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司司长张振国: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就是要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但是,正如十五大报告指出的,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国家财力还十分有限,还不可能在各个方面,满足农业发展对资金投入的巨大需求,只能根据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调整支农资金投入结构,突出重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就中央财政支农而言,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就要健全支农资金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明确财政支农的职能范围,逐步改变过去支农支出范围过宽的状况。支农资金的使用,除保证中央级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外,应集中力量,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大江大河整治、农业生态和水土资源保护、农业科技进步、抗灾救灾等。同时,集中财政支农周转金,重点支持带动面大、辐射面广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根据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对政府事权划分的要求和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明确各自的支出重点和范围。要通过实践,逐步建立一个分工比较明确又相互合作和相互联系的财政支农支出体系。今、明两年,财政支农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一)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应用,加大科技推广力度:一是提高支农资金中用于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的比重;二是从今年起至1999年,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示范试点;三是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支农资金和项目时,要把提高科技含量作为项目选择和资金投放的一个前提条件。
(二)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相结合,支持各种类型、各种经济成份的服务组织发育发展;二是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走实体化、系列化的路子,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中央财政从今年起,安排一定资金,选择一些地区,进行社会化服务实体化、系列化建设试点。
(三)继续做好支持农业产业化工作,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大对产业化龙头项目的支持力度,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指导龙头企业正确处理与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分配关系,把支持农业产业化与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结合起来。
(四)继续实施粮食自给工程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要进一步完善粮食自给工程资金项目管理;要把项目区建设与永久性农业保护区建设和园田化建设结合起来,使项目区不仅有好的经济效益,还有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条件的地方还要把项目区建设成为推广各种先进农业科技的示范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