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3 作者:钟玲 (作者单位: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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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目前,世界排名前500名的工业企业及服务性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的已有200多家。从1994年下半年以来,这些跨国公司的投资方式又出现了系统化趋势。比如松下、日立、西门子、拜尔、汉高、三星、大宇、摩托罗拉等数十家跨国公司纷纷在华设立投资性控股公司。这种投资性控股公司,大都是这些跨国公司在华的最高层公司。它除了负有投资和再投资功能,还负有其在华企业产品代销、人员培训、信息提供、资金支援等功能,并进一步将在华分散的单个投资项目协调成一个统一的系统。大跨国公司技术水平较高、项目规模较大、其投资往往服从其全球战略,目的是要占领中国市场。这些投资大多是内向型的,新产品并不外销,主要是在我国国内市场销售,因此与我国国内原有工业企业在市场上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此,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利弊分析,以探求解决目前一些问题的对策。
一、积极作用
1.跨国公司不仅进行了大量投资,而且分担了投资风险。跨国公司投资为我国引进了大规模的资金,更为重要的是,由于跨国公司的参与,分担了投资风险,使我国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目前,世界排名前500名的工业企业及服务性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的已有200多家。从1994年下半年以来,这些跨国公司的投资方式又出现了系统化趋势。比如松下、日立、西门子、拜尔、汉高、三星、大宇、摩托罗拉等数十家跨国公司纷纷在华设立投资性控股公司。这种投资性控股公司,大都是这些跨国公司在华的最高层公司。它除了负有投资和再投资功能,还负有其在华企业产品代销、人员培训、信息提供、资金支援等功能,并进一步将在华分散的单个投资项目协调成一个统一的系统。大跨国公司技术水平较高、项目规模较大、其投资往往服从其全球战略,目的是要占领中国市场。这些投资大多是内向型的,新产品并不外销,主要是在我国国内市场销售,因此与我国国内原有工业企业在市场上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此,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利弊分析,以探求解决目前一些问题的对策。
一、积极作用
1.跨国公司不仅进行了大量投资,而且分担了投资风险。跨国公司投资为我国引进了大规模的资金,更为重要的是,由于跨国公司的参与,分担了投资风险,使我国一批急需的项目能够上马。由于同跨国公司合资,一旦企业资金困难,不仅国内银行,而且国外银行都愿意贷款,并且无需担保。这样就保证了工程尽快完工,项目尽快投产。显然,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带来了资金,并不是简单的“弥补资金不足”,而且分担了项目风险,促成了我国一系列重要项目上马和尽快投产,并发挥了效益。
2.引进了高新技术,促进了企业产品上档次。与一般外商投资者的劳动密集型项目不同,跨国公司投资项目多为技术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项目。这些项目带来了一系列先进的技术、工艺或设备。这一类技术、工艺或设备往往是跨国公司的拳头产品,我国暂时不能生产或者技术尚未过关。更为重要的是,为了合资企业的生存发展,跨国公司会不间断地提供新技术。目前,通过这些合资企业,采用的是跨国公司在90年代最新设计、最新工艺和技术,给我国这些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推动力。
3.跨国公司为我国培养了大批管理人才。为实现人才当地化,跨国公司建立了大规模培训体制,对在华企业中各类人员全面培训。跨国公司投资的企业,往往不惜重金,派遣大批员工赴国外培训,同时也从国外派专家来华协助工作,传授知识与技能。使企业在生产和经营的实践中,成长起一批新的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产业工人。
4.跨国公司的投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地区经济的振兴。跨国公司拥有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管理现代化和信息灵通的巨大优势。例如,通讯器材、汽车、食品、洗涤用品等行业,由于跨国公司着眼于整个行业和产品的系统投资,注重对其产品配套行业的横向投资,因而对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我国目前来看,凡是跨国公司投资项目比较多的省市,例如,江苏、上海、广州等,当地的经济发展都受到很大的推动。
二、不利影响
跨国公司在给我们带来了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1.跨国公司投资方向与我国产业政策的矛盾。跨国公司投资的战略目标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有不小的差距。虽然不少跨国公司能够尊重我国的产业政策,并愿意同我国政府合作,协调其在华投资的目标。但是,跨国公司毕竟是一个经济组织,其在华投资的目标要服从其全球战略的目标,而且以追求经济利益为其在华投资的动力。出于这个考虑,它们当然要找投资条件好、投资效益高的地区和项目投资。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必然与我国引进外资的产业和地区导向发生某些偏离。栏目主持:张沁
2.跨国公司大面积抢占我国市场份额。西方跨国公司来我国投资目的是占领中国这个全球最大市场的最大份额。他们不仅逐步扩大在我国的市场占有率,而且试图占据垄断地位,争取超额利润。这些西方国家大型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市场时间不长,却不同程度地占领了我国通讯器材、电子计算机、电子、日用家化、汽车等市场,并已形成垄断之势。其中,无线电通讯以及电梯市场的绝大部分已被外国公司占领。例如: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在传呼机和移动通讯设备领域已占据我国80%的市场份额,并宣布,在未来几年内,将投入十几亿美元在中国建立移动通讯的生产和销售中心。在胶卷市场上,1994年,全国销售照相胶卷1.5亿卷,日本富士占1亿卷以上,美国柯达占1500万卷,德国爱克发占750万卷,其他行业也不同程度地受到跨国公司的垄断。
