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支农资金,是国家支持农业生产,对农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它的使用范围和支出结构,反映了政府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的活动范围和重点。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里,同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支农资金一般直接用于支持某一产品和某一品种的生产。或者说是在计划体制确定的职能分工下,为实现计划规定的品种结构服务。改革以来,这种状况虽然有所改变,但总体上看,原来的支出结构仍不合理,仍不适应新体制和新形势的要求,必须对其进行调整。根据农村经济的新情况,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我们认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重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建国以来,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显著提高,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基本上解决了十多亿人口的温饱问题,保证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成就。但是不能就此认为我国农业就已经过关了。应该看到,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绝对数量的增长,将会对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没有农业综合生产力的持续提高,农业将难以适应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正...
财政支农资金,是国家支持农业生产,对农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它的使用范围和支出结构,反映了政府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的活动范围和重点。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里,同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支农资金一般直接用于支持某一产品和某一品种的生产。或者说是在计划体制确定的职能分工下,为实现计划规定的品种结构服务。改革以来,这种状况虽然有所改变,但总体上看,原来的支出结构仍不合理,仍不适应新体制和新形势的要求,必须对其进行调整。根据农村经济的新情况,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我们认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重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建国以来,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显著提高,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基本上解决了十多亿人口的温饱问题,保证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成就。但是不能就此认为我国农业就已经过关了。应该看到,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绝对数量的增长,将会对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没有农业综合生产力的持续提高,农业将难以适应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正因为如此,党中央和国务院一再强调,要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最重要的就是要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在我国,由于农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经营规模狭小,农户既没有足够的资金,也没有足够的利益冲动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如果政府不对这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和引导,不仅会使农业发展缺乏后劲,而且会造成农业生产的波动。“六五”及“七五”前几年的教训也正是如此。因此,对受益范围广、投资回收期长或难以回收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还必须主要依靠政府的投入。从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主体也往往是政府。
目前,财政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继续安排并管好用好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和农业发展基金。这两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即使在当前粮食生产情况较好的条件下,其使用范围也不能变。应继续管好用好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费,按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应进一步支持农业科研和推广的设施建设,促进农业技术进步。
二、支持“两高一优”农业的发展
随着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我国农产品的供求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目前,农产品供应出现了结构性过剩和地区性过剩,而农业在增产的同时,农民收入却增长缓慢,出现了增产不增收的局面,这表明,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重大的战略转折阶段,调整农业结构,是“两高一优”(优质、高产、高效)的路子,成为我国农业今后发展的方向。它是改善我国居民食物结构、提高居民营养水平的需要,是提高农民收入,缓解目前农产品结构性过剩的需要,也是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的需要。
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实际上是一个结构调整问题,应该主要由市场来调节。即由农民根据市场供需和价格状况,什么收入高就种什么。但是由于家庭小规模经营,市场发育程度低等原因,仍需要政府给予帮助。一是要提供比较全面、准确的短期和长期市场信息;二是要完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三是要对优质农产品的加工、储运给予一定帮助。在投资形式上,由于“两高一优”农业项目都有比较明显的经济效益,所以可以利用有偿的形式用财政支农周转金给予适当的扶持。
总之发展“两高一优”农业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支持农业经济发展中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农业基础设施搞好了,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结构调整就有了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增加了农民收入,满足了市场需要,推动了整个经济发展,又可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动力和资金保证。因此,在安排支农资金时,一定要把两者兼顾起来。
三、支持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
加快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
发展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既是国家的一项地区政策,也是一大产业政策。因此,支持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也是我们财政支农工作的一部分。目前应根据财政职能的转换和中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集中有偿资金,制定优惠的占用费率,在中西部地区选择一些示范性的乡镇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同时探索出一些促进农村资金市场发育的新途径,使国务院的这一重大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