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通讯事业的发展,电话数量日益增多,与此同时,很多地方刮起了用公费安装私宅电话的不正之风。有的地方不论级别高低、工作性质如何,只需是个“头儿”,便可由单位为其安装私宅电话,不仅初装费由单位支付,使用中发生的费用也全由单位包下来,几乎成了“头儿”的一种特殊福利。有的新官一上任,便随之安装私宅电话,并美其名曰“工作需要”,似乎凡是领导,都要安上私宅电话,才能做好工作。有个县行政事业单位的300多名科级干部中,用公费安装私宅电话的竞有270多人,占90%多,支付初装费50多万元,每年支付使用费20多万元。由于领导带头,一些部门的一般干部也利用手中的权利,用公费为自己安装住宅电话。更有甚者,还有人将电话费用转嫁给基层单位。
电话的增多,是通讯事业发展的一个标志,本是好事,但对于目前还十分困难的各级财政来说,由于电话费激增,又增加了一项负担,严重者甚至危及财政收支平衡。公费私宅电话的无限制增长,无疑是一种浪费和腐败。因此严格控制公费私宅电话,已成为减少各单位经费支出,实现预算平衡的重要措施,必须引起重视,并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以笔者之管见,纠正公费安装私宅电话的不正之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确定安装私宅电话的范围。各级政府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状况,制定出本地公费私宅电话安装范围,明确安装私宅电话的行业、岗位的领导级别。并将这一标准公开,以便让群众监督。
第二、实行安装私宅电话许可证制度。按规定的范围,应用公费安装的电话由政府发放许可证,实行持证装机,持证报销,无许可证的电讯部门不予装机,财务部门不予支付初装费和月租费。
第三、实行核定限额,与个人挂钩的电话费管理办法。改变现行的实报实销,银行划转的电话费管理办法,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业务量统一核定私宅电话费的限额,超过限额的自行支付。对在限额之内的,实行按比例报销,由个人承担10%~30%的费用。结算方式,可先由个人支付,然后凭据到本单位财务部门核销。通过按此例报销的办法,可以控制随意拨打私人电话,乱挂长途电话,全家使用电话的问题。
第四、纪检、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公费私宅电话安装使用的检查。把这项工作纳入廉政建设之中,切实纠正擅自安装公费私宅电话的问题。对超范围安装的,除按违反财经纪律和行政纪律处分外,或改为自费,或予以拆除;对向基层转嫁费用,变相报销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调出人员、离退人员的私宅电话应及时改为自费或拆除,防止“终生享用,全家受益”。
(责任编辑 江正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