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支付的价格补贴和税收减免逐年增加。1987年福建省福州市财政支付的补贴达9739万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14.31%,比1985年增加了63.30%,年均递增17.76%。如加上中央、省和粮食经营渠道方面的补贴,福州市1987年财政补贴金额达17841.72万元。作为国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调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杠杆的财政补贴在对稳定物价、安定人民生活,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稳定物价,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保证社会安定。据统计,1979年至1987年,福州市用于城乡人民生活的各项补贴达67645万元,其中1987年为12588.72万元,按城镇人口计算,人均年受益107.17元。在农村,一方面提高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增加了农民的实际收入;另一方面,对部分农用生产物资实行价外补贴,减轻了农民负担,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二是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对社会需要但生产经营亏本的一些产品,如农机(具)、化肥、农药、电、部分工业日用必需品等,通过给予政策性亏损补贴,使企业生产经营的利益损失从财政补贴上得到补偿,保证了社会商品的正常生产和流通,满足了社会需求。
三是通过减免税收,促进了工业企业和优势产业的发展。据统计,1983年至1987年5年间,全市仅对工业企业就减免各项税收达1.07亿元,有力地扶持了工业生产的发展。同时,重点支持了一些优势产业与产品的生产。如两年前福州市福日公司因多种原因连续两年亏损,经批准,从1986年下半年开始给予减免税优惠。经过努力,1987年实现外汇平衡,出口创汇576万美元,除弥补了上两年的亏损外,尚盈余120万元人民币、624万美元额度,增强了发展后劲。
财政补贴在一定的范围、时间内虽起了一定的作用,但超过了财政的承受能力,就会产生副作用,造成财政资金紧张,影响生产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财政补贴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补贴范围过大,金额过多,超过了财政的承受能力。福州市支付的财政补贴先是在消费领域,后来逐渐扩大到生产领域,补贴的品种逐步增加,补贴金额不断扩大。建国初期,补贴只有粮食、食油等个别品种,到1987年补贴的品种已扩大到20多种。财政补贴金额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例从1985年的11.6%上升到1987年的14.31%,去年以来财政补贴比例增高,数额增大的趋势更加明显。
第二、减缓了资金积累,影响生产建设的发展。补贴过多,加上科教文卫和行政事业经费必须确保,因此用于生产和建设的资金相对减少,制约了生产、建设的发展。如近四年(1984年至1987年)福州市财政用于挖潜、革新、改造的资金仅6929.79万元,占四年财政总收入的3.27%,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业技术改造步伐。四年中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不包括城市建设维护费和中央、省拨专款及其他渠道资金)仅4844.62万元,只能用于解决一些城市建设中急需维修和应急的项目,而供水、排水、交通道路、环境治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则无力解决,影响了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三、财政补贴这种非经济办法的广施滥用,不利于市场机制的发挥。近几年来,一物多价的商品范围越来越宽,搞加价、价外补贴、利润返还,使财政补贴的口子越开越多。由于价格补贴掩盖了补贴商品的真实成本、补贴商品价格与有关商品的比价关系,不利于企业加强经营管理,造成损失浪费,如食品变质、鲜蛋破损、烂菜现象时有发生。而且,据统计,补贴数额约有三分之一左右被中间环节占用,致使补贴未能真正用在发展生产上。
第四、财政补贴的社会福利性质不仅冲淡了工资的作用,还使“暗补”继续增加。
要取消对农副产品、生活用煤、部分农用生产资料及一些日用工业必需品生产等的财政补贴,在价格体系、管理体制、劳动工资未全面理顺的情况下,还难以做到但随着国家对物价、工资改革的逐步深入,财政补贴应逐步减少。因此,要寻求积极改进的办法。
其一、要综合考虑承受能力。去年以来,福州市按照国务院要求并报经省政府批准,对粮油、猪肉、禽、蛋、蔬菜调整了零售价格,相应给职工以适当补贴,并把财政补贴由“暗补”改为“明补”,提高了透明度,使长期以来进展不大的物价改革跨进了一步,受到了绝大多数居民的拥护,市场更加繁荣活跃,人心安定,效果是好的。今后应在综合考虑承受能力、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有计划地对一些商品实行类似的改革办法,使比价逐步合理。
其二、逐步减少财政补贴的品种。目前福州市财政贴价补贴的品种多达20多种,有些品种在价格理顺后可逐步取消补贴;有些品种可改多渠道补贴为单渠道补贴;对有些品种的补贴,应着重补贴生产环节,不要使补贴在中间环节流失。
其三、从经营机制上寻找出路。以蔬菜的生产经营为例,现在是生产的不管销售,销售的不管生产,应建立起蔬菜生产经营一体化的新机制,减少层次,降低亏损,提高效益。食品、禽蛋、煤等也是这样。
其四、不能再开减免税收与亏损补贴的口子。目前各种补贴已成为财政的沉重负担,在深化企业改革中,继续采取减免税收让利来增加企业活力,就会走进死胡同。因此,要引导企业致力于内部机制改革,挖掘潜力,增加活力,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对原来的政策性亏损企业,通过价格调整后,有的可能转亏为盈;对继续亏损的,财政部门应从严核定亏损补贴定额;对一些企业因生产成本增大,开支增多后,可能出现新亏损的,应致力于内部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来自行弥补,不能再扩大补贴范围。
其五、要考虑从工资制度上解决减少财政补贴问题,价格改革势在必行,在价格调整中,给予适当的补贴只能解决一定的补偿,不可能解决“按劳分配”问题,要提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减少价格改革引起的震荡,还得在工资改革上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