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30 作者:王金成 孙合义 (作者单位:湖北省谷城县财政局谷城县房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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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93年9月以来,湖北省谷城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新设立的财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在政府、银行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对住房资金的筹集、使用实行全面管理,保证了住房资金的滚动增值,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1998年7月,全县参加房改的240个单位,有220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占92%,17000名职工建立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归集房改资金3000万元。同时,他们利用房改资金,粘合其他资金,逐步改善城镇住房条件,新建住房15万平方米,2000户住房困难户乔迁新居。实践证明,住房资金管得好用得活,不仅能够巩固房改成果,而且能够积极有效地把房改工作推向深入。
一、夯实基础工作
住房改革的实施,使大量的国有资产在短期内转化为国有资金,财政参与和支持房改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对这些资金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使渠道来源多样化的住房资金管理由无序变有序,由不规范变规范,并保证这些资金合理使用,更好地服务于房改工作。为此,他们从一开始就从基础工作抓起,为筹集管理使用住房资金提供良好的条件。
1.争取住房资金管理权。资金管理权是进行资金规范管理的前提条件。房改之初,由于住房资金管理归属问题政策不清,许多部门...
自1993年9月以来,湖北省谷城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新设立的财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在政府、银行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对住房资金的筹集、使用实行全面管理,保证了住房资金的滚动增值,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1998年7月,全县参加房改的240个单位,有220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占92%,17000名职工建立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归集房改资金3000万元。同时,他们利用房改资金,粘合其他资金,逐步改善城镇住房条件,新建住房15万平方米,2000户住房困难户乔迁新居。实践证明,住房资金管得好用得活,不仅能够巩固房改成果,而且能够积极有效地把房改工作推向深入。
一、夯实基础工作
住房改革的实施,使大量的国有资产在短期内转化为国有资金,财政参与和支持房改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对这些资金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使渠道来源多样化的住房资金管理由无序变有序,由不规范变规范,并保证这些资金合理使用,更好地服务于房改工作。为此,他们从一开始就从基础工作抓起,为筹集管理使用住房资金提供良好的条件。
1.争取住房资金管理权。资金管理权是进行资金规范管理的前提条件。房改之初,由于住房资金管理归属问题政策不清,许多部门都争着管这块资金,给房改带来了很大难度。为此,财政部门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要求住房资金统一由财政管理,并主动与县房改办、有关专业银行协商资金管理办法。县委、县政府结合谷城实际,明确要求,住房资金必须由财政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并下文成立县财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定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住房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从而为财政部门合理合法地筹集、管理、使用住房资金提供了基础的条件。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房改工作一开始,他们在房改方案及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中对涉及到资金管理问题,严格把好政策关。先后出台了《谷城县住房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谷城县住房公积金管理试行办法》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房改资金管理的政策界限、管理范围、办法和措施。并结合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住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如:《谷城县住房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谷城县住房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等。通过建立这些规章制度使住房资金归集、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而加快了住房资金的归集进度。
3.对财务管理人员开展房改培训。为了提高单位房改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他们在局函授站举办了四期房改业务培训班,就房改资金管理的政策、资金归集办法以及财务处理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全县有1000多人次参加了房改培训,从而提高了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了房改资金的顺利缴存。目前,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实现会计电算化,配齐了专职微机操作人员,为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查询、支取等业务提供了便利。
二、建立资金归集的约束机制
