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0月15日,北京市昌平县累计完成财政收入1.64亿元,为年度计划1.63亿元的100.6%,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同期增收4138万元,增长33.7%,比去年全年实际多收1100万元,增长6.9%,提前两个半月超额完成全年收入计划。
今年以来,由于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财政、税务部门认真贯彻宏观调控精神,积极支持生产、事业发展,注重财源建设,财政收入与经济保持了同步,从年初以来财政收入出现月月红、季季红的好形势。另外,财税部门加强征管,整顿纳税秩序,认真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大力组织收入,对财政增收起了重要作用。1-9月税务部门清理历年欠税650万元;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自查阶段,截至10月18日已查出违纪金额338.5万元,已入库275.5万元。
(刘兴文 许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