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是我国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财税工作的中心任务。我认为财政治理整顿的任务主要是:实行紧缩的财政政策,严格控制和压缩财政支出;调整收入分配结构,适当集中财力;深化企业改革,建立财务自我约束机制;健全财政法规,增强财政宏观调控功能。根据治理、整顿任务的要求,我们在财政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的关系。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正如赵紫阳同志指出的:治理整顿正是为了更好地执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我们不但要用深化改革的办法进行治理和整顿,而且治理、整顿本身就包括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财政上的治理和整顿,一定要同改革结合起来。王丙乾同志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根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要求,除了配合价格、工资改革以外,今明两年财政改革的重点是,通过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建立企业财务自我约束机制,同时,增强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重点,在治理、整顿中深化财政改革。
二是正确处理紧缩财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紧缩财政作为这次治理、整顿的一项重要措施,既要有利于抑制过大的资金需...
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是我国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财税工作的中心任务。我认为财政治理整顿的任务主要是:实行紧缩的财政政策,严格控制和压缩财政支出;调整收入分配结构,适当集中财力;深化企业改革,建立财务自我约束机制;健全财政法规,增强财政宏观调控功能。根据治理、整顿任务的要求,我们在财政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的关系。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正如赵紫阳同志指出的:治理整顿正是为了更好地执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我们不但要用深化改革的办法进行治理和整顿,而且治理、整顿本身就包括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财政上的治理和整顿,一定要同改革结合起来。王丙乾同志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根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要求,除了配合价格、工资改革以外,今明两年财政改革的重点是,通过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建立企业财务自我约束机制,同时,增强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重点,在治理、整顿中深化财政改革。
二是正确处理紧缩财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紧缩财政作为这次治理、整顿的一项重要措施,既要有利于抑制过大的资金需求,压缩过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又不能影响经济正常发展,而且要通过调整,为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首先,我们思想上要明确,砍基本建设不能砍有效供给,压过热空气不能压增收志气,减速度不能减效益,治乱不能致死,必须在紧缩中求发展。其次,要适应紧缩政策的要求,相应转变理财思想,即“从主要靠增加投入、扩大规模、提高速度来增加收入,转到主要靠加强管理、改进技术、提高效益来增加财政收入的路子上来”。要从调整产业结构中出财源,从改进技术中出财源,从加强管理中出财源,从提高效益中出财源,从而保证财政收入有一个稳定的增长。再次,在调整中一定要正确处理压缩投资总规模与调整投资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结构的关系,集中有限资金,保证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的发展,改善和增加有效供给。正确处理当前急需和增强后劲的关系,二者兼顾,防止急功近利,顾此失彼。
三是正确处理集中统一与放权搞活的关系。集中统一与放权搞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从集中统一的方面看,主要是指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若国家对财力集中过多,财权统得过死,不利于地方建设与搞活企业;可是,若国家缺乏适当的集中统一,没有较强的宏观调控手段,地方和企业也无法搞活。在我国建国后的历史上,确实发生过“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毛病,但那只能说明宏观调控手段需要改善,并不能说明宏观调控没有加强的必要。在经济体制改革起步阶段,放权是搞活企业、搞活经济的主要措施,就是现在,也要彻底地实行政企分开,把地方、企业应有的权力完全交给地方和企业。不过,在改革向纵深发展以后,就不能把改革简单地理解为放权。同时,改革必然要触及到权力的重新调整,这种调整要求有正常的层次结构,该给企业的权就给企业,该给地方的权就给地方,该属于中央的权力就应当归中央。搞乱了层次结构,就违背了放权搞活的初衷,也不利于国家政权对经济生活的正常领导。现在,中央决定采取适当集中税收管理权限和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等措施,是十分正确和必要的,我们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四是正确处理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财政必须为改革、开放服务,为发展生产力服务,但又需要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是目的,监督是手段,服务离不开监督,监督又必须寓于服务之中。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过程中,各级财税部门一方面要帮助企业加强管理,改进技术,提高效益,同时要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完善经营机制,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另一方面还要加强财政、税收、财务监督,保证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要整顿和严格预算管理,严肃处理将预算内化为预算外、编造假决算、私设“小金库”和帐外财产等行为,充分发挥财政的监督和服务职能。
五是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为了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中央采取了一系列增收节支、集中资金和紧缩财政的措施,需要对各方面的利益作一些调整。为此,我们首先要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对于中央采取的如提高中央财政集中资金的比重,压缩中央专项拨款等治理、整顿措施,虽然从局部看来,未必有利但从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着眼又必须这么办的,要能做到暂时牺牲一些局部利益。因为从根本上来说,局部与全局的利益是一致的。“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没有改革和建设的全局利益,局部利益就无从谈起。其次,要增强财经纪律观念,提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对于中央制定的一系列治理、整顿的政策和措施,我们要自觉地贯彻执行,不能片面强调特殊性,擅自“变通办事”。再次,要有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当前,中央财政困难,地方财政也困难,大家都困难。但不能被困难吓倒,丧失战胜困难的信心。对困难要辩证地看,它既是困难也是机遇。因此,需要我们上下同心协力,共渡难关,全面完成财政治理、整顿、改革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