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强化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扩大透明度,牢固树立财政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江苏省通州市财政局党组特致全市人民一封公开信,提出财政系统进一步加强廉政自律建设的“12个不准”,诚恳接受全市人民的公开监督。(一)不准以权以职谋私、经商办企业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在企业兼职,个别经批准兼职的,不得领取任何报酬;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二)不准接受服务单位和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及馈赠的礼品、礼券、“红包”等。(三)不准擅自提高工作、会议伙食标准。到基层联系工作,一律就工作餐,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四)不准以任何理由用公费或接受服务单位邀请到外地疗养或旅游观光。(五)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六)不准违反规定分房、购房、建房和用公款高标准装修住房。(七)不准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本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公款、公物;不得借婚丧喜庆、建房造屋等收取服务单位的钱物。(八)不准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严格执行公费报销的有关规定。(九)不准利用发放贷款、资金留利、税收减免、购控商品的审批权等捞取任何好处。(十)不准看人办事,推诿扯皮或故意刁难服务单位和群众。(十一)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十二)不准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马亚光)
请您订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办的三种期刊
《财政》月刊
财税改革的窗口 财政工作的助手
《财政》紧贴国家财经形势,宣传政府财经政策,报道政革信息,开展理论研究,交流工作经验,介绍财稅法规,展示财苑风貌,了望世经动态。內容丰富,可读性強,是财政工作的助手,各界人士了解财政的窗口。
《财务与会计》月刊
理财的参谋 财会人员的益友
《财务与会计》扎根基层,面向社会,服务企事业,宣传财经政策,介绍财会法规;交流理财经验,传播财会知识;报道财会改革成果,探讨现实热点问题。《财务与会计》熔政策性、知识性和理论性于一炉,集指导性、实用性为一体,是广大财会人员和财经工作者的必备读物。
《中国财政年鉴》
大型工具书
——汇集全国财政信息
反映全年财政情况
使用方便 保存价值高
《中国财政年鉴》是财政部主办的大型多功能资料性年刊,汇集全年重要财经文献、文选、法规、国家和地方财政工作槪况、财稅机构人员、财政大事记以及重要的、系统的财经信息资料。
1996年《财政》、《财务与会计》每期定价均为3.50元(全年各42元);1995年《中国财政年鉴》定价为130元。
订阅处:中国财政杂志社发行处;
电话:(010)822281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乙27号;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乔琳
以上刊物同时承接、发布国内工商广告,刊例备索。联系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经营管理处;电话:(010)8222812,地址及邮编同上。
本刊发行电话:8222816 刊号:ISSN 0496-3318 CN 11-1176/F 本刊定价: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