房改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其资金的归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加之一些部门和单位在资金缴存管理上存在一时的分歧,造成资金归集不畅。为了保证住房资金归集的完整性,谷城县从以下三个方面建立了资金归集的约束机制:一是把缴存住房资金作为单位推行房改的首要条件。财政部门通过与房改办商定,将财政收款专用收据作为办产权证的必要依据之一,对没有按规定缴存房改资金的单位,县房改办不予核发产权证书等。售房单位的公有住房经房改办评估测算到户后,报资金管理中心进行核实。资金管理中心指定专人帮助单位办理资金缴存手续,做到评估一户,核实一户,缴存一户。二是理顺各金融部门的资金存储关系。结合全县实际,对各专业银行归集售房资金的范围做了明确划分,并与发放职工购房贷款结合起来,从而理顺了住房资金储存、借贷关系。三是对单位房改资金实行监督检查制度。1994年6月和1997年10月,先后两次与审计、监察部门配合对职工集资建房款和住房公积金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了45个单位,查处集资单位29个,金额达210万元,督办24个单位建立了公积金制度,补交所欠公积金25万元。通过开展检查,有效地防止了房改资金的流失。
三、分类分级建立住房基金
对归集起来的资金,财政部门本着“统一调度、专款专用、确保增值”的原则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城市、单位、个人三级住房基金,实行专户储存,定向使用,并做到合理化、固定化、规范化。
1.建立城市住房基金。其来源主要包括全额行政单位售房收入上交85%部分,差额预算单位售房收入上交60%部分,自收自支行政事业单位售房收入上交30%的部分,企业出售公有住房上交10%的部分。目前,全县共建立城市住房基金680万元。这项基金由县政府统一安排,主要用于补充行政事业单位发放提租补贴或缴纳公积金的不足、旧房维修和住房建设。在这项资金的管理上,实行预算内资金管理方式,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专业银行单独开户,进行专项核算。与此同时,还针对各单位售房资金留用不均的问题,对单位留用部分和单位租金按30%的比例实行统筹,纳入城市住房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使用。
2.建立单位住房基金。其来源主要是单位自管公房出售收入按规定比例留成部分,职工个人按售房款2%缴纳维修费,以及单位自管公房租金收入政府统筹后的部分。目前全县共建立单位住房基金1680万元。单位住房基金主要用于单位的住房维修和行政事业单位提租补贴和缴纳公积金的不足,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但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专户储存代管,计划审批使用。
3.建立个人住房基金。其来源主要包括职工个人及单位按职工年工资额一定比例交存住房公积金和租住公房缴纳的租赁保证金。对职工交存公积金比例实行一年一核定,逐月上缴,逾期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目前,全县已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64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个人购房建房、住房抵押贷款及职工退离休时的支取。对于个人住房基金在会计核算上采取资金管理中心按单位进行核算,委托专业银行对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进行核算与记账,资金管理中心每月与单位和委托银行三方对账,在管理上实行专户储存,计划审批,专款专用,银行监督。
根据住房资金专用性的特点,他们还建立和完善了单位房改资金预决算的批复制度和县级住房资金预决算制度。年初,资金管理中心按照先收后支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年度终了,各单位将本年度住房资金收支执行情况按要求编制决算上报资金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政策给予批复,同时,还编制本级住房资金收支情况决算表,报县政府审批。
在资金使用管理上,建立了县长审批一支笔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在使用城市住房基金和单位住房基金时要先由用款单位写出申请,报县房改办和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后,由县长一支笔审批,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资金流失,保证了住房资金的专款专用,促进了房改和住房建设。
四、融通盘活住房资金
为了把有限的住房资金用在刀刃上,在资金的使用上,财政部门坚持专项使用、融通盘活的原则,重点在支持房改和资金增值上下功夫,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增加资金投入,加快经济实用住房建设。住房资金的功能之一,就是为住房扩大再生产提供资金来源。几年来,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财政先后从城市住房基金中拨款500万元,单位住房资金调剂使用800万元,职工集资350万元,共计兴建、改造解危解困住宅15.8万平方米,每年解危解困达650户,同时也促进了房地产相关产业的发展。
2.参与资金融通,注重增值目标。住房资金目前除一部分用于房改和住房建设贷款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余额资金存在银行专户上。为了把这部分静态资金变成动态的资金,更好地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他们还注重在盘活融通上下功夫,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条件下,让资金在滚动中求得增值和壮大。一是转存间隙资金,增加利息收入。对于一部分暂时不用的间隙资金,由活期储存转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不等定期储存。几年来,共计转存资金840余万元,不仅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而且到期后可增加利息收入35万元。二是购买国债,支持国家重点建设。根据国务院住房领导小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规定》,将一部分房改资金用来购买国债430万元,三年到期后,可增加利息收入105万元。
3.低息贷给城建部门,支持房地产开发。建立三大基金后,财政部门还充分利用间隙资金积极支持城建部门开发房地产业,建造经济实用住房,加速住房建设,改善城镇住房条件。去年,他们先后低息借给城建房地产开发部门资金500万元,开发住宅小区,实现了当年建房,当年完工,当年受益,从而促进了全县房地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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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