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企分工不明确。政府投资的范围和领域,没有科学的法定界限,对投资实施的决策和管理权,没有严格的法律责任,政出多门,投资多元化,缺乏统一管理,分散了宏观调控力度。因此导致了盲目的、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屡禁不止;项目审批时间长、效率低,丧失了市场,错过了机遇;该由市场运作的项目反由政府把持,造成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性,开口就是“减税让利”,伸手就要“优惠扶持”。2.企业包袱沉重。一是历史包袱。包括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低,影响了企业效益;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不能解决富余人员问题。二是贷款利率包袱。通过四次降息之后,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依然还有7.92%,而总资产利润率,64家流通领域上市公司仅3.2%;14家汽车上市公司仅2.5%;13家石化企业仅4.24%;22家钢铁企业仅1.9%,其他未上市企业则更少。3.投资者积极性下降。一是由于没有合适的资金筹措方式,银行为控制风险,对大多数企业只收不贷;二是没有合适的投资项目,投资前景把握不准,且这方面的教训太多。4.利用外资减少。近两年我国外商投资协议额连续下降,1996年下降21%,1997年下降33.52%,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下滑更快,亚洲“十大富豪”财富缩水平均达40%以上,而我国外商投资八成以上来自亚洲国家和地区。同时投资环境,尤其是软环境不足,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屡禁不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加之投资的产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制约了外商的进一步投资。1997年外商投资的工业、房地产合同额占58%和26%,而农业、能源、交通运输业仅占1.5%、7.2%和1.9%。
(《中国经济导报》1998年6月17日作者:刘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