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涉外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非贸易外汇收入和支出都逐年增长,收支相抵后的顺差呈不断扩大势头。1991年非贸易外汇净收入比1980年增长了1.5倍。非贸易外汇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为改善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增加国家外汇储备,平衡财政收支,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的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中央的非贸易外汇收支由财政部负责管理,地方的非贸易外汇收支,财政部门还没有很好地管理起来。由于上下管理体系不健全、措施不一致,加之部门职能划分不清,给创汇单位的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也增加了统一全国非贸易外汇收支核算的难度。因此,为了扭转非贸易外汇管理体制不顺、力度不够的局面,必须改进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
非贸易外汇是相对贸易外汇而言的,凡是不通过对外贸易途径取得的外国货币、外币有价证券、外币支付凭证等可用作国际间结算支付手段的,都属于非贸易外汇。在我国国际收支经常性项目中,除了贸易及贸易从属费之外,其余都是非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收入项目主要有:海运、港口、铁道、航空、邮电、邮票、银行、保险、书刊影片、旅游、国际组织及援助、侨汇、对外承包及劳务、关税以及合资企业和境外企业等外汇收入;非贸易外汇支出项目除了包括与非贸易外汇收入对应的支出项目之外,还包括驻外机构经费、出国费、留学生经费、专家经费、政治业务费、对外宣传费等外汇支出项目。
非贸易外汇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而又可靠的来源,非贸易外汇收入的增减,对财政收入有很大影响。拿银行、保险、海运、铁道、航空、邮电、旅游七个最大的外汇收入项目来说,1992年这些项目的外汇净收入预计将比1991年增加2.32亿美元,按现行各项目上交财政税利比例测算,可直接增加财政收入8.91亿元,在汇率和各项目上交税利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外汇净收入每增加1美元,可增加财政收入3.84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按1∶5.4计算),反过来,外汇净收入每减少1美元,将减少财政收入3.84元。单位非贸易外汇收入增加,意味着单位通过生产经营往来活动取得了更多的资金,也意味着财政通过税收、上缴利润等形式可以从非贸易往来活动中集中更多的资金,非贸易外汇收入是拓展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源泉。从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铁道、航空、邮电、银行、保险、旅游、海运、对外劳务承包以及境外企业等都将成为增加非贸易外汇和财政收入、发展国民经济的重点行业。
非贸易外汇支出对财政支出有重要影响。非贸易外汇支出的增加,将会引起财政支出的增加或导致财政收入的减少。对于海运、铁道、航空、邮电、银行、保险和旅游等外汇支出项目,若支出数额增加,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将会因创汇成本增多而使得外汇利润下降,从而减少财政收入。对于出国费、专家经费、驻外机构经费等直接列入财政预算支出的项目,不仅外汇额度要由国家财政支付,配套人民币资金也要由财政预算内支出安排,这些非贸易外汇支出项目的发生额,直接影响着财政支出的数额。根据1991年美元对人民币的平均汇率计算,直接列入国家预算的行政事业费外汇支出项目每1美元发生额,对应人民币支出5.35元。1992年每支出1美元,则相应支出人民币5.6元以上。
党的十四大之后,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涉外经济的发展日趋活跃,其规模日渐扩大,非贸易外汇的收支活动日益频繁,非贸易外汇收支对财政收支的影响将会更加明显。非贸易外汇收支是涉外经济活动中资金运动的一个方面,将非贸易外汇收支纳入财政管理,财政部门可以更好地指导其收支活动,促进涉外经济的发展。为了统一管好非贸易外汇收支,财政部门应着重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非贸易外汇收支核算体系。收支核算体系是非贸易外汇收支管理的基础,只有自上而下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收入支出帐户核算体系,才能准确地了解非贸易外汇收支的基本情况,从不同层次反映外汇收支的规模,疏通外汇资金调拨、解付的渠道,为宏观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最近,财政部颁发了《全国非贸易外汇收入帐户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遵照执行、建立起以收入帐户为核心的核算体系。
二、编制、安排非贸易外汇收支计划。收支计划对非贸易外汇收支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年度内的非贸易外汇收支活动都要围绕着收支计划进行。制订计划的总原则是“量入为出”、“增收节支”。在坚持这个总原则的前提下,要结合产业政策,本着效益原则,对创汇潜力大的部门、单位应重点扶持。
三、布置审批非贸易外汇收支决算。为了反映非贸易外汇收支执行情况,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应要求有非贸易外汇收支的单位,在年度终了及时编报非贸易外汇收支决算,并认真对决算进行审查、核批,逐级进行汇总,以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
四、审批非贸易外汇留成。为了兼顾国家、单位的利益,非贸易外汇收入应在国家与单位之间进行分配。各级财政部门应按全国统一的留成办法,负责审批和办理单位的非贸易外汇留成,划清国家与单位的外汇资金界限,确保留成外汇归单位自主支配和使用。
五、制订有关非贸易外汇管理的规章制度。为了调动创汇单位、创汇人员的积极性,各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制订相应的创汇奖励政策。为了加强对非贸易外汇收支的管理,促进涉外经济的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还可制订必要的地区范围内的规章制度,把外汇收支管理与财政收支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