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在社会化生产的条件下,实现产权社会化即以公有制为主体无疑是我们必须采取的方针,但是,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应当鼓励对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如各种形式的基金和基金会、各种形式的合作组织、社区所有制等的探索和开拓,而不能将它局限于国家所有制和苏式“集体所有制”,更不能把国家所有制看作“公有制的最高形式和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
(2)国有经济要收缩范围,进行战略性重组。国有经济的重组,不宜采取由政府包办的办法,而在推广已有先例的成功做法,依托现已建立和今后还将陆续建立的新型企业,在明晰产权界定和初步建立公司制度的条件下,通过上市募股、售股变现、收购兼并、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资本市场运作,促使国有资本由低效企业向高效企业、从一般的竞争性部门向国家必须掌握的战略部门集中。
(3)除公有制经济外,适应着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和个人创造性的重要作用,应当支持和鼓励各种非国有经济成份,包括合作社经济、民营经济以及外资经济的发展。
(4)国家对各种经济成份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消除对非国有经济成份在价格、税收、金融、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歧视,着力营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实现在市场规则面前人人...
(1)在社会化生产的条件下,实现产权社会化即以公有制为主体无疑是我们必须采取的方针,但是,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应当鼓励对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如各种形式的基金和基金会、各种形式的合作组织、社区所有制等的探索和开拓,而不能将它局限于国家所有制和苏式“集体所有制”,更不能把国家所有制看作“公有制的最高形式和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
(2)国有经济要收缩范围,进行战略性重组。国有经济的重组,不宜采取由政府包办的办法,而在推广已有先例的成功做法,依托现已建立和今后还将陆续建立的新型企业,在明晰产权界定和初步建立公司制度的条件下,通过上市募股、售股变现、收购兼并、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资本市场运作,促使国有资本由低效企业向高效企业、从一般的竞争性部门向国家必须掌握的战略部门集中。
(3)除公有制经济外,适应着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和个人创造性的重要作用,应当支持和鼓励各种非国有经济成份,包括合作社经济、民营经济以及外资经济的发展。
(4)国家对各种经济成份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消除对非国有经济成份在价格、税收、金融、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歧视,着力营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实现在市场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使各种经济成份都能在国家统一的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各显其能,共同缔造持续的繁荣。
(5)为了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国家除了要保证在转轨时期的产权再配置中初始分配不过份悬殊之外,还完全应当而且一定能够在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自己的多种政策工具,例如社会福利设施和累进税制度,来扶助鳏寡孤独老弱病残,抑制少数人个人财富的过度积累,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摘自1997年8月5日《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