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江苏省扬中市控办加强了对专控商品的审批,并重点对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申报购买小汽车的档次、标准和数量进行了严格控制。1—6月份,全市共审核批准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购买的小汽车68辆,较去年同期减少110辆,减少支出1 453万元。具体做法:一是完善控购管理制度,严格控购申批程序。扬中市控办就近几年来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购车、配车情况建立了台帐,对近几年来经批准已配置了新车的单位原则上不再批准购车,确需购车的则在档次、标准上严格控制,不准购高档车和进口车。凡需购车的行政事业单位事先必须经分管市长批准,企业单位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控办才予发表填报,否则一律不予办理控购审批手续。二是建立控办工作责任制,提高小汽车申报、审批透明度。严格按控购工作规定办事,经办人员不准批办人情车。完善各项申报手续。做到有制度可依,有据可查。
(毛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