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产权司司长丁学东:十五大《报告》关于企业改革的论述,是对我国18年来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的高度总结,指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今后,国资工作将会出现下列一些变化:一是由于国有经济实现形式多样化,国有制与其他所有制混合,国有独资企业越来越少,国资管理对象从面对国有企业转向面对国有资本。二是随着抓大放小的进展,国有控股公司和大企业集团的陆续形成,需要研究如何面对这些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改进产权登记、保值增值考核、资产统计等国资管理基础工作,适时改进管理手段。三是随着国有企业逐步改组为公司制,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将以股权为典型形态,有许多新的课题有待解决。四是对国有资产评估、产权转让中介机构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创造条件从国家直接管理为主转向间接管理为主,保障中介机构的公正、合法执业。
社会主义国家具有社会行政管理者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身份,财政工作除了维护国家政权,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外,主要是通过两个渠道来服务于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这个目标:一个渠道是通过财政拨款、贴息和财政信用等杠杆,以及相应的财务管理,来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另一个渠道是通过国资管理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十五大以后,国资管理要按照新形势的要求,改进现有的一些管理手段。例如清产核资和资产统计工作,要在继续做好国有资产统计的同时,通过集体企业资产清产核资,逐步摸清公有制资产的家底;产权管理要适应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要求,改进和加强产权界定、产权登记等项工作;资产评估要加快建立由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应用准则构成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并且创造条件逐步使国家对资产评估机构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向间接管理为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也要相应改进办法,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与经营者利益挂钩等。同时要进一步做好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自然资源的资产化管理等项工作。
与此同时,国资工作至少还要在以下一些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研究如何利用资本市场和现代金融工具为国有经济发展筹集新的资金来源;如何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组过程的国资工作,如国有股设置、确定国有股持股单位、国有股东管理、国有股增资配股方案及资金筹措、国有股收益管理、国有股流通等;国有经济结构调整问题,如行业结构调整的方针、地区结构调整的方针、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方针等。总之,十五大以后,国资管理要做的工作很多,因此,我们要为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机制而加倍努力工作,这既是国资部门的任务,也是财政部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