3.跨国公司为了多占市场份额,想方设法挤垮我国名牌产品。外资方深知,我国国有企业门类比较齐全,且有不少名牌产品,是他们占领我国市场的障碍。但我国企业资金短缺,又急需技术改造,因此,他们提出对国内领先的或较大较好的国有企业合资合作,并要求控股。这样,他们便可利用经营控制权把我国国有企业的名牌打入冷宫,杜绝国有企业与他们竞争。另一方面,他们还可利用国有企业现成的生产条件,廉价劳动力、销售渠道,再贴上他们自己商标品牌高价销售。有的外商为了获得垄断利润,依靠其母公司的强大财力,不惜起初亏本数年,来打击我国的名牌,这个问题在洗涤剂、饮料、快餐市场上最为突出。为了挤垮“中意”、“白猫”、“活力28”等国内名牌洗衣粉,几家外资企业采取合资手段取得控制权,甚至不惜采取近期赔本的办法来抢市场。由于企业债务链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再加上假冒伪劣产品的困扰,严重削弱了国产名牌的竞争力,家化市场于是就被“奥妙”、“强生”、“碧浪”等泊来品瓜分了。这些企业带来的新品牌的排他性也很强,对国有企业后起的牌号又形成了强大的壁垒。
4.跨国公司的大规模投资与发展民族工业的问题。跨国公司技术水平高、资金力量雄厚,带进了新的技术和产品,再加上经营机制和外部政策环境有优势,原有的国内企业很难与之竞争。这批中国企业受到外商投资企业的冲击面临萎缩,甚至关停并转。那些同外国跨国公司合资的企业,由于不注意保护中国企业原有成功的著名品牌,也不注意创造中外合资企业的新品牌,他们从目前便于销售和占领市场出发,只使用外国著名品牌,从长远看,将会给我国民族工业发展带来困难。
三、对策与建议
根据跨国公司活动的两重性,利用鼓励措施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限制措施消除其消极作用。针对当前出现的问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跨国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要严格督促跨国公司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违反我国法律、搞不法经营的外商应依法制裁。要按照我国的国情和国际经济活动的惯例合理规范外商的投资经营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和民族工业的利益。目前,应着重解决在利用外资过程中保护国产名牌的问题,不能轻易放弃对已有一定声誉和影响的原有名牌的控制,我们要制定自己的名牌战略,或合作共创新名牌,在市场竞争中树立起国产名牌。
2.贯彻并完善外商投资导向的产业政策。1995年6月,我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作出了初步规定,增加了我国外资政策的透明度。但当前按照大的产业来划分鼓励、限制和禁止外资进入的领域已显得太粗,作用不大,而按行业制定详细的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办法显得尤为迫切。具体办法一般应涉及产品的类型,采用的技术设备,产品性能标准、新技术的转让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在制定分行业引导投资投向的政策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区别轻重缓急,优先研究诸如交通、通信、重要原材料、电子、金融、保险和房地产等行业的政策。二是研究允许外商进入的领域时,应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和产业的特性,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与其他产业的关联程度,民族工业的竞争能力,产业成熟程度和我国相应法规条件完善程度等因素,有步骤、分阶段地逐步放开限制,不宜全面放开的可以部分放开,或先行试点,切忌乱刮风。
3.为中外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进入我国市场的外商投资企业享有比国内原有企业优惠的待遇,使国内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目前,随着我国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国内市场容量因居民购买力的上升而不断扩大,由此构成的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刺激作用已大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的诱导。因而,吸引外商的政策也应适时地逐步由以优惠为中心转向以公开为中心的国民待遇,彻底改变外商的“超国民”和“次国民”的双重地位,使国内市场主体在大体相同的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对外商为占领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产品倾销,以及形成行业垄断的问题,我们应尽快出台《反倾销法》和《反垄断法》,以法律手段防止外商垄断市场和不正当竞争。同时,进一步扩大开放,利用多家跨国公司公开竞争反对跨国公司的行业垄断。
4.加大投入,扶持我国自己控制的民族骨干企业。我国一些行业的骨干企业投入不足,无力进行技术改造,只有同跨国公司合资,被跨国公司控股。为防止造成跨国公司行业垄断,国家应通盘考虑,与“抓大放小”的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加大改革和支持的力度,集中力量,有选择地在一些行业建立起一批自己控制的民族骨干企业,以同跨国公司相抗衡。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利用外资政策和产业政策结合起来,退出一部分可以利用外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适当适量缓开一部分重点项目,腾出资金集中投入一些重要的产业部门,对不允许外商控股的企业,国家一定要有相应的资金投入,要研究解决一些重要的合资项目扩股时的中方资金投入问题。当前,国有企业应借鉴外国跨国公司发展的经验,组成国内的企业集团,如企业横向一体化发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科工贸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发展,产供销和售后服务一条龙。这样,国有企业就有实力与外商企业相抗衡,以消除跨国公司垄断造成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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