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眼不见为净”,其原意是:凡贩卖虾米及甘蔗者,每用人尿洒之,则鲜美可爱,所谓眼不见为净也。”生活中,停车住宿,购物游览,总会遇有不净之物事,如果采取“眼不见为净”的态度,或许也并无害处。尤其是对于区区琐事,蝇头小利,若能以此态度待之,或许更有裨益。
可是,有人把它引入财税工作中来,对一些坏人坏事,违法违纪行为“眼不见为净”,该管的不管,该控的不控,搪塞推脱,敷衍塞责,则令人实难苟同。试想,一位专管员不深入调查与分析,不掌握第一手资料,不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眼不见为净”,仅凭企业的财务报表来确定其利税,事情是简单,但能说这样的利税是符合实际的吗?又如年初预算安排,如果不区分单位的不同情况,“眼不见为净”,简单地一刀切,那么单位之间肯定存在苦乐不均的现象。再如各单位的经费开支,企业成本核算等,如果财税审计等部门“眼不见为净”,那么不知会存在多少贪污、浪费、挤占国家利税的现象。要不全国9年来的大检查怎会查出违纪金额1174亿元,入库749亿元呢?
所以,如果用“眼不见为净”来指导工作,对事业的危害极大。产生这种态度的原因不外乎,一是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凡事不愿动脑筋,马虎了...
“眼不见为净”,其原意是:凡贩卖虾米及甘蔗者,每用人尿洒之,则鲜美可爱,所谓眼不见为净也。”生活中,停车住宿,购物游览,总会遇有不净之物事,如果采取“眼不见为净”的态度,或许也并无害处。尤其是对于区区琐事,蝇头小利,若能以此态度待之,或许更有裨益。
可是,有人把它引入财税工作中来,对一些坏人坏事,违法违纪行为“眼不见为净”,该管的不管,该控的不控,搪塞推脱,敷衍塞责,则令人实难苟同。试想,一位专管员不深入调查与分析,不掌握第一手资料,不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眼不见为净”,仅凭企业的财务报表来确定其利税,事情是简单,但能说这样的利税是符合实际的吗?又如年初预算安排,如果不区分单位的不同情况,“眼不见为净”,简单地一刀切,那么单位之间肯定存在苦乐不均的现象。再如各单位的经费开支,企业成本核算等,如果财税审计等部门“眼不见为净”,那么不知会存在多少贪污、浪费、挤占国家利税的现象。要不全国9年来的大检查怎会查出违纪金额1174亿元,入库749亿元呢?
所以,如果用“眼不见为净”来指导工作,对事业的危害极大。产生这种态度的原因不外乎,一是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凡事不愿动脑筋,马虎了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二是怕麻烦,怕惹是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闲事少管,无事早归;三是老好人思想作崇,怕得罪人,多栽花少栽刺,眼睁眼闭,做一辈子好好先生。
要纠正工作中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和支持人们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弘扬正气。二是要加强法制建没,从法制的高度对这种行为进行限制,并加大处罚力度,清除污泥浊水,使我们的财税事业蓬勃发展。对于造成重大损失的更应从严处理。三是要按照朱镕基副总理曾经指出的,做财税工作的同志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得罪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该控制的支出控制住,把财税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