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钢铁公司是一个具有70多年历史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目前,已形成年产钢800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近40年来,鞍钢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许多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还比较落后,在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大,利用率低,大量的宝贵资源以工业“三废”的形式白白给浪费掉了,鞍钢每年仅“三废”流失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高达1亿元。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几年来,鞍山市财政部门努力转变理财思想,扩大理财领域,把帮助企业大力开发“三废”资源,提高二次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作为深化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收到显著成效。从1981年到1988年,鞍钢共综合利用含铁尘泥741万吨,加工利用钢铁渣3786万吨,鞍钢现已初步形成了包括钢铁渣、含铁尘泥、化工残渣液等综合利用的系列产品50多种。八年来,鞍钢“三废”综合利用产品实现产值6.46亿元,创利润3.05亿元。其中,1987、1988两年企业就从“三废”产品的利润中留利1.4亿元,为鞍钢自力更生开发“三废”资源,加快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来源。
一、不断拓宽理财领域,努力增强综合经济效益的新观念
近几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鞍钢生产和技术改造任务十分繁重,每年有三亿多元的原燃材料涨价因素需要消化,而且又面临着主要原然材料资源不足的困境,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难度很大。我们财政部门如何帮助企业克服困难,提高经济效益呢?我们从调查中了解到,鞍钢在生产中产生的大量的二次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每年不仅1亿多元的“三废”资源流失掉了,而且还要支出上千万元去买场地排废渣和支付排污费。企业生产和经营中的现实,使我们注意到鞍钢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这一大批宝贵的资源。我们认为,抓好鞍钢的环境综合治理和“三废”的开发利用工作是保证鞍钢经济发展的客观条件和要求,是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效途径,也是一条新的生财之道。因此在工作中,我们注意把理财思想由过去只注重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微观效益转向同时注重宏观效益,并注重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协调发展的问题,把促进企业开发利用“三废”资源,向二次资源的综合利用要效益,做为促进企业深入开展“双增双节”运动,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加强了对这方面问题的调查和研究,设置专人管理鞍钢的综合利用的核算、管理和考核工作。建立了“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始记录、财务、统计台帐和报表制度。同时,努力摆正生产组织、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的关系,把鞍钢的“三废”综合利用工作纳入财政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范围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轨道上来。
二、用灵活的财政政策,引导企业不断向“三废”资源综合利用要效益
鞍钢的“三废”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是从1976年开始的,但到1984年以前一直进展不快。‘三废’产品仅有十几种,“三废”产品利润也仅有1000万元左右,出现了多年徘徊不前的局面。对此,我们从1985年起组织了多次专题调查,发现原因主要是由于综合利用产品的价格偏低,特别是回收利用产品与被替代的原材料之间的比价不合理,影响了企业开发和利用“三废”资源的积极性.对此,我们从1986年开始,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帮助企业按照既有利于生产,又有利于回收利用的原则,有步骤地调整了9种“三废”综合利用产品的价格,缩小了回收利用产品与被替代原燃材料之间的价差,使比价较为合理。这样,大大调动了鞍钢有关厂、矿回收利用“三废”资源的积极性,使‘三废’产品净利润在扣除价格因素后,当年就比上年净增加1000多万元,回收利用总量也比上年有大幅度的提高。在“三废”产品项目留利的年限上,我们根据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资金投入具有分期分批实现的特点,按国家规定鼓励企业不断增加对“三废”资源开发治理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使鞍钢每年都有新的“三废”产品投入生产,对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为了把每年财政返还给鞍钢近1000万元的排污费使用好,我们还与市环保部门密切配合,狠抓了排污费返回资金使用的立项和专项资金追踪反馈责任制,对企业的每一项环保和综合利用工程进行评价、检查和监督。八年来,财政部门累计返回的9630万元环保补助金都得到了高效益的使用,促进了企业生产环境的改善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最近几年来,鞍钢技术改造任务比较重,资金缺口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坚持对鞍钢环保设备提取的折旧、大修理和生产发展基金中的一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建立环保综合利用专用基金,坚持专款专用,保证了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的实施。几年来,通过财政部门的帮助和企业自身的努力,鞍钢的“三废”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由小到大,“三废”资源由包袱变成了财富,使鞍钢的“三废”综合利用工作大大提高了一步。
三、把承包和竞争机制引入“三废”综合利用工作中来,加快环境的综合治理步伐
为了加快鞍钢的“三废”综合利用工作,我们还将承包机制引入“三废”治理和回收利用工作中来,在环境管理、“三废”治理等方面实行经济承包,把“三废”综合治理工作由过去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向行政、经济和法制多重管理的轨道。第一炼钢厂四号、六号平炉电除尘工程是1986年8月破土动工的,当时由于企业生产工序衔接不紧,工程进度缓慢。对此鞍山市市政府与鞍山钢铁公司签订了经济承包责任书,公司又分别与有关厂矿和施工队进行了层层承包,促使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果两项工程分别提前三个月和一个月竣工投产。每年回收金属粉尘三万吨,回收余热蒸汽20万吨,减少排污费支出60多万元,节约价值总计360多万元。1988年,鞍钢从西德引进了一套240万吨钢渣磁选设备,为了加快安装的进度,鞍山市财政局又与鞍钢签订了以包工期、包投资、包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承包责任状,经过企业的积极努力,使这套工程的引进、安装工作进展顺利,提前投入了生产。
最近几年随着高炉不断扩容增产,高炉煤气发生量大幅度增加。每年几亿立方米的高炉煤气,只能当废气白白放空烧掉。为了回收利用高炉煤气,节约煤炭资源,我们鼓励发电厂多烧高炉煤气,与发电厂实行多烧高炉煤气单项承包。规定以前三年多烧高炉煤气量的平均值为基数,每年多烧的高炉煤气所创造的经济效益,该厂与公司实行“三七”分成。留利部分用于发电厂锅炉改造。这样调动了发电厂和职工的积极性,从1985年至今,发电厂多烧高炉煤气共节约标准煤24万吨,为国家减少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
近几年来,鞍钢“三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不仅给企业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综合效益和环境效益。随着鞍钢“三废”资源回收利用规模的不断扩大,为鞍山市的一些地方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原燃料来源,并解决了近万名青年的就业问题。同时,也弥补了地方财政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支出和原燃材料基地建设等方面约1.5亿元的财政支出,为缓解鞍山市财政紧张状况,有效地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和生活水平,挖掘出了一个新的财源,走出了一条新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