发展靠农业,财政增收潜力在农业”的指导思想,抓住本地有特色、有优势、有市场的马铃薯、时差蔬菜、林产品、畜产品四大主导产业,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宣传发动,推动了四大主导产业逐步发展壮大,1998年四大主导产业提供财政收入达3000万元,有力地拉动了财政收入增长。此外,围场县有诸多名胜古迹,而且因原始森林较多,坝上地区被列为了国家级森林公园,成为了闻名遐迩的旅游圣地。围场县利用旅游优势,一方面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一方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1998年末全县个体私营户达2.7万个,提供税收达2457万元,成为了财政收入的一支生力军;1998年通过旅游引进市外资金2.5亿元,有效地解决了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
二、用改革的措施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困难。一是改革农业特产税征管办法。围场县农副产品丰富,农业特产税潜力较大,以前因税源分散、征管力量不足,流失较为严重。为此,围场县对农业特产税执行了纳税申报制度,即各农业特产税缴纳单位(数额较小的单位或农户也可由财政所代理)必须按县财政局设计的纳税申报表及时上报纳税情况,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处罚办法。执行农业特产税纳税申报制度后农税工作重点由征管转向稽查,有效地杜绝了税收流失。二是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随着预算外资金规模的扩大,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混乱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政府宏观调控和财政职能的发挥,1995年围场县成立专司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收费管理局,统一了收费项目、收费票据和银行帐户,使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几年来,通过财政统一调度预算外资金,缓解了预算内支出压力,保证了一批重点项目支出需要。三是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按照“特病特治,参照工龄,比例负担”的原则,进行公费医疗管理改革,杜绝了公费医疗开支混乱现象,节约了财政开支。四是改革电话费发放办法。清理了公费电话使用范围,电话费执行定额补贴随工资发放,大幅度减少了财政开支电话费。
三、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充分调动各税收征管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县政府每年年初都与他们签订收入目标责任书,明确奖惩措施。县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分别执行了局包片、股室联系乡镇的责任机制,各股室分别联系1—2个乡镇,负责督导乡镇抓好财政收入,各乡镇财政收入与联系乡股室的全年奖金直接挂钩,有效地调动了局机关人员深入征管一线的积极性。为了防止和清理企业欠税,由县财政局协调,全县成立了由财政、税务、金融、法院、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清理欠税小组。财政、税务部门负责摸清企业欠税金额及原因,金融部门负责随时坐扣企业资金抵顶税款,法院、公安等部门负责对有纳税能力而拒不缴纳的企业进行强制执行。由于清理欠税小组从各个环节控制了企业欠税发生,所以自1995年围场县企业欠税大幅度减少,而且清理了部分陈欠。
四、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1996年围场县制定出台了“合理分税,核定收支,收支挂钩,定额上解或补助,基数环比增长,超收比例分成,短收超支自补,结余留用,一定三年”的乡镇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变了乡镇等、靠、要思想,有效地调动乡镇当家理财,自我发展,自求平衡的积极性。为制止乡镇相互挖税买税造成乡镇可用财力减少的税收违纪问题,1997年开展了整顿乡镇税收秩序活动,首先把财政部门收入任务与税务部门任务基本达成一致,然后利用税源调查法、国内生产总值与财政收入对比法、可用财力与财政收入对比法对乡镇税收秩序进行了检查,使税收秩序逐步出现好转,目前已基本实现了村税不出村、乡税不出乡。加大了乡镇财源建设力度,扶持一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使之成为乡镇重要的支柱财源。县财政局在县政府的支持下,与人事部门配合,对乡镇财政干部调动做了明确规定:各乡镇在调动乡镇财政干部时必须先报县财政局审批,经财政局同意方可报至人事部门。这一规定制止了乡镇领导根据自己的好恶随意调动财政干部现象,稳定了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保持了业务连续性,提高了乡镇财政干部整体素质,保障了围场县乡镇财政的较快发展。全县乡镇级收入由1994年末的1251万元,至1998年末达到3224.5万元,其中收入超百万元的乡镇12个,有力地促进了全县财政的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