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的目标
(一)经济有效性目标。国际政府采购规则都将促进政府采购的经济有效性作为其首要目标。政府采购的经济有效性目标是指以最有利的价格等条件采购到质量合乎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这是政府采购最基本和首要的政策目标。所谓经济性,是指采购资金的节约和合理使用。基于公共资金的性质,采购机构必须谨慎合理地使用采购资金。有效性是指在使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具有良好的质量、合理的价格的同时,还要注意采购的效率,要在合同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采购任务,以满足使用部门的需求。
政府采购的效率如何,直接关系到采购资金的使用状况。效率低下的采购,如周期太长、延误采购等,会直接带来损失。采购程序过于繁琐,则可能迫使投标报价升高。由此可以看出,采购效率是与采购的经济性紧密相连的,是政府采购所要达到的重要政策目标。由于招标采购方法体现了竞争的现代规范,是促使政府采购经济性目标实现的良好途径。因此,各国际政府采购规则都把招标方法作为政府采购的首选方法。不过,招标方法手续繁琐,采购周期较长,采购管理费用较多,在有些情况下招标并不是最经济的采购方法。事实上,政府采购的经济有效性目标主要是通过提供一揽子供选择使用的采购方法来实现的。
(二)协调和改善世界贸易运行环境,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自由化。国际政府采购规则都将促进国际贸易作为其目标之一,这是由这些规则的性质决定的。同时,通过国际贸易的扩大,促使投标商的竞争,进而使采购机构获得投标之比较价格的利益。所以,为实现这一目标,各个规则都在广告的发布、合同的限额、限定信息预告的最低时间限制、采用技术标准的通用规则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三)促进采购中的廉洁,提高公众对政府采购制度的信心。在政府采购制度中规定这一目标对建立有效的政府采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公共采购往往数量较多、金额巨大,对腐败行为具有较大的诱惑性,因此政府采购中的腐败现象是一个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事实证明,廉洁的采购过程将有助于提高公众对采购机构及有关方面的信任度。只有建立了这种信任关系,潜在的投标商才会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而实现采购的经济性。特别是在国际招标中,除非外商相信他们能够得到公平的机会、公正的待遇,并有机会中标,否则,他们就不会浪费时间和金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对政府采购中的腐败问题的防治,通常的做法是增强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原则,使政府采购过程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同时,要在政府采购立法中增加对惩罚欺诈行为和行贿受贿予以惩罚的条款。这些条款通常规定,一旦确定投标人在竞争合同中有行贿或欺诈行为,将拒绝授予合同。
(四)其它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这些目标包括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鼓励发展本国、本地区经济,提高民族工业的竞争力,增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自立性,促进技术转让和推广、优化本国进口,改善国家的贸易平衡状况,节省外汇,等等。从这些目标出发,一般在国际政府采购中往往给予本国或本地区投标商以政策上的优惠,或优先考虑采购国产货物或服务。
二、政府采购的原则
(一)竞争性原则。这是政府采购的一条重要的原则。政府采购中的一个重要假设是竞争价格是一种合理价格。政府采购目标主要是通过促进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之间最大程度的竞争来实现的。通过竞争,政府采购机构可以形成一种买方市场,从而形成一种对买方有利的竞争局面。竞争也可以促使投标人提供更好的商品和技术,并且设法降低产品成本和投标报价,从而使用户可以以较低的价格采购到优质的商品,实现政府采购的目标。
贯彻政府采购的竞争性原则,主要是通过招标广告或竞争邀请来进行的。广告吸引了投标商参与竞争,广告的有效性对竞争程度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在各国政府采购制度及国际政府采购规则中,都对广告的发布形式作出规定。为了确保投标商有足够的时间决定是否参与竞争和为参与投标竞争作好准备,又对从发出招标广告到投标的时间限制作出规定,以避免因投标商来不及准备而失去竞争机会,从而保证最大程度的竞争。
(二)公开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又称透明度原则,是指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政策、程序及采购活动都要公开。透明度或公开性是公共支出管理的一个特征。由于采购机关是在使用公共资金进行采购,因此就对公众产生了一种管理的责任,即谨慎地执行采购政策并使采购具有透明度。因此公开性原则是政府采购的另一条重要原则。透明度高的采购法和采购程序具有可预测性,使投标商可以计算出他们参加采购活动的代价和风险,从而提出最有竞争力的价格;公开性原则还有助于防止采购机构及其上级主管作出随意的或不正当的行为或决定,从而增强潜在的投标商参与采购并中标的信心。
在政府采购制度中,公开性原则贯穿在整个采购程序中。如采购项目和合同的条件要公开刊登广告;资格预审和评价投标的标准要事先公布并且只能按此标准进行评价;采购活动要作好采购记录,以备公众和监督机构的审查和监督;要接受投标方的质疑和申诉,等等。有关采购的法律和程序要公布于众,并严格按照法律和程序办事。这些法律文件还要便于公众及时获得。总之,在政府采购中,采购双方就好像是“金鱼缸中的鱼”,时刻在公众的众目监督之下。
(三)公平性原则。这是实现采购目标的另一条重要原则。政府采购中的公平性首先是指所有参加竞争的投标商待遇相同,机会均等。允许所有有兴趣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承包商、服务提供者参加竞争;资格预审和投标评价对所有的投标人都使用同一标准;采购机构向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信息都应一致,不应有任何歧视等。公平性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合同的授予要兼顾政府采购社会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