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财税系统干部中专专业证书教育试点经验交流会前不久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教育处处长,部分财税学校校长参加了会议。这次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决定》的精神;交流开展干部中专专业证书教育试点经验;研究部署在全国财税系统扩大干部中专专业证书教育和县财、税局长岗位职务培训试点工作。财政部顾问陈如龙同志参加了会议,并讲了话。他对全国财税干部教育工作作了回顾。
陈如龙同志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及政府的领导下,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取得了很大成绩。九年来,财税干部教育工作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0年到1983年,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决策,财政部于1980年春召开了全国财政教育规划会议,提出了对应该培训的干部普遍轮训一遍的要求,到1983年底已培训干部占应培训干部的82%,提高了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此同时,对不具备高中学历的职工进行了普遍的文化补课。第二阶段,1984年到1987年,为使财税系统干部尽快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以适应全国经济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事业发展的需要,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财政部于1984年夏召开了全国财税系统干部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全国财税系统1984—1990年干部培训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近几年来,各地财税部门广开门路,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培训干部,使全国财税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有了较大的变化,加速了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第三阶段,从1987年起,根据全国成人教育会议和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全国财税系统成人教育的重点已逐步转移到岗位职务培训上来,干部教育工作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陈如龙同志在讲话中着重谈了财税系统干部教育工作今后的任务。他说,李鹏同志在全国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了成人教育工作的总方针,一是要发展,二是要改革。同时提出成人教育五个方面的任务,即:岗位职务培训、基础教育补课、成人高等教育和中专教育(学历教育)、新知识、新技能的继续教育及社会文化和生活教育。陈如龙同志指出,根据李鹏同志的讲话和国家教委文件精神,结合财税部门的具体情况,今后财税部门干部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把岗位职务培训作为财税系统干部教育工作的币点。今年财政部计划扩大地、市财税局长岗位职务培训的规模,争取在三、五年内对全国地、市财税局长普遍进行一次岗位职务培训,县财、税局长的岗位职务培训工作,今年下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凡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均可按财政部今年3月份颁发的关于“全国县(市)财政、税务局长岗位职务规范标准及其教学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举办一、二个试点班,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培训规模。二是继续抓好学历教育,实行“三种证书”(即毕业证书、单科及格证书、专业证书)制度。“专业证书”教育,是学历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根据我国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和担任其他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提出的。目前我国有相当数量的在专业技术岗位或专业性能较强的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具有初、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他们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已具有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但未达到现行任职资格所要求的大、中专毕业文化程度。对其中具备一定条件的同志,不必要他们再接受系统的学历教育以获得大、中专毕业证书,而可以采取“专业证书”教育,使他们脱产学习一年,通过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达到岗位所要求的大、中专学历层次的专业知识水平。“专业证书”可在本行业本专业系统的工作范围内,作为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和其他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之一。陈如龙同志说,财政部已于去年下半年在湖南、湖北等省进行了中专专业证书教育试点工作,今年下半年将在全国财税系统内进行大专专业证书教育试点。三是要大力开展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四是要加强财税系统成人教育的理论研究。
最后,陈如龙同志在讲话中希望同志们共同努力,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完成好全国财政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七、五”规划,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的财税职工队伍而努力。
在会议讨论中,与会同志结合陈如龙同志的讲话,对湖南、湖北等省的试点工作给以了较高的评价,对今后如何抓好财税干部教育工作有了统一认识。
(潘郑建)