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荆门市在“收支两条线”管理中注重从源头抓起,通过清理兜底,全额进户,比例调控,内外统筹,综合平衡,严格稽查。这种办法既规范了收费行为,增强了支出的透明度,又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缓解了财政困难。
一、清理兜底。过去由于少数单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坐收坐支,票据、账户管理混乱等问题,各种收费、罚没收入管理比较混乱。自1996年起,荆门市痛下决心,从收入这个关口抓起,每年从财政、监察、人行、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人对各单位预算外资金进行清理。1999年通过对174个市直单位202个收费项目的清理,发现有10个单位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金额达939万元;有52%的单位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坐支金额占应交财政专户的18%;有些部门、单位收费票据不规范,将内部往来收据与专用收据混同,收入不缴存财政专户;还有的单位用财政票据收取行政性收费等;有的单位对银行账户管理不严格,内设账户多达10多个。清理结束后,市政府逐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成单位将每一笔收入都缴存专户。通过这种拉网式的清理,既摸清了全市收费及罚没收入的家底,又严肃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纪律。
二、全额进户。对收入相对集中、数额较大的单位和项目(如公、检、法等执收执罚部门和各类学校收取的学杂费)实行由国有商业银行代收,并由财政、执收执罚单位与代收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各单位下达执收执罚通知书后,缴款单位或个人持票据到执收执罚机构办理有关手续。代收机构代收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分别缴入市级金库和财政专户。执收执罚单位和财务部门按月与代收机构进行对账结账,办理有关划转手续。财政部门统一印制代收代缴月报表,由代收机构和执收执罚部门如实填报,按月报送。
对于收入比较零星、数额较小、不便于银行代收的单位和项目,实行部门代收、财政专管员管户的方式。具体操作程序:一是对部门代收的单位实行财政专管员驻户制度,财政专管员的职责主要是督促各项收入及时入库,定期发放票据和检查票据使用情况。二是财政部门在单位设立一个待解财政收入账户,部门财务机构为财政部门代收机构,财务人员为代收人员,待解收入账户要加盖单位财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印章,加盖财政专管员印章。三是执收执罚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收费(罚没收入)项目、标准、收罚数额,由单位财务人员统一使用财政专用票据,收入全额缴存财政收入账户。四是财政专管员按月到代收单位对账结账,认真核对票据领用和使用情况,核对银行余额,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将待解收入全额缴存金库和财政专户。
三、比例调控。对经常性、稳定性的预算外收入,荆门市分别按比例调控,作为政府调控资金,集中用于全市重点建设、防汛救灾等突发事件。对完不成调控任务的,用单位预算内经费或专户资金抵顶补足,保证了调控任务的完成。实行这一办法以来,市直3年就征收调控资金3000多万元,支持了全市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四、内外统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收入而言,重点是管好单位的票据、账户,工作相对简单,而支出管理却要难得多。荆门市在支出管理中狠抓了三个环节。一是支出基数的核定。在认真核实核准各单位的人员基数、支出经费标准、负债等情况后,分单位性质确定支出水平,其中人员经费按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现行工资政策核定,公用经费按现行政策和前三年平均数核定。二是事业收入基数的核定。根据单位收费项目,在剔除成本支出、应交税金、调控资金后确定单位事业收入净额,按前三年平均数和前一年实际核定,本着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核定事业收入基数。三是综合平衡。本着先外后内的原则,先用事业收入的净额抵顶支出,不足部分由预算内安排,对事业收入抵顶后净结余部分可以偿还以前年度借款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超收入基数部分可以进行大型购置、房屋修缮和其他建设,但必须经市政府审批后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预算予以拨付。
五、加强管理。财政部门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中,一方面注重搞好优质服务,确保部门或单位在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另一方面加强稽查管理。出台相应的稽查办法,主要围绕票据管理、账户管理、收入管理进行,确保各项执收执罚收入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进入财政专户或金库,对稽查出来的问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