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国营企业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评价
随着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调整,企业预算外资金的规模逐年扩大。近五年,湖北省随州市国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管理的各种专项基金占预算外资金总额的70.92%。为引导企业预算外资金的正确使用,推动企业改革,1987年初,随州市财政部门研究制定了“计划管理,政策引导”的暂行办法,把国营企业预算外资金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集中代管的资金,如折旧和减免税款;一类是先批后用的资金,如自筹基建;一类是由企业自主管理的资金,如职工福利、奖励基金。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将预算外资金分成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企业预算外资金使用较混乱的现象,增强了企业的政策观念、计划观念和效益观念。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市国营企业预算外资金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在综合计划管理方面,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目前,对企业预算外资金偏重于分块单项管理,对预算外资金构成比例、使用方向等缺乏合理约束和引导。加上部分单位财经纪律松弛等原因,相当一部分预算外资金管理仍处于松、散、乱的状态。
(二)缺乏一套切实可行的预算外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对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管理有的企业虽作了一些规定,但不够明确,不够具体,也不严密,致使部分企业对自己究竟有多少预算外资金都弄不清楚。报表制度更不完善,企业每半年向财政报送的预算外收支计划基本上流于形式。财政汇总、审定的预算外资金统计资料缺乏真实性。
(三)折旧基金的使用效益不理想,或者企业并没有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尽管国家将折旧率由1981年的4.2%提高到目前的5%,为企业更新改造创造了一定的物质条件,但全市企业固定资产净值率仍在69%徘徊,个别企业短期行为严重,固定资产净值仅占原值的50%,甚至更低。
(四)地方政府的政策性集资日益增多,如教育集资、修路集资、体育集资、办电集资等;一些企业主管部门提取的管理费比例过大。这些,无论是从企业专项基金中列支,还是进入产品成本,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减少企业的预算外收入。对这部分企业预算外资金的转移,对这笔资金形成的社会效益,财政缺乏必要的限制、监督和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设想
首先,对预算外资金的基本特征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企业预算外资金的大量增加是我国资金使用结构逐步趋向合理的结果,它打破了长期以来资金管理上的高度集中,统收统支,吃“大锅饭”的局面,为企业过渡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创造了物质条件。因此,在加强企业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清醒认识并严格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计划性原则。预算外资金是国家综合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虽属于预算外,但决不等于计划外。坚持国家预算外资金的计划管理,是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按照这一要求,企业必需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预算外收支计划,财政进行综合平衡,对不合理的计划收支,有权实行干预,引导其按正确轨道运行。
二是自主性原则。企业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权,归企业所有,这是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必须坚持的一条原则。对其任意平调、占用、摊派等做法,都是违背预算外资金的自主性原则的。当然,自主并不等于自流,不能脱离国家宏观计划的指导。
三是专用性原则。企业预算外资金的每一组成部分,都有其特定的用途和规定的使用方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不能流用,也不能不加区别地捆起来用。要依靠财政预算的统一综合平衡,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干预手段,以维护预算外资金的专用性。
四是时效性原则。预算外资金的使用要讲求经济时效,提高时效要坚持宏观与微观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原则。预算外资金用于生产投资要力求少投入,多产出,快产出。并要充分挖掘资金潜力,搞好横向融通,以提高整体效益。
其次,在具体管理中,应注意抓住以下几方面:
1、编制综合财政计划。按照宏观与微观的内在联系,通盘计算,把预算外收支纳入综合财政计划进行综合平衡,以利于宏观调控。财政内部明确分工,由工交、商贸、农财等科按照预算外资金的特点组织所属企业资金的运行,按季编制收支执行情况表;综合科进行汇总平衡,负责全面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
2、完善基础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应结合企业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帮助企业健全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充实专职核算统计人员,并对其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财政部门还应制定企业预算外资金管理细则,明确规定各项专用基金的收支范围,提取标准和审批权限。建立有效的会计核算报表制度,使预算外资金运用得到准确反映,为科学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3、提高预算外资金使用效益。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和保证使用单位方便用款的前提下,扩大“财政代管”,利用信用方式集中闲置的预算外资金,调节余缺,可以补充财政资金的不足,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使用效益。在严格控制基建规模盲目扩大和消费基金不合理增长的同时,可用优惠利率和税收政策吸引预算外资金的投向。
4、建立有效的企业资产补偿机制。合理确定企业固定资产净值率考核指标,并将这一指标作为经济任务纳入企业承包租赁内容。以保证企业更新改造资金和生产发展资金的基本数量和使用效益,促进企业积累,从对企业资产补偿的考核方面防止其短期行为。
5、按照政策,严格核定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的提取范围和比例。制止任意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比例,变相向企业摊派的行为。建议将各项社会集资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建立集资及使用审批制度,规定集资范围和比例。凡集资,均需报经财政部门审查同意方可进行。财政在银行开设集资代管专户,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监督集资单位使用,以制止乱索乱要,保证集资的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