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卢龙县现有20个乡,6个镇。随着乡镇规模的扩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乡镇自有资金大量增加,乡镇政府聚财、理财、用财的任务日益扩大。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乡镇自有资金乱发滥用、收支混乱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不仅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制约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且助长了不正之风,损害了乡镇政府的声誉,加剧了干群之间的矛盾。为了清理、整顿乡镇财务,县委、县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思想引导工作,使广大干部认识到:认真清理整顿乡镇财务,是增强乡镇政府聚财、理财功能的重要前提;是治理整顿乡村经济环境的突破口:是加强乡镇政府廉政建设的关节点;是增强农业投入、发展乡、村企业的重要环节,为全县乡镇财务的清理整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从1988年11月开始,卢龙县委、县政府集中人力,制定具体措施,利用五个月时间,分五步,一步一步地展开了乡镇财务的清理、整顿工作。第一步,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县委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为组长、一名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农经部、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顿乡镇财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乡镇财务清理整顿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各乡镇也成立了由乡镇长、经委主任、农经员参加的领导班子,负责本乡镇的财务清理工作。第二步,认真试点,摸索经验。根据乡镇财务情况复杂,自有资金管理混乱的情况,县农经部和财政局抽调八名熟悉业务的骨干,由部、局长带队到有代表性的木井乡、燕河营镇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摸索出了一整套清理整顿的经验,向全县推广。第三步,培训骨干,统一标准。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县清财领导小组利用六天时间对各乡的有关领导、农经、财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部署了清理财物工作的内容、方法和步骤。第四步,全面铺开,彻底清理。在县清财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协调下,各乡镇领导小组于1988年12月起按照统一部署,对1988年以来乡镇政府及所属各部门的一切经济活动,逐一进行清理。普遍开展了查现金、查收入、查开支、查固定资产、查应收、应付帐款、查帐目处理的六查活动。第五步,检查验收,保证质量。各乡镇清理工作结束以后,县里及时组织了验收小组,按县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逐乡进行验收。全县26个乡镇有21个顺利过关,有五个进行了补课,从而保证了清理工作的质量。
经过五个月时间的努力,卢龙县乡镇财务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应。使乡镇财务管理走上了由乱到治的轨道,促进了乡镇政府理财职能的发挥。
(一)澄清了乡镇自有资金的来龙去脉,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从对各乡镇财务的清理情况看,1988年底全县26个乡镇自有资金总收入为698.59万元,总支出为562.49万元,收大于支,总的情况是好的。通过清理,分清了自有资金收支的具体项目,从而使各乡镇领导心中有数,为今后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的数据和资料。
(二)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促进了乡镇政府的廉政建设。通过这次清查,发现了三种类型的违法案件;一是贪污案件2起,贪污金额2954元。二是个人长期支挪用公款80人,总金额为6.58万元。三是未经批准购买控购商品的(包括小汽车、沙发、收录机、洗衣机等)有16个乡镇,违纪金额达36.65万元。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对违纪案件进行了及时处理,对贪污的,除追回赃款外,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和刑事处分。对长期支挪用公款的,由县委、县政府召开全体职工干部大会,对欠款人张榜公布、曝光亮相,除给予批评教育外,限期归还,逾期不还的,扣发工资,并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对于擅自购买控购商品的,区别情况,分别处理。违控购买的小汽车已全部封存,并由主要责任者写出检查,听候处理。通过上述问题的处理,不仅打击了犯罪,教育了群众,维护了国家和集体利益,而且增强了乡镇干部的纪律观念,严肃了财经纪律,从而促进了农村党政机关和干部廉政建设。
(三)处理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长期以来,由于乡镇体制变化,人员调动等原因,使乡镇呆帐和沉淀资金逐年增多。据统计,26乡镇共有外欠419.9万元。通过清理,对这类欠款进行了分门别类的处理。
1.外单位和个人欠款,大致分两种情况:一是债务承担者明确的,首先积极组织回收,暂时收不回来的,通过与对方核实,重新换据;二是债务承担者不明确的,通过核兑无误,作为呆帐处理。
2.向事业单位的投入。有些乡镇过去向敬老院、学校等福利性的单位投入,当时没作正式处理,一直记在暂付款帐户上。这次,对原物还在的进行了转帐处理,房屋等大型固定资产投资,在“固定资产”科目列支,并纳入乡镇固定资产管理。其它小件购置及修缮费用,在费用科目列支,或列入乡镇统筹支出。
3.向乡镇直属企业的投资。过去,大多数乡镇也都记在暂付款科目,通过清理,全部转入“企业投资”帐户。
4.属于帐务处理不及时的,如购买物资支出记在“暂付款”帐户等,这类问题一般延续时间较长累计资金较大。在清理中,对尚有实物的,转入“库存物资”帐户;实物已不存在的,通过核实按不同用途分别以各项费用列支。
通过各乡镇认真细致的工作,全县共收回乡镇自有资金17.65万元,处理各类遗留帐款84.66万元,这样不仅较好的解决了多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而且挖掘了潜在财力,充实了乡级财政,巩固壮大了集体经济。
(四)查清了固定资产数量,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经过这次清理核销了有帐无物的固定资产达321921元;调整入帐帐外固定资产2964348元。全县乡镇固定资产总值由清理前的3474084元,增加到6116511元,增长76%。同时,随着清理工作的开展,各乡镇还普遍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现了分类管理,按类设卡,专人负责,防止了丢失和无故损坏。
(五)加强了农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全县26个乡镇,1988年底应提取农业发展基金108.5万元,实际仅提24.4万元。通过清理,各乡镇按照规定进行了补提,补提金额达84.1万元,同时,还追回了被挪作它用的16.3万元,使农业发展基金得到了切实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