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款私存”已成为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金融现象。据对某县三家银行储蓄所调查,今年头四个月,公款私存总额高达百万元之多,占净增储蓄总额的37%以上。
私存之公款来源主要有:利用取公款与办事、代收公款与结帐的现金时间差;某些财会人员随机将公款转入私人存折;个别干部职工长期借用或拖欠公款;企业承包后,核算单位划小,资金转储蓄存款;私设“小金库”存款,等等。“公款私存”之利息,普遍流入了个人腰包。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公款私存”行为的目的已不只是捞取银行利息。款项的存取流通,常常成为私存者借以逃避银行监督,参与套购倒卖,贪污行贿,假公济私,高息挪用的资本,甚至有些款项被充当了赌资。如某单位的一名会计,从去年开始先后把7.5万元公款倒为私存,其中6万元现金在黑道流通,直到触犯刑律被抓获后,才得以暴露.这笔款才被如数追回。事实说明,“公款私存”不仅本身就是一种违纪行为,而且它还必然造成经济混乱与腐败现象的发生。
由于我们的金融政策还不稳定,储蓄制度又不完善,常常给“公款私存”以可乘之机。去年以来,国家紧缩银根.加强现金管理,一些企业就采取增加现金交易,将资金转为私储的办法,以摆脱银行对现金的控制。...
“公款私存”已成为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金融现象。据对某县三家银行储蓄所调查,今年头四个月,公款私存总额高达百万元之多,占净增储蓄总额的37%以上。
私存之公款来源主要有:利用取公款与办事、代收公款与结帐的现金时间差;某些财会人员随机将公款转入私人存折;个别干部职工长期借用或拖欠公款;企业承包后,核算单位划小,资金转储蓄存款;私设“小金库”存款,等等。“公款私存”之利息,普遍流入了个人腰包。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公款私存”行为的目的已不只是捞取银行利息。款项的存取流通,常常成为私存者借以逃避银行监督,参与套购倒卖,贪污行贿,假公济私,高息挪用的资本,甚至有些款项被充当了赌资。如某单位的一名会计,从去年开始先后把7.5万元公款倒为私存,其中6万元现金在黑道流通,直到触犯刑律被抓获后,才得以暴露.这笔款才被如数追回。事实说明,“公款私存”不仅本身就是一种违纪行为,而且它还必然造成经济混乱与腐败现象的发生。
由于我们的金融政策还不稳定,储蓄制度又不完善,常常给“公款私存”以可乘之机。去年以来,国家紧缩银根.加强现金管理,一些企业就采取增加现金交易,将资金转为私储的办法,以摆脱银行对现金的控制。同时,银行为了扩大储蓄。把“存款不问来源,取款不问用途”与“为储户保密”绝对化.不管储户金额多大,来源是否正当,均提供方便。这一紧一放,刺激了“公款私存”额的激增。
“公款私存”,一旦形成黑道中的资金暗流,就会破坏国家的经济秩序,削弱银行监督职能,助长消费基金膨胀,影响物价稳定,干扰改革的进程。整治公款私存,必须及早进行,可采取以下几条措施:一要强化金融、财政与税务部门的监督职能,掌握企业单位生产经营动态和资金流向,加强经常性财务监督和强有力的现金检查。二要把监督查询与举报公款私存列入银行储蓄人员业务职责范围。三要增加金融服务项目,比如开办临时性公款存取,外来采购现金存取等业务,利息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存款单位帐户。四要加强法制教育.对长期进行公款转储的单位及存公款牟私利的个人,给以必要的经济制裁直至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