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政不仪具有分配职能,还具有管理和监督职能,忽视了管理职能的发挥,便不会造就一个良好的财政环境,进一步做好乡财政工作。从乡财政大检查情况看,目前乡财政只重视了发挥分配职能,在收收支支上做文章,而忽略了乡财政管理职能的发挥。由于财政管理不严、监督不力,便出现了贪污、挪用公款、吃喝浪费等种种违法乱纪现象。因此跳出狭隘的收支圈子,及时转变观念,加强乡财政对乡镇经济的管理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对乡财政新的要求。
从乡财政大检查看,如何加强乡镇自有资金管理更是一个令人棘手的问题。乡镇自有资金是由乡镇多渠道筹集,并由乡镇自行支配使用的,主要用于发展乡镇经济和其他各项事业,体现了乡财政的特点。但是有的乡镇对这部分资金认识不清,管理不严,以致造成了“人人当家,个个有钱”的状况,绝大部分贪污、挪用、吃喝招待都从这笔资金中开支。因此,如何加强对自有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当前乡财政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我们认为:首先,必须明确乡镇自有资金属乡镇所有,对于应该上交乡财政管理的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交给乡财政统一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平调、挪用,杜绝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自收自支的违纪现象。
其次,要加强对自有资金的支出管理,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支出口子和开支标准.对自有资金的支出要体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决不能搞过头分配。同时,也要加强自有资金的定额定项管理。对于由具体用途而定额筹集的款项一定要用到固定的用途上,不得任意改变资金的使用方向。
(摘自《安徽财会》1989年第2期作者:张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