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保证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河北省从1986年开始,建立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农业商品粮基地县建设。到1993年底,各级财政共投放资金3.2亿元,受益县(区)已达125个,其积极效果日渐显著。
——由于各级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了广大农民的闲散资金。据调查统计,到1993年底集体和农民共投资80687万元,同时还投工投劳80743个工日。
——进一步完善了农技推广和良种繁育体系,加速了科学技术普及进程。据不完全统计,到1993年底共建农业技术服务站74个,区片站267个,购买仪器设备61130台(件),初步形成了以县农业服务站为龙头、区片站为骨干、乡村农技站为基础的农技推广网络。这些服务组织,推广农业新技术1152项,增加经济效益2950万元;配方施肥,一模式化栽培,专业化病虫害防治面积达3250万亩次;累计培训农业技术员2948万人次;新建和扩建种子库房57000平方米,晒场402468平方米,化验室30285平方米,新建和完善良种繁育基地29万亩,年提供优良品种92801吨。
——改善了水利条件,提高了农机使用效率。几年来,共新打和配套机井78188眼,续建配套小型水库129座,加固小水库146座,培训区乡水...
为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保证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河北省从1986年开始,建立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农业商品粮基地县建设。到1993年底,各级财政共投放资金3.2亿元,受益县(区)已达125个,其积极效果日渐显著。
——由于各级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了广大农民的闲散资金。据调查统计,到1993年底集体和农民共投资80687万元,同时还投工投劳80743个工日。
——进一步完善了农技推广和良种繁育体系,加速了科学技术普及进程。据不完全统计,到1993年底共建农业技术服务站74个,区片站267个,购买仪器设备61130台(件),初步形成了以县农业服务站为龙头、区片站为骨干、乡村农技站为基础的农技推广网络。这些服务组织,推广农业新技术1152项,增加经济效益2950万元;配方施肥,一模式化栽培,专业化病虫害防治面积达3250万亩次;累计培训农业技术员2948万人次;新建和扩建种子库房57000平方米,晒场402468平方米,化验室30285平方米,新建和完善良种繁育基地29万亩,年提供优良品种92801吨。
——改善了水利条件,提高了农机使用效率。几年来,共新打和配套机井78188眼,续建配套小型水库129座,加固小水库146座,培训区乡水利员57403人次,改造中低产田1659万亩,建设旱涝保收田982万亩。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先进农机具21228台件,培训农机手403万人次,建农机修配网点285个,增强了农机销售和维修能力。
——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发展。全省粮食基地县累计增产粮食129万吨,向国家提供商品粮43万吨。
河北省粮食生产专项资金之所以取得如此显著的效果,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粮食基地建设投资大,涉及面广,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在领导是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能否密切合作。为搞好粮食基地县建设,各级政府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把粮食基地建设列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有的县还吸收农技、种子、农机、水利等部门的技术骨干,组成技术指导小组,形成项目领导、资金管理、技术指导一体化。各级财政部门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及时落实匹配资金。农业、水利、农机等部门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粮食产量”的宗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真正做到上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的效益。
二、引入竞争机制,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区。几年来,紧紧围绕解决制约粮食生产的最关键问题,从各地的实际出发,本着建一片,成一片,尽快形成综合生产能力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区。把竞争机制引入粮食基地县建设,采取投标招标,择优扶持的方式,实行项目管理。这一办法充分调动了有关县(市)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保证了配套资金的落实,克服了农业、水利部门、争投资现象。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安排建设资金,切实加强了资金管理。
三、建立健全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坚持资金由财政统管,从考察立项到拨款验收,都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建立了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跟踪反馈责任制,财政部门会同农业、水利等部门组成了联合监督检查组,对粮食基地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保证了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完成。同时要求各地定期向省财政厅报送粮食专项资金报表和项目进度表,定期收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建立了跟踪反馈责任制。三是坚持先用自筹资金,后用国家资金的原则。为了保证配套资金的落实,粮食基地建设自筹资金统一交到乡(镇)财政所专户存储,集中管理使用,自筹资金不到位,财政不给拨款。四是坚持按工程进度拨款。按照建设程序,开工前对经审查有预算、有设计图纸、有工程承包合同的项目,先拨财政资金的80%,剩余20%的资金待工程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再行拨款。五是实行档案化管理。粮食生产专项项目竣工后,由县或市财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依据竣工验收报告进行验收,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工程承建单位的承包、同书、项目工程预决算、施工图、竣工报告及工程照片或录像机、竣工验收报告、财政和业务部门的批示文件等,按项目逐一编号行档案化管理。
(责任编辑 王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