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质量问题的方法是市场竞争机制和行政措施相结合,两者不可偏废。在当前情况下,政府干预、舆论监督、行政措施还是有效的。市场竞争是必要的,两者要结合起来。要加强质量监督,以突击抽查为主,使抽查有威慑力。
要抓重点产品和重点行业的质量整改。当前主要抓四类产品:原材料、大型装备及元器件、耐用消费品、有碍人们身体健康的产品。要认真实行质量否决权,质量与工资奖金挂钩。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要动真的。
抓质量要依靠各部门、各战线、各行业的密切配合。工业、商业、公安、工商、司法、商检等都要有所行动。对质量问题,要敢于曝光,敢于公开批评,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摘自《经济管理》1992年12期新议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