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将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这是中央在综合分析和判断国内外经济形势之后,为了保持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把握形势,狠抓贯彻落实。要正确认识、领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我认为,应注意以下五个“不能”。
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不能层层扩张。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增加债务、增加支出来调控经济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职责,地方没有这个职责。地方的职责主要是管好用好中央转移到地方的支出,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果。诚如项怀诚部长所指出的,积极的财政政策是中央政府为调节经济总量和结构而专门实施的宏观政策措施,目标和实施范围都是特定的。地方不能层层扩张,不能以扩大内需为名擅自举借债务或搞赤字预算,否则势必造成经济秩序的极大混乱。因此,地方各级财政仍要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调整支出结构,保证重点需要,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严格控制支出规模,确保收支平衡。须知,积极的财政政策只是在特殊时期采取的短期措施,而不是长久之计,它与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是统一的、并行不悖的。
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不能只靠国家投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固然主要靠国家投入,但不等于全部依赖国家投资。一方面,对于去年国家增发的1 000亿元国债,有关方面要积极落实好配套资金;另一方面,在增加国家投入的基础上,还要更加重视和鼓励企业、集体、个人等社会投资,从体制上和政策上建立起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最终消费的机制,通过扩大投资刺激经济增长。
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不能乱花钱。利用财政政策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主要手段一般有二,即增支和减税。而根据我国当前的情况只能是通过扩大财政支出来进行。这就很容易给人一种错觉,以为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就是鼓励花钱,其实,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虽然旨在刺激消费,但不是刺激集团消费,扩大行政开支,而主要是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来有效拉动经济增长。事实上,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各级财政仍然要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要过紧日子,紧缩开支,严禁铺张浪费。
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不能一窝蜂上项目。自从去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以来,一些地方项目投资再度升温,跑项目、争资金又成热点,甚至于一窝蜂上项目、搞建设。这决不是一种好现象。我们已经吃够了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苦头了。一般性的工业项目无疑不能“发烧”,就是基础设施建设也要防“泡沫”,避免重复建设。为此,选择投资领域、投资项目,一定要有科学的态度,搞好可行性论证,切实防止损失浪费。
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不能忽视工程质量。近年来,质量低劣的“豆腐渣工程”在一些地方屡见不鲜,就连一些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也搞成了“豆腐渣工程”。如去年汛期发生险情的江西九江长江防洪大堤就是典型的“豆腐渣工程”。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确保项目的工程质量,不能再搞“豆腐渣工程”,尤其要防止工程建设中的腐败现象,使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